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考研参考书目
Add 山东财经大学微信
研究生为你答疑,送资源
95%的同学还阅读了:
[2021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分数线[2013-2021]]
[山东财经大学王牌专业排名]
[山东财经大学考研难吗]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山东财经大学考研群]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费]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辅导]
[考研国家线[2006-2021]]
[2021年考研时间:报名日期和考试时间]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考研参考书目信息,是考研之前需要获取相应的考研信息,比如考试大纲、招考专业、招考目录等等基本信息,这些内容是进行考研前期工作的必要准备。考生可以从各院校的研招网进行查询,每年的9月左右就会公布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考生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和信息,部分专业的名称相近,内容也比较繁杂,容易混淆或遗漏,考生要仔细区分。另外各大考研网站的相应版块也会有历年的招生信息汇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考研参考书目信息内总结了各大院校的历年招生信息,方便考生查询和选择。最后,考研派的小编预祝各位考研的同学都可以考取理想的学校。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考研参考书目信息网是考生获取考研信息的最基本、最官方的渠道,该网站会提供各种有关考研的资讯和内容,比如历年的考研招生计划、考试计划、考试内容、考试大纲、考试政策、报录比、录取名单、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推免政策等等内容,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招生信息网提供的信息是最为准确和官方的,是考生进行考研的信息主要来源,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的小编提醒各位考生要时刻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一切信息变动要以该网站提供的内容为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考研参考书目信息网会公布研招办以及各个院系的招生负责人电话,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疑惑时可以打电话进行咨询。最后,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的小编预祝各位考研的同学都可以考取理想的学校。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考研真题笔记资料
点击标题即可查看资料详情,勾选相关专业前去购买
金融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204)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善于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金融创新和科研能力、广阔开放的全球视野、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人文素养,可以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治学严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积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掌握坚实的金融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国内外金融领域的现状、理论前沿与发展趋势,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独立从事金融领域科学研究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较强的外语语言交流沟通和写作能力。
(四)具有扎实的数学、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的应用基础,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技能,具有利用先进工具进行金融数据处理、模型构建和计量分析的能力。
(五)身心健康。
三、学习年限
金融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6 年。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 1、2 学年用于课程学习、调研实习,第 3 学年用于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研究方向
1. 金融理论与政策
2. 金融市场与证券投资
3.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4. 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5. 国际金融
6. 公司金融
7. 农村金融
五、课程设置与应修总学分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照课程内容分为学位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须累计修满 36 学分,其中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学习至少 34 学分,
调研实习与学术讲座各 1 学分。
(一)课程学习
1. 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程。其中外国语课程包括公共外语课和专业外语课。公共外语课程实施应用型通识教育,专业外语课实施学术研究教育(如外文专业文献选读、学术论文撰写、国际学术会议模拟等),课程组由学校公共外语教学部和专业教师共同组成。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取得 CET 六级 550 分、TOFLE 90 分、GRE300 分、GMAT660 分、IELTS6.5 分、WSK(PETS-5)成绩合格、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TEM-4/8)成绩合格及其他类似级别成绩者,经过申请可以免于修读公共外语课程;学科基础课包括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学位专业课包括货币经济学、金融经济学、金融实证研究方法。
2. 选修课。选修课全校打通,促进学科交叉研究,所有的硕士研究生均可跨学科(专业)选修。专业选修课主要包括金融理论前沿专题、国际金融研究、中国资本市场研究、投资学、商业银行研究、金融工程、公司金融、农村金融研究、国际投资、金融法与金融监管、统计计量软件应用、金融文献导读、艺术金融、金融伦理学等。
3. 补修课。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为专科生或本科毕业专业与所学硕士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还应在完成总学分的基础上,补修本专业指定补修的本科课程。课程补修可采用随本科生班课堂学习、在导师指导下自学、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由学院和导师进行考核或认定。
补修本科课程不得少于 2 门,补修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应在第一学年内全部完成。
4. 实践课程和学术讲座。实践课程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学术讲座包括硕士研究生的专题综述、校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及讲座等,共计不少于 8 次。
(二)授课与选课要求
必修课和选修课在 36 课时(含)以内的,可实行小学期授课,以压缩授课周期。鼓励吸引外籍教师参与国际化教学,注入更多国际化元素,提倡全英文授课。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全校通选选修课,促进学科交叉研究。
六、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1. 考核形式。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实行分阶段考核与期末考试(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考核采用案例分析、模拟实训、课堂随机测验、课程论文、项目设计、研究报告、调查报告、读书报告等,每一阶段都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并保留原始资料与记录。
2. 成绩评定。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期终考核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必修课考核成绩 70 分为
合格,选修课考核成绩 60 分为合格。分阶段考核成绩比重由授课教师确定,录入成绩时采用百分制。
3. 中期考核。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后,硕士研究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攻读学位。
七、课程的选修、补修、重修及缓考
课程的选修、补修、重修及缓考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科研工作要求
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等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该能够反映出研究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或科研任务进行。论文应有新见解,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 1 年。
学位论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成果的,必须详细列出材料出处,实事求是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论文写作规范具体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为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对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各环节和要求做出如下规定:
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阅读大量的中外文献资料确定研究的选题,了解本选题的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论文写作计划。导师应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严格把关,论文选题应与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课题相结合,充分发挥导师在该领域的学术优势。研究生要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需在由本学科导师参加的论证会上,就选题的研究意义和价值、研究现状及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才能进行论文写作。开题报告书等资料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备案。
2.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主要对研究生论文写作的进度、论文内容、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中期检查在第五学期期中进行,学位论文初稿须在第五学期期末完成。
3.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由金融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由研究生院和金融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隐名评阅,并由金融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有关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隐名评阅、答辩等参见学位授予流程中的相关文件。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十一、其它必修环节
经济金融经典文献阅读是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一部分, 成绩单上显示为“通过”,不计学分。要求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书目的阅读并提交文献阅读综述,由导师审核给出成绩后提交学院。
十二、其它
本规定从 2018 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生以及港、澳、台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金融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
类别 |
编
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
时 |
学
分 |
学期分布 |
考核
方式 |
开课学院 |
备注 |
1 |
2 |
3 |
必修课 |
学位公共课 |
|
政治理论课: |
54 |
3 |
|
|
|
阶段性考核+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7 学分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
|
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
√ |
|
|
外国语: |
72 |
4 |
|
|
|
公共外语教学部 |
3 |
公共外语课 |
36 |
2 |
√ |
|
|
4 |
专业外语课 |
36 |
2 |
|
√ |
|
学科基础课 |
5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54 |
3 |
√ |
|
|
经济学院 |
9 学分 |
6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54 |
3 |
√ |
|
|
7 |
中级计量经济学 |
54 |
3 |
√ |
|
|
统计学院 |
学位专业课 |
8 |
货币经济学 |
54 |
3 |
√ |
|
|
金融学院 |
8 学分 |
9 |
金融经济学 |
54 |
3 |
|
√ |
|
金融学院 |
10 |
金融实证研究方法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选修课 |
11 |
金融理论前沿专题 |
36 |
2 |
|
|
√ |
阶段性考核+ 考查 |
金融学院 |
不少于 10 学分 |
12 |
中国资本市场研究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13 |
国际金融研究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14 |
投资学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15 |
商业银行研究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16 |
金融工程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17 |
公司金融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18 |
农村金融研究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19 |
金融法与金融监管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20 |
金融文献导读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21 |
艺术金融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22 |
金融伦理学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23 |
统计计量软件应用 |
36 |
2 |
|
√ |
|
金融学院 |
实践环节:教学实践/社会实践 |
1 学分 |
学术讲座 |
1 学分 |
补修课程 |
金融学 |
证券投资学 |
应修满总学分 |
36 |
金融学 [020204]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山东财经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金融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2]经济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2]应用经济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47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经济学 |
备 注: |
|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金融学院联系方式:0531-82911084
金融学综合(含金融学、国际金融学)《现代货币银行学教程》(第六版),胡庆康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国际金融学》,宿玉海
、卫娴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
金融学综合(含商业银行经营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张丽华、刘砚平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证券投资学》,黄磊、葛永波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
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5100 金融学院)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 富有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和进取精神、积极的学习和适应能力、充分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能够在各类金融机构与金融管理部门从事富于挑战性的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2、掌握金融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熟悉金融专业相关政策和法规,具备从事金融相关职业要求的系统知识和专业技能,符合金融行业高层次人才的资格认证要求。
3、掌握计算机及信息工具运用技能,具备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够组织金融相关工作的运行、协调与管理,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
4、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外文专业资料,使用外语开展金融相关工作。
5、身心健康。
二、培养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具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最长学习年限 5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
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最长学习年限 6 年。
四、培养方式
(一)教学模式
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案例教学、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多种方式方法,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二)指导教师
对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采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共同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负责人,校内导师负责理论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校外兼职导师主要负责社会实践及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三)社会调研
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社会调研,社会调研活动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调研结束需要提交调研报告。
(四)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
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要注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系统学习金融行业的道德规范与有关政策法规,培养研究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金融职业道德规范。
(五)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五、培养方向与课程设置
(一)培养方向
1、货币理论与商业银行管理
系统研究当代货币金融理论和银行管理的实践,密切关注货币理论的前沿动态和各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的最新进展,把握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理论的最新发展和业务运营管理的创新成果,并在其实践应用中提供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注重研究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货币政策协调、商业银行组织制度及管理创新、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及营销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绩效评价、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控制等内容。
2、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
系统研究有关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的理论和运作机制,探索、揭示资本市场运行与投资的规律,密切关注公司在金融市场上投融资活动的前沿动态和最新发展。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合理创新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或方案;研究公司投资、融资、股利分配等主要财务决策活动,运用丰富的实际案例,梳理与提炼出适于我国公司进行财务决策可借鉴的理论和方法。
3、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以理论建模、实证分析等作为主要研究方法,充分发挥系统工程、管理科学、数学、金融学等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对金融工程、风险管理、资本市场理论与实践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产品设计和创新。本研究方向主要涉及金融工程与产品创新、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资本市场微观分析等研究领域,并重视对金融危机管理案例的分析。
4、国际金融与投资
系统学习国际金融及国际投资理论,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及国际投资的发展趋势。重点研究外汇市场、国际证券与国际信贷市场、国际黄金市场与金融衍生品市场等国际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律、主要国际金融产品的基本原理及其交易技巧,以及国际企业筹资的
规律,资金运用规律和国际技术转让规律,并重视对金融危机管理案例的分析。
5、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学研究对象—即农村(县域)货币资金运动中信用关系的规律性及其应用。该方向研究范畴—即紧密联系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改革及发展的实践,深入探讨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体制、体系构建,支农功能开发、扶持政策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建设等问题, 并对该范畴进行追踪式与前瞻性的系统调研。
(二)课程设置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采用学分制。在硕士学习期间,需要获得总学分不少于 37
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 5 学分;专业必修课 12 学分;选修课不少于 16 学分;专业实
习(实践)环节 4 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方案如下:
1、先修课(适用于本科非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学生)
(1) 会计学原理
(2) 经济学原理
2、公共基础课(共 5 学分)
(1) 外语(3 学分)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 学分)
3、专业必修课(共 12 学分)
(1) 财务报表分析(3 学分)
(2) 投资学(3 学分)
(3) 公司金融(3 学分)
(4) 金融衍生工具(3 学分)
4、选修课(每门课程 2 学分,至少任选 8 门,共 16 学分)
(1) 金融伦理与职业道德
(2) 金融危机管理案例
(3)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案例
(4) 固定收益证券
(5) 金融风险管理
(6) 中国资本市场专题
(7) 金融工程案例
(8) 农村金融专题
(9) 风险投资案例
(10) 行为金融学
(11) 金融法与金融监管
(12) 个人理财规划
(13) 艺术金融
(14) 金融数据分析
(15) 金融行业发展前沿
5、专业实践/实习(4 学分)
非应届本科生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 3 个月,
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实习活动结束后,需写出实习报告,并取得实习单位的鉴定。
六、学位论文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各项必修环节,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位论文须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金融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金融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提倡采用案例分析、调研报告、金融产品设计与金融实践问题解决方案等方式。
学位论文要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指导老师要对研究生论文写作的进度、论文内容、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中期检查,完成学位论文完成后,经指导老师同意,研究生需要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向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并同时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国际金融系是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的两个国际金融系合并而成的,金融学院下设的从事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结算等方向的教学和科研的基层单位。
该系学科齐全,教师梯队整齐。现有老师13名,其中教授3名(特聘教授1名),副教授7名,讲师3名;11位老师具有博士学位,5名老师具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在教学研究方面,该系主要开设了国际金融学、国际投资、国际结算、外汇交易与投资、跨国公司金融管理、金融危机案例等中文课程以及国际金融学(双语)、国际结算(双语)、国际投资(双语)、专业英语等双语课程。教师们不断进行课程的教学改革,并已取得显著成效。该系教师获得主持山东省教研教改项目一项,校级教改课题2项;完成山东省精品课程建设1项(国际金融学),校级精品课程1项(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双语)),优质课程3项(中西方金融制度比较、专业英语、国际信贷)。主编出版财政部“十三五”规划教材、高等财经院校“十三五”精品系列教材1部(国际金融学),英文教材1部(国际结算(英文));教师们获得山东省青年教师讲课大赛三等奖。
在科研方面,该系教师主持并出色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山东省社科基金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并在《经济研究》、《国际金融研究》、《世界经济》等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该系旨在培养掌握国际经济与金融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掌握较好专业和外语技能,具备从事国际金融领域理论政策研究及对外经贸实际工作能力,能够在国家与地方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学院现有教职工总数为111人,学院所属专任教师96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4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70.83%;具有博士学位的 72人,占到教师总数的74.22%;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52人,占到教师总数的55%。学院现有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各1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贡献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自2017年以来,学院教师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21项,其中国家两金课题18项(含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在国内外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27篇,其中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77篇;出版专著6部;我院教师荣获第四届“刘诗白经济学奖”,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举办国际学术会议2次,全国性学术会议2次。 金融学院于2004年获教育部批准设立金融工程专业,2005年开始本专业的第一次招生(山东省第二所开始招收金融工程专业学校),同时设立金融工程系。金融工程系现有专业任课教师1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2名、硕士生导师8名;教授5名、副教授5名、讲师5名。具有海外学习或交流经历的教师6名。
金融工程系旨在培养和造就具备扎实的现代经济金融理论基础,掌握经济优化、金融计量和金融工程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具有一定的市场分析技能和业务素养,能够综合运用新的金融工具和手段创造性地解决金融问题,能够在金融机构、企业、高等院校及其它相关部门,从事金融、财务、风险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近年来,我系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师资队伍的学科专业和学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教学、科研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与优化。其中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校级教学奖4项。近三年来,获得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7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彭红枫教授主持)。另获年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冯玉梅教授)、“挑战杯”山东财经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党支部等多项荣誉称号。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就业方向:从近几年就业情况来看,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银行及金融系统。除了商业银行、股份制商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以外,还有几大主要去向: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风险性很大的金融公司;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等;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上市(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等;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431金融学综合(含金融学、公司金融)《现代货币银行学教程》(第六版),胡庆康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公司金融》,冯曰欣
、王俊籽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16年2月第二版第五次印刷。
专业名称:金融学 专业代码:020204 门类/类别:经济学 学科/类别:应用经济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南开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 沈阳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东北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南京审计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州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工商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商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深圳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兰州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专业解析:
以天津商业大学为例,金融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领域货币与资本运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兼具很强的理论性与实务性、微观与宏观、国别性与全球性特点的综合性学科。它对各国和全球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全局有着重大影响。本学科是在原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保险学基础上调整形成的。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先进金融理论与方法的引入,大大丰富和扩展了我国金融新兴学科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在各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发展前景广阔。
在本科金融专业下设有金融理论教研室和应用金融教研室,拥有一批从事金融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师资,并且在相关学科,如会计学、企业管理设有硕士点,在经济学、财政学、国际贸易等本科专业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从而为相关课程的开设和本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现从事金融专业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共有19人,其中正教授5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在读博士2人,其余教师均具有硕士学位。其中有3位教师有从事金融工作的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3位教师担任过相关专业与金融有关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较好的硕士生培养经验。近年来,金融专业教师发表了百余篇科研论文。
培养目标:
本学科之旨在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要求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金融学原理和较系统的金融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金融经济问题观察分析能力、货币政策实施能力和从事金融具体工作能力;毕业后可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具体工作和中高层次的金融管理实务工作。
研究方向:
金融专业硕士学位下设两个研究方向:
1、 公司金融
2、 金融市场与金融管理
此专业大学排名:
0202 应用经济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6 所,本次参评5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2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3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4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5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6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7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8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9 |
10055 |
南开大学 |
A- |
10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11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A- |
12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13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4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5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16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B+ |
17 |
1003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B+ |
18 |
10070 |
天津财经大学 |
B+ |
19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0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21 |
10284 |
南京大学 |
B+ |
22 |
10286 |
东南大学 |
B+ |
23 |
10335 |
浙江大学 |
B+ |
24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25 |
10456 |
山东财经大学 |
B+ |
26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27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28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29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30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31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B+ |
32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B |
33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B |
34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B |
35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B |
36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7 |
10269 |
华东师范大学 |
B |
38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B |
39 |
10280 |
上海大学 |
B |
40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B |
41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42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43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B |
44 |
10593 |
广西大学 |
B |
4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46 |
10689 |
云南财经大学 |
B |
47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48 |
10240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B- |
4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50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51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52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53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B- |
54 |
10385 |
华侨大学 |
B- |
55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56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B- |
57 |
10534 |
湖南科技大学 |
B- |
5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59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60 |
11799 |
重庆工商大学 |
B- |
61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B- |
62 |
90026 |
军事经济学院 |
B- |
63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64 |
10207 |
吉林财经大学 |
C+ |
65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6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67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68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69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70 |
10536 |
长沙理工大学 |
C+ |
71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7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C+ |
73 |
10697 |
西北大学 |
C+ |
74 |
10766 |
新疆财经大学 |
C+ |
75 |
11560 |
西安财经学院 |
C+ |
76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78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学 |
C |
7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80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8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82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C |
83 |
10290 |
中国矿业大学 |
C |
84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85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86 |
10320 |
江苏师范大学 |
C |
87 |
10338 |
浙江理工大学 |
C |
88 |
10433 |
山东理工大学 |
C |
89 |
10589 |
海南大学 |
C |
90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C |
91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92 |
10671 |
贵州财经大学 |
C |
93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94 |
10741 |
兰州财经大学 |
C |
95 |
11287 |
南京审计大学 |
C |
96 |
11414 |
中国石油大学 |
C |
97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C- |
98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C- |
99 |
10058 |
天津工业大学 |
C- |
100 |
10069 |
天津商业大学 |
C- |
101 |
10139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C- |
102 |
10360 |
安徽工业大学 |
C- |
103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104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105 |
10681 |
云南师范大学 |
C- |
106 |
10718 |
陕西师范大学 |
C- |
107 |
10759 |
石河子大学 |
C- |
108 |
11664 |
西安邮电大学 |
C- |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0202 应用经济学排名: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66 所,本次参评5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5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2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3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4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5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6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7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8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9 |
10055 |
南开大学 |
A- |
10 |
10246 |
复旦大学 |
A- |
11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A- |
12 |
10422 |
山东大学 |
A- |
13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4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5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16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B+ |
17 |
1003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B+ |
18 |
10070 |
天津财经大学 |
B+ |
19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0 |
10183 |
吉林大学 |
B+ |
21 |
10284 |
南京大学 |
B+ |
22 |
10286 |
东南大学 |
B+ |
23 |
10335 |
浙江大学 |
B+ |
24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25 |
10456 |
山东财经大学 |
B+ |
26 |
10486 |
武汉大学 |
B+ |
27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28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29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30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31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B+ |
32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B |
33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B |
34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B |
35 |
10141 |
大连理工大学 |
B |
36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7 |
10269 |
华东师范大学 |
B |
38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B |
39 |
10280 |
上海大学 |
B |
40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B |
41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42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43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B |
44 |
10593 |
广西大学 |
B |
4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46 |
10689 |
云南财经大学 |
B |
47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48 |
10240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B- |
4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B- |
50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51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52 |
10337 |
浙江工业大学 |
B- |
53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B- |
54 |
10385 |
华侨大学 |
B- |
55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56 |
10491 |
中国地质大学 |
B- |
57 |
10534 |
湖南科技大学 |
B- |
5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59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60 |
11799 |
重庆工商大学 |
B- |
61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B- |
62 |
90026 |
军事经济学院 |
B- |
63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64 |
10207 |
吉林财经大学 |
C+ |
65 |
10403 |
南昌大学 |
C+ |
66 |
10427 |
济南大学 |
C+ |
67 |
10459 |
郑州大学 |
C+ |
68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69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70 |
10536 |
长沙理工大学 |
C+ |
71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7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C+ |
73 |
10697 |
西北大学 |
C+ |
74 |
10766 |
新疆财经大学 |
C+ |
75 |
11560 |
西安财经学院 |
C+ |
76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78 |
10008 |
北京科技大学 |
C |
7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80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8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82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C |
83 |
10290 |
中国矿业大学 |
C |
84 |
10295 |
江南大学 |
C |
85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86 |
10320 |
江苏师范大学 |
C |
87 |
10338 |
浙江理工大学 |
C |
88 |
10433 |
山东理工大学 |
C |
89 |
10589 |
海南大学 |
C |
90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C |
91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92 |
10671 |
贵州财经大学 |
C |
93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94 |
10741 |
兰州财经大学 |
C |
95 |
11287 |
南京审计大学 |
C |
96 |
11414 |
中国石油大学 |
C |
97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C- |
98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C- |
99 |
10058 |
天津工业大学 |
C- |
100 |
10069 |
天津商业大学 |
C- |
101 |
10139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C- |
102 |
10360 |
安徽工业大学 |
C- |
103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104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105 |
10681 |
云南师范大学 |
C- |
106 |
10718 |
陕西师范大学 |
C- |
107 |
10759 |
石河子大学 |
C- |
108 |
11664 |
西安邮电大学 |
C- |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07年金融学专业学校排名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1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8 |
中山大学 |
A |
15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2 |
北京大学 |
A+ |
9 |
厦门大学 |
A |
16 |
东北财经大学 |
A |
3 |
西南财经大学 |
A+ |
10 |
暨南大学 |
A |
17 |
南京大学 |
A |
4 |
南开大学 |
A+ |
11 |
湖南大学 |
A |
18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5 |
复旦大学 |
A+ |
12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19 |
清华大学 |
A |
6 |
上海财经大学 |
A |
13 |
武汉大学 |
A |
20 |
同济大学 |
A |
7 |
中央财经大学 |
A |
14 |
西安交通大学 |
A |
|
|
|
B+等(30个):华东师范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辽宁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华大学、苏州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中南大学、浙江工商大学、西南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广东商学院、河南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广西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
|
B等(30个):宁波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东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青岛大学、深圳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云南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学院、兰州商学院、郑州大学、安徽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河海大学、西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北京工商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北大学
|
C等(20个):名单略 |
2015-2016年金融学专业学校排名
排 名
|
学校名称
|
星 级
|
开此专业学校数
|
1 |
中国人民大学 |
5★ |
181 |
2 |
西南财经大学 |
5★ |
181 |
3 |
中央财经大学 |
5★ |
181 |
4 |
南开大学 |
5★ |
181 |
5 |
厦门大学 |
5★ |
181 |
6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5★ |
181 |
7 |
复旦大学 |
5★ |
181 |
8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5★ |
181 |
9 |
上海财经大学 |
5★ |
181 |
10 |
武汉大学 |
4★ |
181 |
11 |
东北财经大学 |
4★ |
181 |
12 |
暨南大学 |
4★ |
181 |
13 |
北京大学 |
4★ |
181 |
14 |
天津财经大学 |
4★ |
181 |
15 |
吉林大学 |
4★ |
181 |
16 |
中山大学 |
4★ |
181 |
17 |
辽宁大学 |
4★ |
181 |
18 |
上海交通大学 |
4★ |
181 |
19 |
浙江工商大学 |
4★ |
181 |
20 |
西安交通大学 |
4★ |
181
|
金融学专业考研科目:
政治 英语 数学或者专业课。这个看各个学校决议金融学专业课的初试考的比例多,就掌权势巨子性最高的金融联考来说就要考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有的学校还要考据券投资学以及保险学,但一般大部分数照旧考前三项加考据券以及保险的学校比例少!专业课方面详细科目还要看考什么学校详细而定。必考科目政治,英语,数学,另外从2011年起开始取消金融联考,开始各学校单独命题,得看你具体报考什么学校才知道金融的专业课考什么。
金融学考研参考书:
金融学分为专业硕士和科学硕士,科学硕士的参考书较多,西方经济学参考书与往年一样,即:
1.《微观经济学》(第六版) (美)平狄克、鲁宾费尔德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宏观经济学》(第七版)(美)多恩布什、费希尔、斯塔兹著,范家骧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金融学部分为:
1、黄达《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黄燕君、何嗣江:《新编国际金融》(第2版),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
3、戴志敏:《证券投资学--理论、实践与案例分析》,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专业硕士只需看第一本即可,但是西方经济学一样。
金融学不考国际经济学。
金融学研究生就业方向:
1)商业性质的银行,其中包括中国工商、建设、农业银行等四大行和招商等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等;
3)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6)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7)国家公务员系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9)一些政策性银行,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
11)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出版传播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