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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研四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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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研四六级: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首任校长是老一辈革命家罗明同志。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现有在校研究生1500余人,2021年成为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

学校简介详见https://www.gpnu.edu.cn/xxgk/xxjj.htm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教育学、民族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和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含17个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其中,教育硕士开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11个招生领域其中职业技术教育招生领域设有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等5个招生方向。  

2022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各学科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2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全日制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中的各项要求。

2)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5个招生方向(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3.报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培养实际,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还需满足下列招生具体要求:

a)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下同)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中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上述学校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上述学校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等2个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相关科目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文化课教师

c)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教师。

d)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e)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2个招生方向(装备制造、财经商贸)只招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4.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及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5个电子信息硕士专业的考生与学术学位考生报考条件相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以各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105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2022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留意相关通知。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有关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续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情况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发布的公告。

四、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1218日至12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122512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2021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1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2021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2021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各专业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只限英语专业,具体学术硕士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专业硕士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英语、数学、数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复试

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注意: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视情况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291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6个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本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数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文件为准,具体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制学费

(一)学制

所有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为3年。

(二)学费标准 

 

、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纳入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9000/年;二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6000/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65%,奖励标准为3000/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

)优秀研究生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在籍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5%。

)优秀毕业研究生奖,覆盖面为当年毕业生人数的5%,一次性给予1000元/生奖励。

)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609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其他: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

、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三)我校2022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各专业拟就读校区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所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

(五)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本章程所列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章程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老师,宋老师

    E-mail:gsdyzb@gpnu.edu.cn

    微信公众号:广师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主页https://www.gpnu.edu.cn/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c.gpnu.edu.cn/

我校自2018年起开始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2020〕30号)文件要求,招生工作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我校2021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3人。计划招生专业:民族学(030400)、教育学(040100)、新闻传播学(050300),拟分别招生1人。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和专业介绍等具体情况详见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2021年各专业招生专业目录》等资料(http://yjsc.gpnu.edu.cn/index.htm研究生处网站提供下载)。

  (五)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其他复试、录取事项,请及时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yjsc.gpnu.edu.cn/index.htm)

  四、奖助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享受我院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系人:丁老师、宋老师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发展历史悠久。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2018年11月30日学校正式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
学校学术传统深厚,崇教重学。现有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8大主要学科门类,通信与信息系统、中国现当代文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珠江学者设岗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民族学为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拥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是“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有21个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我校师资队伍中,现有专任教师1147人,其中正高职称145人,副高职称332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1.6%。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105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490人,占专任教师的42.7%。教师队伍中,有双聘院士、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中国专利发明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全国优秀教师、巾帼发明家优秀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会计领军人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等获得者。
学校坚持产教结合、科教融合,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学校建设有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智库(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中心)、3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1个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3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国际合作基地),2个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团队。与顺德区人民政府共建了“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与河源市人民政府共建了“河源广师大研究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了223个政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实践基地。近5年,学校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0多项。学校建设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4亿元。图书馆藏书约225万册。
学校突出职教特色,服务广东经济社会。作为广东“职教母机”、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母机作用,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等。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广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中德合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广东省创新创业示范校”,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第三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称号。
办学六十多年来,学校虽数易其名,却不改初心,秉承“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创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我校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含17个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其中,教育硕士开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9个招生领域。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招生领域设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等5个招生方向,主要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造就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双师型”师资。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各学科(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领域)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中的各项要求。
(2)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5个招生方向(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3.报名参加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培养实际,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还需满足下列招生具体要求:
(a)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下同)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中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上述学校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上述学校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等3个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相关科目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文化课教师
(c)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教师。
(d)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e)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2个招生方向(加工制造、财经商贸)只招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4.报考我校会计硕士、电子信息硕士的考生与学术学位考生报考条件相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以各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1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留意相关通知。)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有关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续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情况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发布的公告。
四、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2020年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2020年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2020年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各专业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只限英语专业,具体学术硕士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一、专业硕士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注意:报考会计硕士复试中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在各学院招生目录中注明),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视情况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1年9月1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4个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学制学费
(一)学制
所有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为3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
(1)学术型硕士(民族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7000.00元/生•学年;其他定向生8000.00元/生•学年。
(2)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8000.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士70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15000.00元/生•学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免收学费。
2.非全日制
(1)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10000.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士8000.00元/生•学年。
十四、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7%。
(六)优秀研究生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在籍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5%。
(七)优秀毕业研究生奖,覆盖面为当年毕业生人数的5%,一次性给予1000元/生奖励。
(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元/生。
(九)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十)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608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十一)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三)我校2021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各专业拟就读校区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所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
(五)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丁老师,宋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gpnu.edu.cn/
学校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
学校,全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
试点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
设学校。
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和改革
开放前沿地广州,发展历史悠久。学校创办于 1957 年,前身为广东
民族学院,首任校长是老一辈革命家罗明同志。2002 年更名为广东
技术师范学院,2018 年 11 月 30 日学校正式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
学。
学校学术传统深厚,崇教重学。现有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
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 8 大主要学科门类,其中控制科学
与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
民族学为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拥
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 4 个一级学科硕士
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 3 个专业学位授
权点。学校是“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
点单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有
18 个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爱岗敬业、结构合理
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 1416 人,其中专任教师 1005 人,正高职称142 人,副高职称 320 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比例 45.97%,
具有博士学位 351 人,占专任教师 34.93%。教师队伍中,有特聘院
士、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中国
专利优秀奖获得者、国家哲学社科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评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全国优秀教师、
第四届新世纪巾帼发明家优秀奖获得者、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能手、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中
组部“青年千人”、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
英才、会计领军人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
教学名师、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省高校优
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等获得者。
学校坚持产教结合、科教融合,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
升。学校建设有 1 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
实验室)、2 个省级智库(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中
心)、3 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1 个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3 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 个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国际合作基地),2 个广东省教
育厅科研团队。与顺德区人民政府共建了“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
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了 223 个政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实践基地。
近 5 年,学校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31 项,其中国家级
2 项。学校建设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
2.4 亿元。图书馆藏书约 225 万册。
学校突出职教特色,服务广东经济社会。作为广东“职教母机”、
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母机
作用,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
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
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
教学发展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等。学校是粤
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
会、广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中德合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理
事长单位。
学校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广东
省创新创业示范校”,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第三
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称号。
办学六十多年来,学校虽数易其名,却不改初心,秉承“厚德博
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
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创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
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 年我校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等 4
个一级学科(含 17 个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电子
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 3 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其中,教
育硕士开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
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
术、学前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 9 个招生领域(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数学)、学前教育为今年新增专业)。教育硕士(职业技
术教育)招生领域设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
文化艺术等 5 个招生方向,主要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造就素质全
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
“双师型”师资。
2020 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
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其中,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 88 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4
人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 3 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 236 人。
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0 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
学科(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领域)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
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
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
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中的各项要求。(2)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 5 个招生方向(信息技术、
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
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3.报名参加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2、3 各项的要求。
(2)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及我校培养实际,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还需满足下列招生
具体要求:
(a)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普通
中学,下同)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
承认中专、技工学校,下同)中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
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
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英语)等 4 个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相关科目专任教师和中
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文化课教师
(c)学科教学(美术)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美术科目专任教师。
(d)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教师。
(e)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
机构中的教师。(f)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 2 个招生方向(加工制
造、财经商贸)只招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且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考生
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4.报考我校会计硕士、电子信息硕士的考生与学术学位考生报考
条件相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
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
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
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以各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20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
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
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
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
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
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
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
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
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
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
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
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
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
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
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 2020 年招
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留意相关通知。)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
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
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
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
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
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
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
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
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
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
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
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有关现场确认情况变动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四、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
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
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
“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
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
加初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2019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2019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外国语
2019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业务课一
2019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0 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
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
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
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
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
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
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我校执行国家 A 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
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
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
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
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
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
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注意:报考会计硕士复试中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
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
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
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
研究生(具体在各学院招生目录中注明),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
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
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
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
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
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
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
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
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
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
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
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
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
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
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
法就业。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
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我校视情况取消入学
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
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
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
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
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
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
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
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
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
据。十三、学制学费
(一)学制
所有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为 3 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
(1)学术型硕士(民族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
工程):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 7000.00 元/生•学年;其他定向
生 8000.00 元/生•学年,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计划免收学
费。
(2)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 8000.00 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
士 7000.00 元/生•学年;会计硕士 15000.00 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
(1)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 10000.00 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
士 8000.00 元/生•学年。
十四、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
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
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
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 100%,发放标准为每生
每年 10000 元。
(二)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 12000 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
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 10000 元奖励。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
10%,奖励标准为 8000-10000 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
数的 25%,奖励标准为 4000-8000 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
人数的 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 20000 元,覆盖面按上级文
件规定。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 500 元
奖励,覆盖面 7%。
(六)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 元/生。
(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 元/生。
(八)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 元/生。
(九)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
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
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 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 4500
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十)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
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
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三)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
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
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293 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丁老师,宋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gpnu.edu.cn/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十二五”期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列入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弘扬“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并承担民族高等教育任务。
历史沿革  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更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并已通过教育部公示。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工学、人文和管理等三大主要学科门类,职业技术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和机械工程等5个广东省重点学科。现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涵盖22个二级学科方向,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会计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通信与信息系统、中国现当代文学等2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建有13个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拥有64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科专业28个,文科36个,师范类30个。有2个国家级、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1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4个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2门国家级、3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2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其他省级优质课程。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1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正高职称147人,副高职称352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比例48.6%,具有博士学位303人,占专任教师29.5%。队伍中,有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哲学社科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有全国优秀教师、第四届新世纪巾帼发明家优秀奖获得者、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提名人物、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会计领军人才、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等获得者。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580.66亩,学院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11亿元,图书馆藏书约220.61万册。学院建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建设有20多个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包括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9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与顺德区人民政府、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分别共建了广东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基地、广东技能人才知识产权实训基地。“民族发展研究中心”“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获批“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与广东工业大学共建了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实验室联合实验室。
人才培养  学校重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全方位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获“全国第三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多次获广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多项荣誉。近5年来,学生在“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全国教育硕士教学技能竞赛等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屡获大奖,共获国家级奖励617项、省级奖励1182项。。
科学研究  近三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和广东省科技厅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430项;到校科研经费累计达18285万元;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26项;发表学术论文1655篇,出版专著141部,获发明专利44项。
社会评价  学校作为广东“职教母机”和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学院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母机作用,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学院是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我校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22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生。教育硕士的招生领域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和职业技术教育等6个领域,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下设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等5个招生方向,该领域主要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造就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双师型”师资;工程硕士招生领域是电子与通信工程;会计硕士招生方向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
我校2018年入选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院校,具有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的培养资格。定向培养专业为:教育硕士中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管理等五个专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019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至少5门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3.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培养实际,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管理人员。
(2)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3个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专任教师。
(3)教育硕士中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专任教师。
(4)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3个招生方向(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只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且有3年以上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工作经历。
(5)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旅游服务、文化艺术)2个方向2019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4.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5个招生方向(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全日制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三)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要求:
1.2019年五个定向培养专业拟招50人,具体招生指标以省教育厅下达分配为准,相关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由学校具体统筹。
2.定向专业招录工作将在复试阶段确定
3.定向培养专业以考生自愿选择为基础进行招录;定向专业招录考生需达到国家A线;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依次征询是否愿意选择定向录取。
4.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培养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
(四)我校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专业(领域),见2019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我校201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等上级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并审核合格的准予考试,否则不准予考试。
重要提示: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再次核实。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8年12月14日—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6.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2月中下旬在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届时自行上网查询成绩。
(二)复试和体检
教育部约在2019年3月中下旬确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19年3月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我校视情况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学费
(一)学制
所有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为3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
学术型硕士(民族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7000.00元/生•学年;其他定向生8000.00元/生•学年。
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8000.00元/生•学年;工程硕士70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150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
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10000.00元/生•学年;工程硕士800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12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 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7%。
6.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生。
7.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元/生。
8.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9.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450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10.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我校2019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 本章程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柴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gpnu.edu.cn/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8年我校有:民族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职业技术教育学(二级学科)等20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两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生。其中,教育硕士基础教育领域招生专业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招生专业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音乐)。教育硕士主要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高素质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2018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至少5门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接收推免生、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专业(领域),见2018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接收办法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原则上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2.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原则上要求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我校201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等上级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6.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初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2月中下旬在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届时自行上网查询成绩。
(二)复试和体检
教育部约在2018年3月中下旬确定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18年3月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学费
(一)全日制
学制: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
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2年,其他所有学科专业3年。
学费标准: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7000.00元/生·学年,其他定向生8000.00元/生·学年。
(二)非全日制
学制:所招生专业均为3年。
学费标准:800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12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调剂录取的考生,每生奖励2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 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7%。
6.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生。
7.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元/生。
8.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9.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450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10.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我校2018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 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柴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gpnu.edu.cn/

  学校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十二五”期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列入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弘扬“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并承担民族高等教育任务。

  历史沿革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科专业学校目前拥有职业技术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2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民族学2个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设有通信与信息系统、中国现当代文学青年珠江学者岗位。现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9个二级学科方向),1个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拥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其中理工科专业28个,文科36个,师范类25个。有2个国家级、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1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级、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各1个,3门国家级、2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级、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各1门。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64人,其中:正高职称147人,副高职称360人,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65%。具有博士学位300人,占专任教师的28.2%。具有“双师双能型”教师339人,占专任教师的31.86%。现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青年学者2人,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1人,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9人,广东省劳动模范1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30人,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

  人才培养学校重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全方位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获“全国第三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近5年来,学生在“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屡获大奖,共获省级以上奖励1000多项。

  科学研究学校拥有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20多个,1个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8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广东省应用研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级以上项目100多项,到校科研经费累计达18285万元;2016年申请各类专利超过1千件。与顺德区人民政府、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分别共建了广东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基地、广东技能人才知识产权实训基地。“民族发展研究中心”“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获批“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社会评价学校作为广东“职教母机”和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学院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母机作用,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学院是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和广东省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理事长单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8年我校有:民族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职业技术教育学(二级学科)等20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两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生。教育硕士基础教育领域招生专业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招生专业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音乐)。教育硕士主要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高素质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2018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至少5门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接收推免生、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专业(领域),见2018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接收办法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原则上只招生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2.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原则上要求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我校201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等上级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6.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初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2月中下旬在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届时自行上网查询成绩。

  (二)复试和体检

  教育部约在2018年3月中下旬确定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18年3月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学费

  (一)全日制

  学制: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

  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2年,其他所有学科专业3年。

  学费标准: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7000.00元/生·学年,其他定向生8000.00元/生·学年。

  (二)非全日制

  学制:所招生专业均为3年。

  学费标准:800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12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调剂录取的考生,每生奖励2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7%。

  6.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生。

  7.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元/生。

  8.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9.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450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10.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我校2018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系人:柴老师

  E-mail: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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