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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方式
全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900人左右。全校招生总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均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各院系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选拔办法另行规定。我校2022年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其中硕士阶段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此类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③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说明:我校部分院系不接受国(境)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具体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5.符合招生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考生应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 复 旦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网 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2.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包括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支付。
3.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者,还应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应在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方式和指定材料清单,提交报考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缺失必要材料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5.考生应承诺所有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或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在考生完成报名和提交材料后,对其身份证件、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等进行初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在考生进入复试考核时,对其身份证件、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核验,未通过核验者不予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无效。
7.招生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有疑问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8.我校2022年如有新增博士生招生项目,报名时间、方式将在学校研招网另行通知。
五、考核
1.招生院系按照公开发布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根据对考生申请材料初审、初试(含外国语水平)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考核名单,进行复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
2.招生院系根据院系和学科实际,决定是否要求全部或部分考生参加外国语考试。需要参加外国语考试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3月12日上午,地点在邯郸路校区(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3.我校两院院士和文科资深教授可以以“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博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政治,加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3月12日下午,人文、社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科、工科、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②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
5.学校、招生院系可根据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对初试、复试的考核方式与内容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六、录取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录取。复试考核阶段单科成绩不及格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学费和奖助
按照国家规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按学年收取。直接攻博生在通过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页(http://www.cwc.fudan.edu.cn)收费公示栏。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五部分组成。具体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目或学校研招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相关说明
1.各招生院系分别制定“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在学校研招网上另行公布。
2.我校2022年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类别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00)、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00)、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00)。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实行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
3.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分别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学校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就业方式,报名阶段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4.招生专业目录中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是我校的自设专业,姓名后带“*”的导师是我校兼职导师。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获得相同或相近专业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其中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研究方向为“5+3+X”项目)的考生同时须是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人员,且入学时须在基地。培养方式为全日制。有定向工作单位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如无特殊规定,我校2022级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4学年;基本学习年限结束尚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2学年。
8.报考我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以及我校与西湖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考生,请同时关注相应的招生简章。
9.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2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见《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10.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见《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11.我校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以及招收外国博士研究生的办法,另行公布。
12.本章程未及事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解释为准。若教育部2022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结合实际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九、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复旦大学代码:10246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8/ 8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监督部门部门名称:监察处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热忱欢迎优秀学子报考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方式
全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900人左右。全校招生总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均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各院系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选拔办法另行规定。我校2022年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其中硕士阶段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此类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③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说明:我校部分院系不接受国(境)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具体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5.符合招生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考生应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 复 旦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网 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以下简称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2.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包括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支付。
3.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者,还应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应在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方式和指定材料清单,提交报考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缺失必要材料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5.考生应承诺所有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或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在考生完成报名和提交材料后,对其身份证件、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等进行初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在考生进入复试考核时,对其身份证件、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核验,未通过核验者不予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无效。
7.招生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有疑问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8.我校2022年如有新增博士生招生项目,报名时间、方式将在学校研招网另行通知。
五、考核
1.招生院系按照公开发布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根据对考生申请材料初审、初试(含外国语水平)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考核名单,进行复试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
2.招生院系根据院系和学科实际,决定是否要求全部或部分考生参加外国语考试。需要参加外国语考试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3月12日上午,地点在邯郸路校区(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3.我校两院院士和文科资深教授可以以“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博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政治,加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3月12日下午,人文、社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科、工科、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②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
5.学校、招生院系可根据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对初试、复试的考核方式与内容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六、录取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录取。复试考核阶段单科成绩不及格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学费和奖助
按照国家规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按学年收取。直接攻博生在通过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页(http://www.cwc.fudan.edu.cn)收费公示栏。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五部分组成。具体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目或学校研招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相关说明
1.各招生院系分别制定“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在学校研招网上另行公布。
2.我校2022年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类别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00)、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00)、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00)。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实行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
3.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分别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学校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就业方式,报名阶段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4.招生专业目录中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是我校的自设专业,姓名后带“*”的导师是我校兼职导师。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获得相同或相近专业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其中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研究方向为“5+3+X”项目)的考生同时须是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人员,且入学时须在基地。培养方式为全日制。有定向工作单位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如无特殊规定,我校2022级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4学年;基本学习年限结束尚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2学年。
8.报考我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以及我校与西湖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考生,请同时关注相应的招生简章。
9.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2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见《复旦大学2022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10.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见《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11.我校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以及招收外国博士研究生的办法,另行公布。
12.本章程未及事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解释为准。若教育部2022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结合实际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九、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复旦大学代码:10246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8/ 8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监督部门部门名称:监察处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热忱欢迎优秀学子报考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
复旦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 制度,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 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 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 7500 名左右(包括 考试招生和推免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 准, 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 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 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
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 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 取资格无效。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 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 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通过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 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 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 按本科毕 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 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 业学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 类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 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 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达到大 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 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 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 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 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均须符合本条(一) 中的各项要求。
(三)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 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 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者已经成为 业务骨干,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或获硕士学 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 业务优秀, 经考生所在单位 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定 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只能被录取为回 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 除上述条件外, 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 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一)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
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学校另行 制定颁布《复旦大学 2022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 2)报名时间: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 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 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 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 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 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 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 间自行登 录“ 中国高等 教育 学生信息 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 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
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 3 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现场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须选择工 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 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 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 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 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 非本市户籍考生须 提供本人 2021 年连续 6 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 有调整, 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 点(代码 3102)。
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在网上报名时 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 认的信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 届 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
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以外,选择其他 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 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 在规定时间 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 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办理缴费和拍照 等手续, 逾期不再补办。
(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进行网上报名 的考生, 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 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 届时请关 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如 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 申请和打印, 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 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 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
告。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 须提交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 程成绩单。
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招生考试
(一) 初试
1. 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 除教育学、历 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 业基础综合, 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外, 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 150 分、 150 分),初试总分为 500 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 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少 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 础综合) 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 管理类综合能力)。初试总 分一般为 500 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项目管理、 物流工 程与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 300 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各科考试时
间为 3 小时。
2. 初试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12 月 26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考点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
(二) 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 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 可以不加试。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 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预审或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
入总成绩。
5.考生复试时间暂定 2022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 行通知。
六、录取
(一)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 委员会的补充规定, 根据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 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 拟录取名单。
(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只 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 担责任。
(三)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 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 可入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
学位硕士生, 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 士生, 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 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 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 向就业”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3 年, 专业学位硕士生的 学制一般为 2 年至 3 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 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 路 220 号)、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枫林 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130 号、 131 号)、张江校区(上 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825 号、 826 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 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 以具体通知 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 按照国家规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学 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 年 7000 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的学费标准, 请考生关注我校财务处网 站(网址: http://www.cwc.fudan.edu.cn/)“信息公开”栏发布 的教育收费公示, 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 我校从 2019 级开始, 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培养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
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 、“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类别外, 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 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 住宿。 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 协助全日 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 我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 奖学金和“三助”津贴 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 站(网址: 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 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 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 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 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 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 2 号) 精神, 促进专业学位 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 复旦大学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 2016 年起与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 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 院医师双重身份, 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 相关福利待遇 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 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 达 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 可取得“四证”, 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 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 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 录取后报考类别 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十二、其他说明
(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 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 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 招生计划数参照 2021 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 供考生 报考时参考。 2022 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 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 “★”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三) 若 2022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 我校 将做相应调整, 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本章程所 涉内容如有调整, 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四) 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 招 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 另行制定公布。
十三、 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 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 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邮政编码 200433)
电话:( 021)65642673 或 65643991
传真:( 021)65644159
邮箱: 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 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监察处
电话:( 021)65642601
邮箱: jiancha@fudan.edu.cn
复旦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 7500 名左右(含推免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 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 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
3. 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 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均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 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 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 2021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至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 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 3 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须选择 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 2020 年连续 6 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
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 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 考 生 , 须 在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网 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 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初试总分为 500 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招生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 500 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 300 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2. 初试时间
2020 年12 月26 日至12 月27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届时可通过招生院系网站查询。考生复试时间暂定 2021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1.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 单。
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 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至 3 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220 号)、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130 号、131 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825 号、826 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 7000 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我校从 2019 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 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 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 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 2016 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 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十二、其他说明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 2020 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1 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2.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 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3. 若 2021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 布。
4. 我校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制定颁布。
十三、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邮政编码 200433)
电话:(021)65642673 或 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申诉渠道
部门名称:监察处
电话:(021)65642601
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 202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
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
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 6400 名左右(含推免生)。实
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者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
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
的本科结业生,通过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
1 / 10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
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
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
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 / 10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均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
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
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
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
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
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
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
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
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
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 2020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 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3 / 1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
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
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
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
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
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
资格时提交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现场确认”第 3 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
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如选择
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
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 2019
年连续 6 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
4 / 10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
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
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
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
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
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
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
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
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
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
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进
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
生招生网的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
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
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5 / 106 / 10
网 “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
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
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
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
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
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
目试题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
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
目试题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初试总分为 500
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
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
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外
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招生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 500 分,其
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
初试总分为 300 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2.初试时间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
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
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具体差额比例
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
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
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
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
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预审
或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
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届时可通过招生院系网站查询。考生
复试时间暂定 2020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
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
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
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
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
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
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
7 / 10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
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
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
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
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
就业。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
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
为 2 年至 3 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220
号)、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枫林校区(上海
市徐汇区东安路 130 号、131 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
路 825 号、826 号)。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1.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
年 7000 元),按学年收取。
2. 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将进行调整,请考生关注我
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通知公告”
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我校从 2019 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
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
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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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
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
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
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招生对象
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
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
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
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 号)精神,
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
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 2016 年起与上
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
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
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
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
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
更为“定向就业”。
十二、其他说明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
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 2019
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0 年的招生专
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2.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3.若 2020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
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
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4.我校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
法,另行制定颁布。
十三、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邮政编码 200433)
电话:(021)65642673 或 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2.申诉渠道
部门名称:监察处
电话:(021)65642601
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6300名左右(含推免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全校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2年至3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
东安路130号、131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826号)。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
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5.如无特别规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3.我校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020204金融学、050301新闻学、060200中国史、105400(专业学位)护理。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五)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规定。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
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现场确认"第3项规定。
5.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于2018年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到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进行报名确认,完成上传照片(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淡色背景,入学后即以此作为校园证件照片)、缴费和确认报考信息等步骤。网上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10日,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3)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前述报名条件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5)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
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2.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详见准考证标注内容。准考证打印办法: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4种专业学位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或预审)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可浏览招生院系网页查询。所有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19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费标准参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示。
2.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药学基础: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3)药学综合: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4)生物学综合: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理学;
(5)生物医工综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程序设计;(6)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7)口腔综合: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学,牙周学,口腔修复学;(8)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9)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10)临床
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内科学(含诊断),外科学;(11)中西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不考针灸部分)、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十一、其他说明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2)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2.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3.我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18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19年上述两项专项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5.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专业代码的第三位数是"5";没有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都是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6.凡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后面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7.若2019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联系方式:复旦大学代码:10246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2.申诉渠道: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jian@fudan.edu.cn
复旦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5600名左右,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130号、131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826号)。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5.如无特别规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单独考试硕士生、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规定。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其中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现场确认”第3项规定〕。
5.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须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工作单位在上海市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于2017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到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报名确认,完成上传照片(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淡色背景,入学后即以此作为校园证件照片)、缴费和确认报考信息等步骤。网上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至12日,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3)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前述报名条件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5)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详见准考证标注内容。准考证打印办法: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4种专业学位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可浏览招生院系网页查询。所有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18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原则上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费标准参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示。
2.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药学基础: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3)药学综合: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4)生物学综合: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理学;(5)生物医工综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程序设计;(6)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7)口腔综合: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学,牙周学,口腔修复学;(8)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9)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10)临床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内科学(含诊断),外科学;(11)中西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不考针灸部分)、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十一、其他说明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2)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2.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3.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专业代码的第三位数是“5”;没有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都是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4.凡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后面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5.若2018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2019复旦大学考研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6300名左右(含推免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全校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2年至3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
东安路130号、131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826号)。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
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5.如无特别规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3.我校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为:020204金融学、050301新闻学、060200中国史、105400(专业学位)护理。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五)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规定。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
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现场确认"第3项规定。
5.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本条"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于2018年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到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进行报名确认,完成上传照片(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淡色背景,入学后即以此作为校园证件照片)、缴费和确认报考信息等步骤。网上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10日,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3)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前述报名条件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5)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
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2.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详见准考证标注内容。准考证打印办法: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4种专业学位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或预审)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可浏览招生院系网页查询。所有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19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费标准参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示。
2.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药学基础: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3)药学综合: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4)生物学综合: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理学;
(5)生物医工综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程序设计;(6)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7)口腔综合: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学,牙周学,口腔修复学;(8)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9)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10)临床
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内科学(含诊断),外科学;(11)中西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不考针灸部分)、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十一、其他说明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2)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2.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3.我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18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19年上述两项专项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5.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专业代码的第三位数是"5";没有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都是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6.凡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后面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7.若2019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联系方式:复旦大学代码:10246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2.申诉渠道: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jian@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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