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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考试的同学在复习阶段会意识到自己的基础薄弱,时间不够用,寄期望于可以通过参加清华大学法学考研QQ群的方式帮自己快速的掌握考试的重点。
但是,让很多同学都比较纠结的是,要不要在备考过程中报一个辅导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辅导机构呢?针对这些问题,考研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条建议:
1. 考研是一项几百万人长跑,最终只有少部分可以到达终点的运动,我们不能选择本科院校、不能选择好的导师授课、不能让自己聪明到看一遍就会,那么,就需要利用一切该利用的资源,在起跑阶段,就超越很多人。
2. 考研辅导班和考研培训班也并非救世主,同学们在选择辅导班的时候,授课导师一定要是报考院校对应专业比较优秀的研究生,或者名师。自己也要足够努力,才能考上理想的学校。
关于清华大学法学考研辅培训班,目前包括考研机构开设的辅导班以及考研学校自行开设的辅导班。2007年前有很多学校的研究生录取考试,学校会开办一些考研专业课的辅导班,并有辅导班,这些辅导辅导非常好,因为都是参与出题或改卷老师们开的课,但后来国家不在允许研究生招生单位做任何相关的培训辅导,所以专业课考研辅导基本不在会更新,当然一些全国统考的科目还是会有些考研辅导机构会开设一些考研辅导班的培训课程,比如西医综合等等。
目前我国的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培训以考研机构为主,时间上包括长期和短期,形式上有大班授课、小班授课以及一对一授课等不同形式,公共课和专业课均有课程(专业课限于热门专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进行选择上不上辅导班以及选择辅导班的何种方式。
清华大学法学考研真题笔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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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劳东燕
副教授
►教育背景
1.1992-1996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2.1999-2004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硕博连读)
►研究领域
刑法学
►学术成果
著作
《刑法基础的理论展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代表性论文
1.“犯罪故意的要素分析模式”,《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1期,第45-68页。
2.“危害性原则的当代命运”,《中外法学》2008年第3期,第399-418页。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8年第11期全文转载。
3.“责任主义与违法性认识问题”,《中国法学》2008年第3期,第150-166页。
4.“公共政策与风险社会的刑法”,《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第126-139页。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7年第8期全文转载。
5.“认真对待刑事推定”,《法学研究》2007年第2期,第21-37页。该文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6.“事实与规范之间:从被害人视角对刑事实体法的反思”,《中外法学》2006年第3期,第294-309页。
7.“自由的危机:德国‘法治国’的内在机理与运作逻辑”,《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2辑,2005年,第541-562页。
8.“罪刑法定的明确性困境及其出路”,《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第81-93页。该文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5年第1期转载。
9.“刑事视域中的‘人’”,《刑法事评论》第10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1-209页。
10.“罪刑法定视野中的犯罪构成”,《刑事法评论》第8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9页。
其它论文
1.“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17-23页。
2.“犯罪故意理论的反思与重构”,《政法论坛》2009年第1期,第82-92页。
3.“罪责的客观化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命运”,《现代法学》2008年第5期,第50-58页。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8年第12期全文转载。
4.“南京组织同性卖淫案的法律思考”,冯军(主编):《中国法律评论》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59-169页。
5.“规范的保护目的与结果加重犯的界定”,《刑事法前沿》第4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6-138页。
6.“现行司法职务犯罪治理体系的检讨与反思”,张明楷等:《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9页。
7.“推定研究中的认识误区”,《法律科学》2007年第5期,第117-126页。
8.“‘不知法不免责’准则的历史考察”,《政法论坛》2007年第4期,第106-116页。
9.“被害人视角与刑事实体法体系的重构”,《政法论坛》2006年第5期,第106-116页。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6年第12期全文转载。
10.“正当防卫制度的背后”,《清华法学》第7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164页。
11.“揭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面纱”,《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6期,第152-160页。
12.“从民族国家反思刑法—刑法的现代性反思”,《刑事法评论》第1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69-410页。
13.“罪刑法定的宪政诉求”,《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133-138页。
14.“刑事司法政治化的背后”,《公法》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7-57页。
15.“刑事一审程序的功能审视与结构反思”,《刑事法评论》第13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5-620页。
16.“论犯罪构成的功能诉求——对刑事领域冲突解决机制的再思考”,《金陵法律评论》2001年第2卷,第37-61页。
17.“论刑法的介入和刑事责任条款的设置”,周旺生(主编):《中关村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73-489页。
18.“自由心证的当代命运”,《刑事法评论》第9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4-86页。
19.“试论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的法律资格”,《刑事法判解》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342页。
20.“社会危害性的背后——对刑事领域实事求是认识论思维的反思”,《刑事法评论》第7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224页。
21.“环境与犯罪研究”,周伟.李克非(主编):《刑事法研究新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8-143页。
22.“挪用公款罪的司法适用”,《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81-192页。
23.“也谈本土资源与法律多元”,《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第65-71页。
24.“刑事司法改革中的角色困境及其思考”,《刑事法评论》第6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8-261页。
►个人简介
陈卫佐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教育背景
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90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1997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硕士(2000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2012年1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4年10月至2011年12月);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11月至今)。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15日以“洪堡学者”身份在位于德国汉堡的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
受海牙国际法学院的邀请,于2012年7月30日至8月3日用法语为海牙国际法学院2012年夏季讲习班主讲国际私法特别课程——《中国国际私法的新法典编纂》(La nouvelle codification du droit international privé chinois),其法文讲义已发表于《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演集》(Recueil des cours de l'Académie de droit international de La Haye/Collected Courses of 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第359卷(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出版社2013年法文版,莱顿/波士顿)。
1990年7月至1998年5月在中南政法学院从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教学工作,先后任助教、讲师;1996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海牙国际法学院1996年博士奖学金获得者身份,在海牙国际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1998年5月至2004年4月为德国萨尔大学欧洲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其中1998年5月至8月为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奖学金获得者,2001年6月至2004年4月为德国瑙曼基金会博士奖学金获得者);2010年1月12日至2月11日为巴黎政治学院访问学者(法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2010年2月14日至3月28日为比利时鲁汶大学客座教授;2005年4月至2010年4月为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客座教授;2012年6月1日至7月29日为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范卡尔克奖学金获得者)。
►学术兼职
国际比较法学会(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合作会员(associate member);法国斯特拉斯堡国际比较法学院客座教授(2003年4月至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
►社会兼职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
国际私法、比较法、德国民法
►科研项目
(一)“现代民法和现代国际私法的法典编纂”,教育部自主科研计划课题(科研项目编号:20131089297);
(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的现代化”,北京市法学会2011年度法学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编号:BLS(2011)C020,2011-2012年(已结项);
(三)“现代社会大规模侵权责任研究”,教育部自主科研计划课题——Z02-1:青年教师自主选题基础研究(课题编号:2010THZ0),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已结项);
(四)“中国国际私法的法典编纂”,北京市法学会2010年度专项课题(已结项);
(五)“《罗马I规则》后的欧中国际私法在合同事项上的法律冲突规则之比较与前景”(Conflict of Laws Rules in Contractual Matters in European and Chinese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fter the Rome I Regulation: Comparison and Perspectives),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项目,2009年至2011年(已结项)。
►奖励与荣誉
2011年8月5日荣获德国洪堡基金会(Alexander von Humboldt-Stiftung/Foundation)授予的“有经验的科学家研究奖学金” (Forschungsstipendium für erfahrene Wissenschaftler),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洪堡学者”之一
►学术成果
专著及其他独立完成的著作
1.法文专著La nouvelle codification du droit international privé chinois(《中国国际私法的新法典编纂》),载《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演集》(Recueil des cours de l'Académie de droit international de La Haye/Collected Courses of 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第359卷(2012),莱顿/波士顿,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出版社2013年法文版,第87—284页
2.专著《比较国际私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立法、规则和原理的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3.Chinese Civil Procedure and the Conflict of Laws(《中国民事诉讼与法律冲突法》,Tsinghua Chinese Law Series之一), Homa & Sekey Books and 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 Paramus, 2013;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英文版
4.《拉丁语法律用语和法律格言词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5.《比较国际私法》(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专著《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7.《德国民法典》(译注),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版;2006年第2版;2004年第1版
8.德文专著Weizuo Chen, Rück- und Weiterverweisung (Renvoi) in staatsvertraglichen Kollisionsnormen, Peter Lang GmbH Europaeischer Verlag der Wissenschaften, Frankfurt am Main, 2004(《国际条约的冲突规范中的反致和转致》,法兰克福,彼得?朗欧洲科学出版社2004年德文版,被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列为关于海牙国际私法公约的一般参考文献之一,见http://www.hcch.net/index_en.php?act=text.display&tid=82)
9.专著《瑞士国际私法法典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梁慧星主编的“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之一)
摘要:“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考研本来就是“尽人事,听天命”的事情,楼主成功上岸清华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因此将自己的备考经验与各位考研er分享,也算为自己的这段旅程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考上清华,着实运气好。清华的国际法于我而言,嗯,挺难的,但就是难,才有挑战性,才好玩。感恩备考期间有各位师兄师姐的相助,以及一起备考的小伙伴们的相互鼓励,最近有小伙伴问起我备考经验和教材的选择,便写出来供今年备考的同学们作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一、个人基本情况——半吊子
某山城政法院校英语专业。没有辅修,没有二学位。本科也有开设与法学相关课程,如法学导论(法理学),西方法律制度,中西法文化比较等。平时有空也喜欢去蹭蹭法学的课,下自习若图书馆下的讲座还没结束就往里凑凑。初试分数线:英74,政71,法综100,884国际93。总分338,好像挺低的,是很低。但国际法初试就只我一人过线了(心里百味杂陈)。
二、备考时间及安排:
(一)每天作息安排:
7:30—8:30;(英语晨读和磨耳,作为英专的习惯)
早上段:8:30—12点;(中午那段时间会用来补本专业的作业和午休)
下午段:2:30—5:30;
晚上段:6:30—9:30(晚上洗漱后差不多也10点半了,剩下这段时间会做英语精读或是读些有趣的书。)
第一轮几乎是每天只学一科,二轮2-3科,三轮就是每一个时间段学两科。
(二)阶段安排
2017年5月—12月,九月份回了半个月的家,算下来也有7个多月。
一轮:5月到8月底,看两遍书+第一遍笔记。
虽说之前多多少少接触过一些法学知识,但毕竟不系统,学的也浅,完全不知道哪些是学科重点,第一遍看教材时也茫然,把全书看个仔细。越看越茫然,就越看越多。看完一圈后,发现原来的之前师兄师姐推荐的书目真的够用,好像有点累,但过程很充实啊,挺好玩的,我觉得。一轮过后我就开始整理笔记,差不多7月份开始到8月底回家前整完了除国公(国公当时用的是贾老师08版《国际公法》和邵津老师的教材,感觉不是我要的,所以只手整了一些经典案例)外的其他科目第一遍的笔记。
二轮:9月中旬到10月底,开始专业课看书第二轮+笔记补充+英语和政治的复习。白天专业课,晚上政治和英语。专业课继续看书补充笔记,后联系到去年考上的潘学长,得知国公要用贾老师15年的《国际公法:和平时期的解释与适用》,(他当时用了3个“不敢相信”我居然还没把这本书买到手,天知道我当时有多开心,在快被国公整得要崩溃的边缘,感觉就像被人救了一命。)然后用10天左右的时间看了两遍书+一遍笔记。
三轮:11月—考试,背4遍笔记+自己整理题库+试着做题。
按个人的习惯的方式背吧,反正我是背了忘,背了忘了,背了忘。默写忘,就继续默写(要点)。
三、科目备考
(一)公共课
1、英语:
英语用的是张剑黄皮真题,每天大概用一个小时来刷题。刷05-12年的真题感觉错的还是挺多的(完形和阅读都错了5-8个这样子),后来刷着有手感,错误率降低了,刷到13、14年的真题时发现完形和阅读理解都只错一两个,因为当时国公和政治复习时间紧张,所以10月份开始英语复习就歇了(但是每天还是会晨读和磨耳),直到11下旬就又开始刷题,保证每个星期一套。考试前几天整理下作文模板。
教训:刷题很重要!!!
2、政治:
政治是我除了国公和民法外耗费最多时间和心血的了,但是也是感觉性价比挺低的,晚上英语用剩的时间我都给了政治,甚至后面英语歇了的时间我还是挤给它,所以从9月中旬到考试,我平均每天有花了3个小时在政治上。资料用的是肖秀荣的一整套,书店来了什么买什么,也用过《风中劲草》,但字体花得我想戳瞎自己眼睛,就舍了。前期9-11月底主要在刷选择题,尤其以哲学的选择题为主,因为毛中特和近代史、思修等和时政热点结合紧密,所以这三科前期把基本知识点掌握和重点了解下,1000题刷刷也差不多。具体而言,《精讲精练》全文细看一遍,然后做《1000题》相应的章节。刷完后,差不多11月上旬,《知识点提要》也出来了(表白《提要》里的哲学思维导图,好好用!),然后把《1000题》再刷第二遍。然后就是背时政(很重要,按肖老爷子的话来说占到40%,并且是结合毛中特、近代史来考的,我初试时也碰到几道题是时政里面有的,还是做错后来没有重新复习,所以考试时印象模糊)和《考点预测》,做肖八和肖四的真题。肖老爷子今年又神了。
(二)专业课:教材+个人使用感受+笔记整理(一本核心教材+其他教材补充使用)1、法综
民法:梁慧星《民法总论》,马俊驹《民法原论》(***)
宪法:《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宪法学讲义》(***)、《宪法学》(***《宪法学》编写组)
法理学:《法理学》(***高其才)、《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第三版)
法综去年的师兄师姐的分析得很好,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搜下去年宪行的陈师兄和法理的许师兄的帖子看下,王师姐写的国际法帖子也很细致,帮助很大。
标星的是我觉得用下来对初试备考比较有用的教材。如上所述,我主要是把书过了两遍,把书看懂之后再开始整理的。整理笔记之前,我把历年所能搜到真题(真题主要从考研帮上收集和去年的师兄那里得到)反复看了几遍,然后再把真题标到教材的目录上,哪些是重点也就一清二楚,然后再在笔记上(电子笔记)标明,方便后期复习。因为去年的《民法总则》刚出来,所以我也把修改了的条文标记在笔记上。老实说,民法不难,但就是内容太太太多了,所以可以以历年真题为参考,先把重点给掌握了,时间允许再考虑其他。相较之下,宪法和法理学就很仁慈了,笔记整理方式同民法。只是《宪法学讲义》是讲义的形式,用语比较口语化,所以我以它为笔记主干,然后参照着《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和《宪法学》(只看了第6章)对其进行修改。
教训:以真题来抓重点的一个弊端就是容易复习不全面,像宪法考到的共和制和国家法人学说,还有法理学的法律辩证推理,虽然笔记都有整理,但并不是复习重点,我当时一脸懵逼。法综考完感觉当场就要挂了,幸好民法今年仁慈。
2、国际公法:按照三大版块准备:理论+案例+时事热点
理论:(至少两本)《国际公法》(贾兵兵,2008年版),《国际公法:和平时期的解释与适用》(***贾兵兵,2015年版)《国际法》(***邵津,第五版)《国际法》(邵沙平,2017年版,复试前看的,理论新,章节的编写思路和贾老师有些相近,重点是每一章后面都有相关章节的经典案例。)
案例书:(至少两本)《国际公法经典案例评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国际法院新近案例研究(1990-2003)》(***邵沙平,2006年版)《国际法典型案例评析》(***毛俊响编)《国际法学案例教程》(梁淑英,清华本科生和研究生参考教材)
时事热点:
主要用的是几个公众号:武大边海,国际法促进中心(杨国华老师“国际法治之声”系列)、中国国际法前沿、Publicists国际法评论(2017年考上的潘学长的公号)、新华国际头条,
还有几个高校的国际法评论:《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武大国际法评论》、《国际法评论》(清华大学出版社)这些期刊我看的都是最近几期的(一般是2015年和2016年的)
国公复习思路:以教材为主,参照案例书和相关章节涉及的条约配合使用。复习重点结合经典案例和国际法热点。
先说说为什么教材至少要两本,参照往年的真题就可以发现,贾老师的书完全不够用,如2017年的真题考到击落韩国客机案(之前有师兄师姐说是马航,但我觉得不像,但这也应证了国公是结合热点考察)和14年考到防空识别区的内容,这些都要用到国际航空法的内容,而贾老师的书只在领土的取得那一章提到一点点,完全不够用。然后再看看上面提到的基本教材,邵津老师的书简单且全,但有些观点与贾老师的相去甚远,如在国家承认方面。因为刚开始看的邵津老师的书,先入为主,后来再看贾老师的书,脑袋里就一直在打架。但选择先看邵老师的书实在是没办法,因为贾老师的真的很难很学术并且翻译腔很重,自己没有底子,看了第一章实在看不下去,就决定先看邵津老师的教材,掌握一定的基本知识之后,再返回看贾老师的书,第一遍看完,依旧云里雾里。直到后来从学长那里知道2015年版的,国际法的复习才步入正轨(15年版的内容有所增加,如第十五章国家争端与诉诸战争权,还有新近的案例分析,重点是句子读起来顺畅了!!!)
然后再说说为什么要用至少两本的案例书,首先大多数的案例书的编排体例与教材一致,也就是说案例书可能只侧重说明案例的所涉及的某一方面内容。但是每一个案例都会涉及到多个章节的内容,如15年考到的科孚海峡争端案就涉及到了国际法院管辖权问题、国家责任、领海的无害通过权等。并且没有一本能涉及所有的重要案例(主要是贾老师书中涉及的案例),但是如果能找到一本又分析到位又全的,一本也该够用。我最初用的是《国际公法经典案例评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这一本,但它涉及的实践只到1993年,且是老师的合著,评析文章的质量也参差不齐。(表白梁淑英老师,她的分析既到位又全面。可惜的是初试结束后才在朋友那知道有梁淑英老师的《国际法学案例教程》这一本书,还没读过。)《国际法院新近案例研究(1990-2003)》(***邵沙平,2006年版)这一本是我看到的案例书分析得最全且细致的,判决原文引用,各位法官的意见分析,法律分析都很到位,但内容实在太多了,需要耐着性子看。《国际法典型案例评析》(***毛俊响编)这一本书在海洋法和国家责任的相关案例还有击落韩国客机案,从法律分析到案例内容的介绍,还有相关原则的发展介绍得都很详细,后面还有一些拓展思考,很有启发性。(有同学问我贾老师书里提到的案例需要都掌握吗?个人觉得需要。)
再说说为什么要结合相关章节的条约(尤其是海洋法)参照使用:
贾老师的书各章节的大概思路是这样的:一般原则(一般为条约中体现的习惯法原则和强行法)+一般规则(条约的相关规定)+一般实践(经典案例或者中国实践)。所以这也是我的笔记的大概的整理思路。
最后在说说热点:热点对于国公来说真的很重要。像2017年《禁止核武器条约》最终文本获得通过,初试就考了“威胁使用和使用核武器合法性咨询案”,去年发生了闹得沸沸扬扬的加泰罗尼亚独立事件,然后复试就考了人民自决原则。热点的关注我也没花太多时间,只是吃完饭无聊看看,翻翻公众号(上文有提到),教材看不下去就跑到馆翻翻期刊。(翻下近两年的期刊几乎都会涉及到关于岛屿的相关法律制度分析,今年也考了)
3、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概要》(***车丕照,2003年版),《国际经济法》(余劲松,第四版)《名校名师讲义之国际经济法》(车丕照,2008年版)《国际经济法研究》(车丕照,论文集)
总的来说《概要》就够用了,考试的重点也很明确,总论、国际商法部分、国际投资法部分以及相关的政府管理措施。今年比较出人意料的是考了案例,但是考的内容也是国际商法的内容,所以把重要的内容掌握好是够用的,如果不安心可以去图书馆借一本案例书读读,记得复试前在图书馆借过一本清华出版社出的国际商法案例教程,后来再去找就找不到了。余老师的教材很详明,可以作为补充使用。车老师的论文集可以无聊拿出来看看,有利于对教材里的一些概念进一步理解,如市场准入。
4、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简明教程》(***李旺,2015年版)《国际私法》(李旺,黄皮,2014年),《比较国际私法》(陈卫佐,2012年版)
国际私法算是所有的科目里最最最仁慈的了,考点有迹可循,真题很重要!简明教程和黄皮这两本内容真的差不多(几乎一样),只是在某个章节的某个点会有些不同,我是以简明教程为主,10月份购入的黄皮作为笔记的补充。陈老师的书也读过几遍,相关思路杂糅进笔记里,作为观点补充。(其实不读也可以,李老师的书初试完全够用。)
总结:
国公啰啰嗦嗦写了那么多不是想说自己有多努力,而是想说自己走了多少弯路。除非对国公真的感兴趣,不然并不建议备考的同学在国公花太多的心力。理智一点的做法应当是在掌握了其他科目并学有余力前提下,再来对付国公。起码要保证自己过线。当然也是我自己学得不得要领,才走了这么多弯路。(不过我也觉得没差,毕竟走的路多,看的风景也多。)
四、真题:
1、初试:
国际公法
一、试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远洋岛屿(远离沿岸国的岛屿,或是位于深洋处,或是半闭海的群岛)的法律制度,(可从其如何划界,群岛的法律地位,相关海域管辖的法律制度的角度)。30分
二、国际法院在1996年中"威胁使用或使用核武器合法性咨询案"中做出以下咨询意见:"根据现有国际法规则及法律的相关文件,法院难以做出以下判断:关于一个国家在受到武力威胁,使用极端武器,如国家在受到武力威胁时使用核武器的是否具有合法性(大意,可以直接查这个咨询案的法官的意见)"试论这个结论的性质、内涵、有没有限制的它的法律规则、国际法院可不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20分
国际私法
三、试论我国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的冲突法制度25分
四、试论我国对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制度25分
国际经济法
五、国际投资法的法律渊源,以及它们各自的作用25分
六、一个案例25分
大意:一个北京公司(主营业地在北京)从一个纽约公司(主营业地在纽约)订购了一批维修板材,在收到板材后,北京公司问纽约公司改板材是否具有防火性能。该板材没有防火性能但出于大意,纽约公司向北京公司寄出了另一种板材的具有防火性能的检测报告。在北京收到这一份报告后,便对板材进行安装,之后才发现这批板材没有防火性能,便将其全部拆除。假如北京公司到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咨询意见,想要从纽约公司求得赔偿,该如何解决,试说下你的思路。
2、复试
复试是三选一,国公国私国经任选一科,且只能拿到该科的试卷。
国公:
1:试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际法地位,及其在中国外交实践中的具体影响;
2:试论1970《联合国原则宣言》中关于人民自决原则的内容以及在实践中的最大争议(用2010国际法院关于科索沃咨询咨询案的相关实践回答)
四、杂言:
1、关于论文和资料的购买:
有没有必要看论文:按照历年考上学长的经验贴和意见来看,没有必要。个人觉得,针对初试,论文的作用的确作用有限。但我还是看了一些法理学和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的论文(毕竟自学,What I have read is what I know.)。然后因为刚开始实在不知道怎么整理笔记,就买了师兄的法综笔记(表白许师兄的法综笔记,嗯整理的很有条理也细致),看了他的思路后就自己整理。至于是背前人的笔记好还是背自己的笔记呢,还是看个人吧,我觉得整理笔记是一个知识内化的过程,整理笔记是我最享受的过程了(背就很痛苦了)。
2、择校
最开始选想考学校是人大,原因很简单,法学好,在北京,好友想考人大文学。咨询了下要好的师姐,师姐推荐的我清华,当时觉得师姐也太太太高估我了。大三下学期(2月底)回校后,就马不停蹄跑书店买了法硕和司考的书(当时的计划是司考+法硕)。然后在同准备司考的室友的带动下就进入司考的复习状态。4月,好友跟我说,她不想考研了,我瞬间对人大失去兴趣。然后又跟师姐咨询,师姐还是建议的我考清华的法硕。然后就上考研帮上关注了清华,参考了几个师兄师姐的帖子,心里有了大概的底,便决定考清。5月前把司考的书过了一遍,算是给自己补基础了。
3、为什么选国际法:
嗯,一直都很想读国际法,也有许多的因缘际遇啦,alongstory,反正从心就对了。
4、关于法硕和学硕
选学硕的原因:不想被批量生产。
5、关于研友:
能找到志同道合的研友真的是件幸运的事,互相帮忙分析,一起吐槽,起码考研这条路上不孤独。此处表白柔宝宝和羚宝宝。每周最期待的就是周末了,因为能和你们一起吃饭哈哈。
6、心态:Do it or do not,there is no try.
想做就做咯,当时也没想什么。也问过自己考不上怎么办,考不上就考不上呗,又不是找不到工作,又不是养不起自己。很恼火的是考研和我们学院的考试周同一周,又要备考专业课(两科),又要考研,以至于考研那两天我都觉得只是去参加期末考。更惨的是考研那两天还是生理期的前两天,异常失常(当时一直在担心自己是不是该去找医生了),那两天的考试整一个就是脑袋和手分离的状态,以至于英语新题型那道题答案填错了还浑然不知,直到老师来收卷,才瞄到试卷上和答题卡的答案不一样。考后想,不就10分嘛,送它送它,随风随风。
至于家人的意见嘛,没跟我爸妈说。一直觉得是我的人生,我就有权利作出选择。(他们一直想我回广东,当时本科选山城这所大学,老爸就气得整整两天没跟我说话),只跟他们说我要考北京的研(老妈说反正也管不了我,爱干嘛干嘛),后来初试结果出来觉得自己可能上不了,才跟他们说的,被骂了一顿,然后那几天一直在房间里一边外放Laughing on the outside,一边自嗨。某一天夜里不小心听到老妈跟老爸在说我是不是因为考不上要疯了,我溜回房间笑惨了。后来老爸反过来安慰我说考不上就考不上,支持我二战。哈哈哈。
声明:本文来源考研论坛,作者:吴小安,
►个人简介
王洪亮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04年秋季于深圳研究生院为法律硕士讲授物权法课程
2005年春季为法律硕士讲授合同法、非合同之债
2005年春季为本科生讲授公共课——合同法
2006年秋季为本科生讲授民法总论与外国民法(德国不当得利法)
►学术兼职
2012-中国民法学会理事
►研究领域
物权法、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
►研究概况
2007.9-2008.8德国弗赖堡大学访问学者
2008.4-2008.5英国牛津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个人简介
申卫星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教育背景
吉林大学法学学士(1992)、法学硕士(199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1)
►工作履历
1992.7-2001.10,吉林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2001.10-2003.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2003.6-2008.12,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8.12-,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1999.10-2000.10)
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2002.6-2002.9)
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2004.7-2004.8)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访问学者(2009.1-11)
►学术兼职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大学兼职教授
研究领域
民法学
►研究概况
1.《期待权理论研究》,台湾中流文教基金会与喜玛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项目;
2.《土地债务制度及其借鉴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项目;
3.《现代担保制度与我国物权立法研究》,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4.《德国债法改革研究及其对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影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奖励与荣誉
1.《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研究》一文(发表于《法学评论》1997年第6期),获中国法学会1997年民法经济法年会二等奖;
2.《合同保全制度三论》(发表于《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3.《视野拓展与功能转换:我国设立居住权制度必要性的多重视角》,(发表于《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获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奖);
4.2005年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
5.2006年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
6.北京高校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最佳教案奖;
7.《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一书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个人简介
邓海峰
副教授
座右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教育背景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后。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成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洁发展机制研发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环境资源法、自然资源物权
►学术成果
主持或参与多项环境资源法相关课题研究多项;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参编学术著作3部。
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共有专业教师67人,其中教授36人,副教授29人,助理教授1人,讲师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6人,90%以上的教师拥有在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
法律(非法学) [035101]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清华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
招生人数: |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备 注: |
复试时文科综合考试内容:政治、经济、历史、逻辑、语文、一般科技知识等综合测试。
|
►个人简介
张月姣
清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教育背景
1968年获法国汉纳大学学士学位。
1981至1982年赴美国乔治顿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5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
►工作履历
1978年起,工作于中国国家进出口委员会、中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参与了起草中外合资企业法、经济特区条例等。
1982至1984年,任世界银行法律部法律顾问。
1984至1997年,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外资处副处长、外贸处处长、副司长、司长。参与起草中国的“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贸法”等法律;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还率中国代表团与外国谈判“投资保护协定”;担任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代表、中国复关谈判法律顾问;参加制定与完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乌拉圭回合在日内瓦的最终谈判。
1987至1999年,被选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国际发展法学院董事,参与制订“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商事合同通则”等。期间,还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和“电子商务合同指南”等.
1998至2004年,任亚洲开发银行助理法律总顾问、东亚地区局副局长,湄公区域局副局长,亚洲开发银行上诉委员会联合主席,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局长等职。
2005年2月,担任西非开发银行董事。
2007年11月27日,当选WTO上诉机构大法官,任期四年,从2008年6月1日开始。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人民大学,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商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通晓英语,法语,有长期国际贸易、金融和投资法律的经验。
►学术成果
主要代表著作包括《中国对外经贸法律与实务研析》,《中国涉外经济法律介绍》(英文)等。
►个人简介
梁上上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90年9月—1994年7月,杭州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1994年9月—199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
2001年9月—2004年7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7年8月—1999年8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助教;
1999年9月—2002年11月,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2年12月—2006年11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6年12月—2013年9月,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8年4月—至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8年9月—2010年7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
2010年7月—2013年9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13年9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社会兼职浙江省法制研究所副所长;
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库成员;
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
商法学、法律方法论
►奖励与荣誉
1、博士论文《论股东表决权——以公司控制权争夺为中心展开》,2007年10月,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2、《利益的层次结构与利益衡量的展开》,2003年12月,获得第11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成果类三等奖。
3、《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2004年12月,获得第12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成果类二等奖。
4、《抵押物转让中的利益衡量与制度设计》,2007年12月,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5、2004年12月,评为“浙江省第一届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
6、2011年01月,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
7、2008年11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8、2011年12月,入选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
►学术成果
著作
1、独著:《利益衡量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6月。
2、独著:《论股东表决权》,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
3、主编:《图解新公司法》,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年3月。
4、主编:《公司登记疑难案例解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
主要论文
1、《论商誉和商誉权》,载《法学研究》,1993年第5期。
2、《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载《法学研究》,1997年第6期。
3、《论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4、《利益的层次结构与利益衡量的展开》,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1期。
5、《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6、《抵押物转让中的利益衡量与制度设计》(与贝金欣合作),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7、《股东表决权: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
8、《制度利益衡量的逻辑》,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4期。
9、《利益衡量的界碑》,载《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10、《公司担保合同的相对人审查义务》,载《法学》2013年第3期。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2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5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A |
6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A |
8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学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13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14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学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1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B+ |
19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0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1 |
10246 |
复旦大学 |
B+ |
2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23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24 |
10422 |
山东大学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学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29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B |
30 |
10041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B |
31 |
10151 |
大连海事大学 |
B |
32 |
10212 |
黑龙江大学 |
B |
33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4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36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B |
37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3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40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学 |
B |
42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B |
43 |
11066 |
烟台大学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学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4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50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5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学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55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56 |
11406 |
甘肃政法学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学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62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学 |
C+ |
64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学 |
C+ |
66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67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68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学 |
C+ |
70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71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2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74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C |
75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C |
76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C |
77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78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C |
7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学 |
C |
81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C |
82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学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86 |
11117 |
扬州大学 |
C |
8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业大学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C- |
90 |
10079 |
华北电力大学 |
C- |
9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92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C- |
93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C- |
94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C- |
95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C- |
96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97 |
10593 |
广西大学 |
C- |
98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99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100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C- |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27 法学院 |
|
290 |
|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
|
4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
|
5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
|
5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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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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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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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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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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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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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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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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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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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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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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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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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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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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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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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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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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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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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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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
01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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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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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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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
01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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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6.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