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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考研四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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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考研四六级: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2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二、招生计划
2022年将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59名,包含全国统考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学院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全国统考招生计划
《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我校2022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15名,招生计划专项专用,具体计划见下表:
招生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学位类型
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0352 社会工作 3 专业型
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 0451 教育 6 专业型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1 专业型
传媒学院 135105 广播电视 1 专业型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4 专业型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我校2022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5名,招生计划专项专用,具体计划见下表:
招生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学位类型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2 专业型
传媒学院 135105 广播电视 1 专业型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1 专业型
体育与健康学院 0452 体育 1 专业型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2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入学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教育(不含教育管理)、体育、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艺术、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合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我校。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
3.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现场确认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的考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五、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准考证下载
(1)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试。
(2)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试科目:请查阅《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全国统考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分数线及其他要求。
报考“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提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脱产学习的证明(复试前提供)。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一式三份)及近三个月工资流水账。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以上传“中国研招网”的数据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2.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复试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体检、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5.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1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2022年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
十、学费标准
贵州民族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元/年) 学费总计(元)
0301 法学 3 7000 21000
0303 社会学 3 7000 21000
0304 民族学 3 7000 21000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3 7000 21000
0503 新闻传播学 3 7000 21000
0701 数学 3 7000 21000
0702 物理学 3 7000 21000
0711 系统科学 3 7000 21000
0714 统计学 3 7000 21000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3 7000 2100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 10000 30000
035102 法律(法学) 3 10000 30000
0352 社会工作 3 8000 24000
0451 教育 3 7000 21000
0452 体育 3 10000 30000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3 7000 21000
0856 材料与化工 3 10000 30000
0857 资源与环境 3 10000 30000
055200 新闻与传播 3 11000 33000
135101 音乐 3 13000 39000
135105 广播电视 3 13000 39000
135107 美术 3 13000 39000
135108 艺术设计 3 13000 39000
十一、奖助体系
2022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符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奖励体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其它
(一)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试大纲,各专业参考书目详见本章程附件。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请考生致电相关学院咨询,联系电话详见《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四)本招生章程由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851-83610705
联系人:肖老师 电子邮箱: 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y.gzmu.edu.cn/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2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将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2020年总招生计划704人(含1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其中学术型267人,专业学位437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退役士兵计划”具体报考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gzmu.edu.cn/)。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通知书通知入学时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入学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提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脱产学习的证明(在2020年11月20日前将证明材料交我校研招办审核)。
(6)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当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教育、体育、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艺术、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见我校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合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我校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我校。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
3.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现场确认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体育(0452)、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五、准考证发放及打印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英语二(100分)、数学二(15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自命题科目:社会工作、教育、新闻与传播、艺术等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体育综合、文博综合(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动造成统考科目调整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21年二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复试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体检、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体育(0452)、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定向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其它事宜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2021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除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2年,其余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文物与博物馆、教育:7000元/年;社会工作:8000元/年;法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体育:10000元/年;新闻与传播:11000元/年;艺术(美术、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13000元/年。
(三)学习地点:
花溪校区:法学(030100)、社会学(030300)、民族学(0304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法律(法学)(035102)、法律(非法学)(035101)、社会工作(0352)、教育(0451)、体育(0452)、文物与博物馆(065100)、音乐(135101)、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
大学城校区:新闻传播学(050300)、数学(070100)、物理学(070200)、系统科学(071100)、统计学(0714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材料与化工(085600)、资源与环境(085700)、新闻与传播(055200)、广播电视(135105)。
(四)奖助体系:
2021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符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建立了研究生一志愿优质生源奖学金(具体按照2021年《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奖励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五)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
(六)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政审。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七)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八)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21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九)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电子邮箱:782059938@qq.com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851-83610705
联系人:程老师 电子邮箱: 503118668@qq.com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15180834458 ,0851-83610705
联系人:肖老师 电子邮箱: 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gzmu.edu.cn/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2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二、招生计划
2020年将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2019年总招生计划528人(含1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其中学术型191人,专业学位337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具体报考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gzmu.edu.cn/)。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通知书通知入学时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入学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提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脱产学习的证明(在2019年11月20日前将证明材料交我校研招办审核)。
 5.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当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教育、体育、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艺术、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见我校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合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我校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我校。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现场确认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体育(0452)、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五、准考证发放及打印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英语二(100分)、数学二(15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自命题科目:社会工作、教育、新闻与传播、艺术等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体育综合、文博综合(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动造成统考科目调整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20年二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复试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体检、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体育(0452)、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定向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其它事宜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2020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除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2年,其余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文物与博物馆、教育:7000元/年;社会工作:8000元/年;法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体育:10000元/年;新闻与传播:11000元/年;艺术(美术、音乐、广播电视):13000元/年。
(三)学习地点:
花溪校区:法学(030100)、社会学(030300)、民族学(0304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法律(法学)(035102)、法律(非法学)(035101)、社会工作(0352)、教育(0451)、体育(0452)、文物与博物馆(065100)、音乐(135101)、美术(135107)。
 大学城校区:新闻传播学(050300)、数学(070100)、物理学(070200)、系统科学(071100)、统计学(0714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材料与化工(085600)、资源与环境(085700)、新闻与传播(055200)、广播电视(135105)。
(四)奖助体系:
2020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符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建立了研究生一志愿优质生源奖学金(具体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奖励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五)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
(六)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政审。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七)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八)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20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九)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 电子邮箱:782059938@qq.com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83610705
联系人:程老师    电子邮箱:  503118668@qq.com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15180834458 ,0851-83610705
联系人:肖老师  电子邮箱: 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gzmu.edu.cn/
一、 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 1951 年 5 月 17 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 10672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二、 招生计划
2019 年将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2018 年总招生计划 447 人,其中学术型 146 人,专业学位 301 人。
三、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2 年或 2 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 。
3.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第 1 、 2 、 4 各项的要求。
(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教育、体育、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艺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见我校公布的《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 2019 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 年 9 月 24 日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 -31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 1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 2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 3 )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 4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我校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我校。
( 6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 7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 学籍 )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 ( 学籍 ) 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 ( 学籍 ) 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招办审核。
(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10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 1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2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 3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学科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 2 年或 2 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五、 准考证发放及打印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 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
初试科目: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英语一( 100 分)或日语( 100 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 150 分)、专业课( 150 分)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英语一( 100 分)、英语二( 100 分)、日语( 100 分)、数学二(150 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150 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150 分)
自命题科目:社会工作、教育、新闻与传播、艺术等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 150 分)、专业课( 150 分);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 150 分)、化学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 150 分);体育综合、文博综合( 300 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动造成统考科目调整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 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 2019 年二区分数线)。
2. 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考生学历 ( 学籍 ) 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 ( 学籍 ) 核验。
3. 复试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 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5.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定向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其它事宜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 2019 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除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 2 年,其余学制均为 3 年。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 7000 元 / 年。
专业学位硕士:文物与博物馆、教育: 7000 元 / 年;社会工作: 8000 元 / 年;法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体育: 10000 元 / 年;新闻与传播: 11000 元 / 年;艺术(美术、音乐、广播电视): 13000 元 / 年。
(三)学习地点:
花溪校区:法学( 030100 )、社会学( 030300 )、民族学( 030400 )、中国语言文学( 050100 );法律(法学)(035102)、法律(非法学)(035101)、社会工作(0352)、教育(0451)、体育(0452)、文物与博物馆(0651)、音乐(135101)、美术(135107)。
大学城校区:新闻传播学( 050300 )、数学( 070100 )、物理学( 070200 )、系统科学( 071100 )、统计学( 0714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环境工程(085229)、化学工程(085216)、新闻与传播(0552)、广播电视(135105)。
(四)奖助体系:
2019 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符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建立了研究生一志愿优质生源奖学金(具体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奖励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五)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 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
(六)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政审。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七)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八)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 2019 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 15180834458 , 0851-83610705
联系人:肖权权 电子邮箱: 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 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 http://yjs.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2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二、招生计划
2018年将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类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2017年总招生计划395人,其中学术型144人,专业学位251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艺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见我校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我校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我校。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学科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五、准考证发放及打印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考后注意保存,复试环节需验证。
六、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或日语(100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英语二(100分)、日语(100分)、数学二(15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自命题科目:新闻与传播、艺术等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化学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一般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动造成统考科目调整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18年二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定向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其它事宜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2018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法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10000元/年;新闻与传播:11000元/年;  艺术(美术、音乐、广播电视):13000元/年。 
(三)学习地点:
花溪校区:法学(0301)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除0304Z1、0304Z4外所有二级学科;社会学(0303)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0501)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音乐、美术。
 大学城校区:数学(0701)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统计学(0714)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民族传统医药、民族生态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
(四)2018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符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建立了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入学考试初试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211高校的考生分别奖励8000.00元、5000.00元,其他奖励参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奖励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
(七)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政审。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八)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九)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18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15180834458 ,0851-83610705
联系人:肖权权    电子邮箱:  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gzmu.edu.cn/
 
附件: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七年九月五日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的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院校。学校位于山清水秀、高原明珠的贵阳市花溪区,共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825亩,学校有校舍面积69.5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图书187.12万册、电子图书103万册、电子期刊1.4万种。
贵州民族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权实施单位、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研究生工作站、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立了3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5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9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术型学位是指按传统的如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设立的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及师资等。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点有50个专业。
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应用型学位类型,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规范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者,主要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点有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新闻与传播、音乐、美术、广播电视、环境工程。
2016年将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类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艺术、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NEXT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6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27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我校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公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和联考。
(6)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三、准考证发放及打印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考后注意保存,复试环节需验证。NEXT
四、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5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英语二(100分)、数学二(15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自命题科目:新闻与传播、艺术等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一般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动造成统考科目调整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16年二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五、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定向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七、其它事宜
(一)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学术型硕士: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法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程(环境工程):10000元/年;
新闻与传播:11000元/年;
艺术(美术、音乐、广播电视):13000元/年。
(三)2016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符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建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优先考虑给予新生奖学金。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
(七)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八)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九)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16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83610705
联系人:程军    电子邮箱:  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网:http://yjs.gzmu.edu.cn/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15人,其中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
我校2018年分省招生计划分布如下:内蒙古2人、广西2人、四川2人、贵州4人、云南2人、新疆3人。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教办民[2017]205号)、《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相关网上公告。
四、报名与考试
1.报考资格确认。考生须持《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附件),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领取网报校验码。
2.网报及现场确认。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网报成功后,须在2017年11月初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等手续。
3.考生将《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于2017年11月21日之前寄(送)至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550025)。
4.考试。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复试时间:2018年4月。
五、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六、其他
1.以本计划录取的未上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的新生需参加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学习和教育。
2.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强化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学费标准为学术型专业:7000元/年;专业学位:法律、工程10000元/年,新闻与传播11000元/年,艺术13000元/年。其中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享受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具体办法见学校相关制度规范)。
3.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以本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网址:http://yjs.gzmu.edu.cn)。咨询电话:0851-836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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