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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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正文

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20207)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掌握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具体要求是:
1、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理论体系为指导,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努力奋斗的高尚品德;
2、能适应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全面扎实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理论和专门技能,经过规范的学术训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研究成果,具备学术研究的基本能力;
3、能够针对现实劳动经济学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设计方案、构建模型、实证检验,并具有继续学习、创新、提高的基础和能力;
4、思维严谨,具有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科学研究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劳动经济理论研究和实际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5、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基本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二、研究方向
1、劳动力市场与就业
2、劳动关系与劳动政策
3、劳动保障理论与政策
三、学制要求
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设置为3年。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够规定的学分,经考核达到规定要求,方能毕业。
四、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负责与学院集体培养相结合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
坚持系统的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强调以自学为主,导师和导师组更多地采用研讨式的教学,主要进行引导、解惑,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分析思维的能力,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能。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采用启发式教学,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学术活动,开阔视野、活跃学术思想;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自然人文观的修养,关心研究生的身体健康,使研究生正直为人、踏实做事、严谨治学。
所有课程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考核方式采用课堂考试、课程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等方式。所修课程需考核合格(公共课与公共选修课为60分合格,其他课程为70分合格)后方能取得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其中,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三个模块;选修课分为公共选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中,《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要求研究生至少选修一门。
公共必修课与学位基础课的考核形式必须为考试,专业核心课与选修课的考核可采取有针对性地运用考试、课程论文、案例分析、口试、课堂互动等多种类型结合的考核形式。所修课程须考核合格(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为60分合格,其他课程为70分合格)后方能取得学分。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2门本学科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应在第一学年全部完成。
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的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10学分,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核心课6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科研环节1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及教学进度见附件。
六、科研环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一定时数的学术讲座和科研工作,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之前,必须在有统计源期刊上期刊发表一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总计1学分。
七、实践环节
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含创新创业实践)或教学实践,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报告,经考核合格,计1学分。
八、中期考核
主要对研究生思想政治、身体健康、学业完成、科研能力和水平、获得学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开题、撰写论文、答辩等后续环节。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九、学位论文
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中期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论文阶段。
1、规范性要求
本专业的硕士论文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文字正确,语言通顺,数据可靠,表述清晰,引述正确,格式严密,参考文献列举恰当,图、表、公式、单位等符合规范要求,力避剽窃、抬高、贬低、曲解或淡化他人学术观点。
本专业硕士论文应依次包括以下主要部分:
(1)中英文题目;
(2)中英文摘要、关键词;
(3)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
(4)选题的依据与意义;
(5)相关研究的国内外文献综述;
(6)正文部分;
(7)结论;
(8)参考文献;
(9)必要的附录(数学证明、原始数据、发表论文);
(10)致谢。
2、质量要求
(1)论文选题应该从新视角、前沿性的要求出发,尽量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2)学位论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资料要求准确、科学、可靠,体现良好的学风。
(3)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并取得一定创造性的成果。
(4)学位论文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价值。
(5)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能少于一年。
3、环节要求与时间安排
(1)论文选题。选题最迟在第四学期末完成。学位论文应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在导师指导下选题。
(2)开题报告。在论文选题确定的同一学期,学生就学位论文的背景、研究意义、研究计划、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向指导小组做开题报告,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开题报告经导师组评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3)中期检查。在学位论文研究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并主动接受导师的指导和检查,定期汇报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学位论文合作的顺利开展。
(4)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5)送审。
(6)答辩。
十、毕业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并完成科研、实践、毕业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要求,颁发兰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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