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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正文
(专业代码:020204)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善于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金融创新和科研能力、广阔开放的全球视野、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人文素养,可以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治学严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积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掌握坚实的金融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国内外金融领域的现状、理论前沿与发展趋势,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独立从事金融领域科学研究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较强的外语语言交流沟通和写作能力。
(四)具有扎实的数学、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的应用基础,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技能,具有利用先进工具进行金融数据处理、模型构建和计量分析的能力。
(五)身心健康。
三、学习年限
金融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6 年。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 1、2 学年用于课程学习、调研实习,第 3 学年用于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研究方向
1. 金融理论与政策
2. 金融市场与证券投资
3.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4. 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6. 公司金融
7. 农村金融
五、课程设置与应修总学分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照课程内容分为学位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须累计修满 36 学分,其中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学习至少 34 学分,
调研实习与学术讲座各 1 学分。
(一)课程学习
1. 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程。其中外国语课程包括公共外语课和专业外语课。公共外语课程实施应用型通识教育,专业外语课实施学术研究教育(如外文专业文献选读、学术论文撰写、国际学术会议模拟等),课程组由学校公共外语教学部和专业教师共同组成。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取得 CET 六级 550 分、TOFLE 90 分、GRE300 分、GMAT660 分、IELTS6.5 分、WSK(PETS-5)成绩合格、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TEM-4/8)成绩合格及其他类似级别成绩者,经过申请可以免于修读公共外语课程;学科基础课包括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学位专业课包括货币经济学、金融经济学、金融实证研究方法。2. 选修课。选修课全校打通,促进学科交叉研究,所有的硕士研究生均可跨学科(专业)选修。专业选修课主要包括金融理论前沿专题、国际金融研究、中国资本市场研究、投资学、商业银行研究、金融工程、公司金融、农村金融研究、国际投资、金融法与金融监管、统计计量软件应用、金融文献导读、艺术金融、金融伦理学等。
3. 补修课。硕士研究生入学前为专科生或本科毕业专业与所学硕士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还应在完成总学分的基础上,补修本专业指定补修的本科课程。课程补修可采用随本科生班课堂学习、在导师指导下自学、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由学院和导师进行考核或认定。
补修本科课程不得少于 2 门,补修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应在第一学年内全部完成。
4. 实践课程和学术讲座。实践课程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学术讲座包括硕士研究生的专题综述、校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及讲座等,共计不少于 8 次。
(二)授课与选课要求
必修课和选修课在 36 课时(含)以内的,可实行小学期授课,以压缩授课周期。鼓励吸引外籍教师参与国际化教学,注入更多国际化元素,提倡全英文授课。六、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1. 考核形式。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实行分阶段考核与期末考试(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考核采用案例分析、模拟实训、课堂随机测验、课程论文、项目设计、研究报告、调查报告、读书报告等,每一阶段都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并保留原始资料与记录。
2. 成绩评定。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期终考核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必修课考核成绩 70 分为
合格,选修课考核成绩 60 分为合格。分阶段考核成绩比重由授课教师确定,录入成绩时采用百分制。
3. 中期考核。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后,硕士研究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攻读学位。
七、课程的选修、补修、重修及缓考
课程的选修、补修、重修及缓考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科研工作要求
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等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该能够反映出研究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或科研任务进行。论文应有新见解,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 1 年。
学位论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成果的,必须详细列出材料出处,实事求是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论文写作规范具体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为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对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各环节和要求做出如下规定:
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阅读大量的中外文献资料确定研究的选题,了解本选题的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论文写作计划。导师应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严格把关,论文选题应与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课题相结合,充分发挥导师在该领域的学术优势。研究生要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需在由本学科导师参加的论证会上,就选题的研究意义和价值、研究现状及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才能进行论文写作。开题报告书等资料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备案。
2.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主要对研究生论文写作的进度、论文内容、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中期检查在第五学期期中进行,学位论文初稿须在第五学期期末完成。
3.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由金融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由研究生院和金融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隐名评阅,并由金融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有关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隐名评阅、答辩等参见学位授予流程中的相关文件。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
十一、其它必修环节
经济金融经典文献阅读是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一部分, 成绩单上显示为“通过”,不计学分。要求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书目的阅读并提交文献阅读综述,由导师审核给出成绩后提交学院。
十二、其它
本规定从 2018 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生以及港、澳、台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金融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
类别 |
编 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 时 |
学 分 |
学期分布 |
考核 方式 |
开课学院 |
备注 |
|||
1 | 2 | 3 | |||||||||
必修课 |
学位公共课 |
政治理论课: | 54 | 3 |
阶段性考核+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7 学分 |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
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 | |||||||
外国语: | 72 | 4 |
公共外语教学部 |
||||||||
3 | 公共外语课 | 36 | 2 | √ | |||||||
4 | 专业外语课 | 36 | 2 | √ | |||||||
学科基础课 | 5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54 | 3 | √ |
经济学院 |
9 学分 |
||||
6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54 | 3 | √ | |||||||
7 | 中级计量经济学 | 54 | 3 | √ | 统计学院 | ||||||
学位专业课 | 8 | 货币经济学 | 54 | 3 | √ | 金融学院 | 8 学分 | ||||
9 | 金融经济学 | 54 | 3 | √ | 金融学院 | ||||||
10 | 金融实证研究方法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选修课 |
11 | 金融理论前沿专题 | 36 | 2 | √ |
阶段性考核+ 考查 |
金融学院 |
不少于 10 学分 |
|||
12 | 中国资本市场研究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13 | 国际金融研究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14 | 投资学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15 | 商业银行研究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16 | 金融工程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17 | 公司金融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18 | 农村金融研究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19 | 金融法与金融监管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20 | 金融文献导读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21 | 艺术金融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22 | 金融伦理学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23 | 统计计量软件应用 | 36 | 2 | √ | 金融学院 | ||||||
实践环节:教学实践/社会实践 | 1 学分 | ||||||||||
学术讲座 | 1 学分 | ||||||||||
补修课程 |
金融学 | ||||||||||
证券投资学 | |||||||||||
应修满总学分 | 36 |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sdufe/yanjiushengyuan_285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