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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大学外语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论硕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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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大学外语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论硕士介绍正文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大学英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9-5-2 20:27:04      浏览次数:399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大学英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系统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大学英语教学与研究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敬业、博学、求实、创新”,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2、掌握系统的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从事大学英语教学、科研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能在大学英语教育方面开展富有创造性的教学实践工作;
 
3、掌握两门外语。能够熟练地运用英语查阅专业相关资料、撰写科研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第二外语要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能力;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研究方向
 
大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
 
三、学习年限
 
本方向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三年。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对于完不成学业,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须自筹。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方向硕士研究生的课程结构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3个学期,总学分为41学分(含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各2学分)。具体课程结构及学分配置如下:
 
1.学位课程(23学分)
 
①公共课程:3门,共8学分;
 
②学位基础课程:2门,共6学分;
 
③学位专业课程:3门,每门3学分,共9学分。
 
2.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4学分)
 
①专业选修课程:10门,至少修满10学分;
 
②公共选修课程:2门,至少修满2学分;
 
③跨专业选修课程:3门,至少修满2学分。
 
3.学术活动(2学分)
 
①至少听10次学术报告,1学分;
 
②公开做至少2次学术报告,1学分。
 
4.实践活动(2学分)
 
①教学实践:36学时,1学分;
 
②社会实践:答辩前至少完成1篇社会实践报告,1学分。
 
5.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本专业大学主干课程3门,每门课程不少于54学时,不计学分。
 
(详见教学计划表)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培养环节,参加相关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记入成绩总表,并归入研究生本人档案和学位档案。
 
1、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或考查方式。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等形式。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方式要包含闭卷考试形式,且闭卷考试分值所占比例不少于该门课程总成绩的50%。考查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并报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2、学位基础课、专业课和非学位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学院具体组织;学位公共课和非学位公共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和学院共同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时间每科不少于2小时。
 
3、考试和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学位课程达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学分,否则不得学分。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必修环节的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
 
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重修,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4、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须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学位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缓考。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5、研究生若违反考核纪律或考试作弊,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培养环节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学校开展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师组要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指导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经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学院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实行。
 
2、中期筛选
 
中期筛选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是以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其目的是为了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由课程学习阶段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强化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督,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院党政负责人、导师组成员、研究生教研部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组成考核小组;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论文选题及研究进展情况;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德、智、体诸方面作出评价,合格者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在筛选过程中,对不能按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不到中期筛选要求的研究生,应进行淘汰或分流。
 
中期筛选应在第四学期初进行,4月中旬前完成。
 
3、学术活动
 
(1)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要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和一般论文集等)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或具有已通过鉴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三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聊城大学,不符合规定者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2)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与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在学期间,每名硕士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术会议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且有据可查,否则不予认定相应的学分。
 
4、实践活动
 
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工作量应不少于36学时,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等多种形式。其中给本、专科生上课的课内学时数一般不少于36学时。研究生教研部主任和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及其效果进行考核,写评语,教学实践以“合格”为通过。入学前在大专院校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并已取得助教职称者,经导师审核,院长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批准,可免修教学实践。
 
全日制研究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毕业论文答辩以前,要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5、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最迟在第三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通过开题报告论证,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科组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论文的开题具体时间,如果条件成熟,也可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前进行。毕业(学位)论文从通过开题论证到论文答辩,应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否则将不准参加论文答辩。
 
6、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是根据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中期检查的具体工作由分管院长和学位点负责人会同专家小组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6个月以前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7、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
 
第六学期4月份,毕业研究生要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的资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8、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办理。
 
七、培养方式
 
1、遵循研究生教育的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完善以研究生为本的培养体系;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积极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其创造性。
 
2、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及实践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研究生的知识体系,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实行导师负责和导师组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对于研究生的中期筛选、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等有关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重要事宜,须经导师组集体讨论后决定。
 
4、导师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因材施教,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等方面的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导师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研究生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研究生培养中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八、文献阅读
 
为掌握国内外本学科的学术动态,了解本学科研究与发展的最新信息,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广泛地阅读36种经典著作、专业文献和专业学术期刊,以外文文献为主,文献目录见附录。
 
考核方式和时间:按照要求填写文献阅读考核表及附页(采用A4打印纸,左侧装订),在第三学期期末(12月份)上交。考核成绩由导师评定,分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期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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