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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为大家提供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
95%的同学阅读了: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分数线[2013-2019]】【王牌专业排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研难吗】【202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研群】【研究生学费】【研究生奖学金】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
学校,全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
试点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
设学校。
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和改革
开放前沿地广州,发展历史悠久。学校创办于 1957 年,前身为广东
民族学院,首任校长是老一辈革命家罗明同志。2002 年更名为广东
技术师范学院,2018 年 11 月 30 日学校正式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
学。
学校学术传统深厚,崇教重学。现有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
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 8 大主要学科门类,其中控制科学
与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
民族学为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拥
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 4 个一级学科硕士
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 3 个专业学位授
权点。学校是“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
点单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有
18 个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爱岗敬业、结构合理
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 1416 人,其中专任教师 1005 人,正高职称142 人,副高职称 320 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比例 45.97%,
具有博士学位 351 人,占专任教师 34.93%。教师队伍中,有特聘院
士、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中国
专利优秀奖获得者、国家哲学社科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评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全国优秀教师、
第四届新世纪巾帼发明家优秀奖获得者、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能手、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中
组部“青年千人”、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
英才、会计领军人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
教学名师、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省高校优
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等获得者。
学校坚持产教结合、科教融合,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
升。学校建设有 1 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
实验室)、2 个省级智库(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中
心)、3 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1 个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3 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 个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国际合作基地),2 个广东省教
育厅科研团队。与顺德区人民政府共建了“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
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了 223 个政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实践基地。
近 5 年,学校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31 项,其中国家级
2 项。学校建设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
2.4 亿元。图书馆藏书约 225 万册。
学校突出职教特色,服务广东经济社会。作为广东“职教母机”、
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母机
作用,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
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
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
教学发展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等。学校是粤
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
会、广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中德合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理
事长单位。
学校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广东
省创新创业示范校”,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第三
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称号。
办学六十多年来,学校虽数易其名,却不改初心,秉承“厚德博
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
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创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
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 年我校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等 4
个一级学科(含 17 个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电子
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 3 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其中,教
育硕士开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
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
术、学前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 9 个招生领域(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数学)、学前教育为今年新增专业)。教育硕士(职业技
术教育)招生领域设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
文化艺术等 5 个招生方向,主要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造就素质全
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
“双师型”师资。
2020 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
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其中,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 88 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4
人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 3 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 236 人。
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0 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
学科(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领域)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
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
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
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中的各项要求。(2)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 5 个招生方向(信息技术、
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
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3.报名参加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2、3 各项的要求。
(2)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及我校培养实际,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还需满足下列招生
具体要求:
(a)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普通
中学,下同)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
承认中专、技工学校,下同)中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
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
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英语)等 4 个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相关科目专任教师和中
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文化课教师
(c)学科教学(美术)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美术科目专任教师。
(d)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教师。
(e)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
机构中的教师。(f)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 2 个招生方向(加工制
造、财经商贸)只招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且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考生
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4.报考我校会计硕士、电子信息硕士的考生与学术学位考生报考
条件相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
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
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
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以各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20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
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
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
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
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
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
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
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
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
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
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
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
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
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
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 2020 年招
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留意相关通知。)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
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
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
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
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
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
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
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
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
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
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
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有关现场确认情况变动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四、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
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
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
“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
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
加初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2019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2019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外国语
2019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业务课一
2019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0 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
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
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
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
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
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
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我校执行国家 A 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
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
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
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
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
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
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注意:报考会计硕士复试中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
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
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
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
研究生(具体在各学院招生目录中注明),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
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
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
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
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
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
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
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
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
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
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
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
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
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
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
法就业。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
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我校视情况取消入学
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
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
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
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
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
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
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
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
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
据。十三、学制学费
(一)学制
所有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为 3 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
(1)学术型硕士(民族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
工程):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 7000.00 元/生•学年;其他定向
生 8000.00 元/生•学年,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计划免收学
费。
(2)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 8000.00 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
士 7000.00 元/生•学年;会计硕士 15000.00 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
(1)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 10000.00 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
士 8000.00 元/生•学年。
十四、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
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
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
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 100%,发放标准为每生
每年 10000 元。
(二)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 12000 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
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 10000 元奖励。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
10%,奖励标准为 8000-10000 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
数的 25%,奖励标准为 4000-8000 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
人数的 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 20000 元,覆盖面按上级文
件规定。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 500 元
奖励,覆盖面 7%。
(六)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 元/生。
(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 元/生。
(八)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 元/生。
(九)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
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
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 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 4500
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十)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
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
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三)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
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
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293 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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