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美术学研究生一对一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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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湖北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研究生数量有限,愿意做考研辅导的数量不确定,请加我们顾问的微信进行咨询和确认,抢先预订研究生,以免错失研究生辅导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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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美术学考研真题笔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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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地区 |
学校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名人数 |
录取人数 |
报录比 |
推免人数 |
2006 |
湖北 |
湖北美术学院 |
美术学系 |
130400 |
美术学 |
316 |
85 |
26.90% |
/ |
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
邮编:430060
藏龙岛校区: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电话:027-81317000;传真:027-81317011;
邮编:430205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专门高等美术学校,是举办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公办高等美术院校。我校于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我国教育部首批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32所试点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美术和艺术设计2个专业领域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我校。
一、招生类别、计划及学制
1、招生类别: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选择学术型或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中的任意一种,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只能选择专业学位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涵盖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3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涵盖美术和艺术设计2个专业领域,招生专业详见附件“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招生计划数总规模预计为267名,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192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名),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75名。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我校保留根据上线考生数和正式计划数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3、学制:均为三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能提供具有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除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外,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报考方式可参考我校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咨询我校外事办。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湖北美术学院”为报考点,并到我校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我校不接收推免生。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27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为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因不按要求报名,或误填、错填和虚报信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考生根据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名时只能报考某一专业的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场确认时,考生不得变更报考专业或学位类型。
B.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C.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要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D.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E.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考生到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A.我校将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B.考生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C.在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D.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如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认证证明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E.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F.考生按规定缴纳初试报名费19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
四、入学考试
1、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
(1)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7日(含我校专业课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地点均在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3)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100分、外语100分为全国统考科目,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50分,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
(4)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无二代身份证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复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研究生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与科目
A.时间:初定2017年4月份期间,具体时间在湖北美术学院网上公布。
B.地点: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C.科目:专业论文/创作/设计200分、外语听力50分、综合面试50分。
D.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的考生都要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在复试期间统一安排。
(4)复试报名费:10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
五、录取
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择优录取考生。被录取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的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旦查出,即时取消学籍。
六、学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学费标准暂定为16000元/学年(以湖北省物价局最终确定学费标准为准)。
七、其它
考生可随时登录查询我校在校园网上发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信息一般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30205招生咨询电话:027-81317222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前身是由蒋兰圃、唐义精、徐子珩等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后更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于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我校为全国首批设立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的32所院校之一。2010年起,我校与其他兄弟院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8年,学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我校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全国重点美术院校。
学校现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均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并拥有美术和艺术设计2个专业领域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我校!
一、招生类别、计划及学制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21年招生类别主要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各类别招生计划详情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招生拟计划数为409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拟计划数5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计划招生339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计划招生70名。招收确定名额以国家最终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数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实际上线考生数和正式下达计划数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调整。
(三)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四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 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已参加工作考生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具体方式另行通知)相结合的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湖北美术学院”为报考点,并根据我校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港澳台考生报考届时请查看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zjc.hifa.edu.cn/)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留学生招生由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
我校不设置单独考试,不接受推荐免试资格考生。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 月24日至9月27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为“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名时只能报考某一专业的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考生不得变更报考专业或学位类型。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地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要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间和方式
2020年11月(以教育部文件及各报考点公告通知为准),所有考生应及时登录查看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zjc.hifa.edu.cn/)发布的确认公告,根据时间和要求进行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参加报名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基本要求
(1)我校将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考生应当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3)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如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在我校规定时间内若不能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认证证明的,原则上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6)考生按规定缴纳初试报名费19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 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 号)。
(7)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入学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 月28日(含我校专业课考试时间)
2.考试方式:考前两周查看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zjc.hifa.edu.cn/)发布的考试公告。
3.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为全国统考科目。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设置情况如下:
(1)美术学/美术:造型基础150分、专业创作150分。
(2)设计学/艺术设计:设计造型基础150分、专业设计150分。
(3)艺术学理论:艺术理论150分、中外美术史\中外设计史\书法史150分(各研究方向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4)美术学(书法与篆刻研究)/美术(书法与篆刻研究):篆刻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三)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根据我校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体检、政审不合格。
3.复试时间、地点与科目
(1)考试时间:初定2021年4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2)考试方式:考前两周查看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zjc.hifa.edu.cn/)发布的考试公告。
(3)科目:
A.学术型硕士
①美术学:美术史论一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②设计学:设计史论一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③艺术学理论:专业写作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④美术学(书法与篆刻研究):书法史论一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B.专业学位硕士
①美术:美术史论二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②艺术设计:设计史论二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③美术(书法与篆刻研究):书法史论二100分、外语听力50分、面试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必须按照我校规定,在学校通知的具体时间内参加体检。
5.复试报名费:100 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 号),在办理复试资格审查时收取。
五、录取
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试与复试求和的总成绩,对不同专业和学位类型分别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详见我校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被录取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的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旦查出,即时取消学籍。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鄂价费规〔2014〕11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 2021 级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学费标准暂定为16000元/学年(以湖北省发改委最终确定学费标准为准)。
七、其它
考生可随时登录查询我校官网发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www.hifa.edu.cn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30205 招生咨询电话:027-81317222
课部概况
公共课部承载着我院通识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能,承担着全院非专业类公共课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设有办公室、资料室、文学教研室、外语教研室、体育教研室、计算机教研室和美术翻译研究所,开设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身体素质课程、知识技能课程、科学人文素质课程等多类必修课程十四门,选修课十多门,涉及文学、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体育学、计算机等多个一级学科,课程量占每个学生在校修习课程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在构建学生全面合理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广阔的知识视野、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全面的职业素质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公共课部拥有较雄厚的师资力量,教师队伍有着合理的学缘结构(教师毕业于全国各地十多所大学)、专业知识结构、年龄梯队结构。现有专职教师3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8人,讲师9人,助教13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两名,硕士学位19人。
课部依照科学发展观和湖北美术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指导思想,结合多年来的教学工作经验,经过反复讨论,确立了公共课部教学工作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和部训。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艺术人才为根本任务。
2、人才培养目标
基础宽厚、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知识与能力齐备、成人与成才并重、人文艺术修养和科学精神兼备。
3、课部部训
教书育人,对学生负责;勤学精思,对学术负责;笃教敬业,对学院负责。
美术 [135107]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湖北美术学院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油画系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3]艺术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艺术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22)油画艺术研究(23)油画艺术研究 |
招生人数: |
10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俄语 ③(620)造型基础 ④(523)专业创作 或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 ③(620)造型基础 ④(523)专业创作 或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20)造型基础 ④(523)专业创作 |
备 注: |
|
湖北美术学院位于我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支点城市——武汉,是中部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多学科门类、多学科层次的综合性高等美术院校,也是全国著名的八所专门美术学院之一。现已具有88年的本科办学历史和29年的研究生教育经历,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美术专门人才。
学院于1979年成为我国第一批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艺术院校。2005年,学院又被授权为我国首批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32所试点院校之一,在艺术类应用型高学历人才培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育人为根本,不断加大建设和改革的力度,在校园基础设施、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231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59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博士在读的教师18人;湖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0人;享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9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24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1人,其它特聘教授18人。
学校现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等三个二级学科,均为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美术学为省级优势学科,设计艺术学为省级特色学科,另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学科正立项在建。此外,学院还拥有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下设陶艺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民间美术研究所、非物质文化研究所、平面设计研究所、长江流域文化遗产研究所、水彩艺术研究所和环境艺术研究所)和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楚美术及中国南方先秦美术形态研究生创新中心。
近5年来,学院的科技实力和对外科技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有科技成果转让35项、国家专利30项、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及译著57部、发表学术论文835篇;承担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92项,获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金奖、第二届全国中国画大展银奖、第四届室内设计大展金奖、首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银奖、首届全国壁画大展大奖等省部级奖共152项。
目前,学院已具备较为完备的教学体系和管理制度,拥有一支稳定的管理队伍和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并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教学质量和旺盛的艺术创作活力,在国内外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学术号召力,在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国当代美术教育、文化艺术事业和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招生专业名额及学制
1、艺术学20名;美术学100名;设计艺术学80名(注: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
2、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必须是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1969年9月1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请登陆该网址:(或)。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31日
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
现场报名地点:现场确认、照相地点在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报名点
(报名点代码4215)
除“楚美术形态及理论研究”、“长江流域文化遗产研究”、“美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研究”、“美术史论研究”及“设计基础与理论研究”等研究方向外,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非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须来我院参加资格考试,资格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考试时间:2008年11月9日上午8点报名,8:30考试);资格考试合格者,准予现场报名。
注:本院不在外地设立考点,也不接受外地报名点转寄的报名资料。
四、考试(初试)
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元月10日至13日。考生必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2、考试地点: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地点均在湖北美术学院。
3、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外语、政治及美术(设计)理论科目采取闭卷考试,不准携带辞典和工具书。专业考试用画板、画架、试卷用纸、粘泥等由学院提供,其它画具自备。
4、考试计分标准:
(1)实践类各专业:外语100分,政治100分,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泥塑)100分,美术理论(或设计理论、摄影理论)50分。
(2)理论类各专业:外语100分,政治100分,美术学基础(设计学基础)150分,写作150分。
五、复试
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且每门专业成绩在及格分以上,我院将向初试合格考生寄、发复试通知单并进行体格检查。复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研究生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录取
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被录取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的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徇私舞弊者,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学籍。
七、学费及学习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费每年16000元,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人民助学金。
八、毕业及就业
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回定向培养单位。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北美术学院考点统考及理论科目考场安排 |
|
序号 |
考场号 |
考场 |
考场人数 |
考生编号 |
考试时间 |
说明 |
备注 |
1 |
第01考场 |
A12教学楼115 |
30 |
105238000000101----1052380000001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 |
第02考场 |
A12教学楼104 |
30 |
105238000000201----1052380000002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3 |
第03考场 |
A12教学楼104 |
30 |
105238000000301----1052380000003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4 |
第04考场 |
A12教学楼105 |
30 |
105238000000401----1052380000004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5 |
第05考场 |
A12教学楼105 |
30 |
105238000000501----1052380000005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6 |
第06考场 |
A12教学楼106 |
30 |
105238000000601----1052380000006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7 |
第07考场 |
A12教学楼106 |
30 |
105238000000701----1052380000007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8 |
第08考场 |
A12教学楼107 |
30 |
105238000000801----1052380000008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9 |
第09考场 |
A12教学楼107 |
30 |
105238000000901----1052380000009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0 |
第10考场 |
A12教学楼108 |
30 |
105238000001001----1052380000010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1 |
第11考场 |
A12教学楼109 |
30 |
105238000001101----1052380000011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2 |
第12考场 |
A12教学楼110 |
30 |
105238000001201----1052380000012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3 |
第13考场 |
A12教学楼202 |
30 |
105238000001301----1052380000013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4 |
第14考场 |
A12教学楼203 |
30 |
105238000001401----1052380000014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5 |
第15考场 |
A12教学楼204 |
30 |
105238000001501----1052380000015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6 |
第16考场 |
A12教学楼204 |
30 |
105238000001601----1052380000016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7 |
第17考场 |
A12教学楼205 |
30 |
105238000001701----1052380000017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8 |
第18考场 |
A12教学楼205 |
30 |
105238000001801----1052380000018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19 |
第19考场 |
A12教学楼206 |
30 |
105238000001901----1052380000019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0 |
第20考场 |
A12教学楼206 |
30 |
105238000002001----1052380000020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1 |
第21考场 |
A12教学楼207 |
30 |
105238000002101----1052380000021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2 |
第22考场 |
A12教学楼207 |
30 |
105238000002201----1052380000022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3 |
第23考场 |
A12教学楼304 |
30 |
105238000002301----1052380000023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4 |
第24考场 |
A12教学楼304 |
30 |
105238000002401----1052380000024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5 |
第25考场 |
A12教学楼305 |
30 |
105238000002501----1052380000025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6 |
第26考场 |
A12教学楼305 |
30 |
105238000002601----1052380000026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7 |
第27考场 |
A12教学楼306 |
30 |
105238000002701----1052380000027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编号考生10523000002701罗晨12月24日下午的考场调整到32号考场 |
28 |
第28考场 |
A12教学楼306 |
30 |
105238000002801----1052380000028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29 |
第29考场 |
A12教学楼208 |
30 |
105238000002901----1052380000029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30 |
第30考场 |
A12教学楼209 |
30 |
105238000003001----1052380000030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31 |
第31考场 |
A12教学楼307 |
30 |
105238000003101----105238000003130 |
2017年12月23日—24日 |
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点说明” |
|
32 |
第32考场 |
A12教学楼302 |
14 |
105238000003201----105238000003212 100038000007802 100338271091167 |
报考我校考生 2017年12月23日—24日 报考外校考生 2017年12月23日 |
(含报考校外招生单位考生2人) 备注同上 |
报考外校考生2017年12月24日的考场安排见“我校以外招生单位考生专业科目考场安排” |
33 |
第33考场 |
A12教学楼210 |
30 |
考生编号非10523起始的考生(第32考场以外) |
2017年12月23日 |
32号考场以外报考我校以外招生单位考生30人)备注同上 |
报考外校考生2017年12月24日的考场安排见“我校以外招生单位考生专业科目考场安排” |
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地址:
http://120.55.84.14/hbmy2017
提问:请问一下贵校如果是从外校调剂的话需要什么条件,有些学校没有复试(比如央美),那如果调剂到贵校是参考对方学校成绩还是继续再考一遍复试,对文化课是怎么要求的
回答:我校不接受调剂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美术学 专业代码:130400 门类/类别:艺术学 学科/类别:美术学
专业介绍
北京印刷学院为例
“美术学”于2011年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资格,下设中西绘画艺术研究、动漫艺术研究、影像艺术研究、美术史论研究等研究方向。
本学科以“美术与数字技术相结合”、“美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以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为资源,以首都文化创意产业为平台,并以数字艺术教学实践中心(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印刷博物馆、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为支撑,创作出国画《中国民主的伟大先驱—孙中山》获“孙中山与华侨国际美术巡回展”金奖;版画《舞台》获“第十一届全国版画展”金奖;52集科幻动画片《神脑聪仔》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摄影作品《朋友》获“第十六届澳门国际摄影展”金奖;理论专著《北京美术史》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本学科教学成果曾获北京市教学成果二等奖等。
专业点分布
中国艺术研究院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燕山大学 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沈阳大学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北华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佳木斯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鲁东大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湖北美术学院 湖南工业大学 深圳大学 广州美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美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专业院校排名
1304 美术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15 所,本次参评15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93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47 |
中央美术学院 |
A+ |
2 |
10355 |
中国美术学院 |
A+ |
3 |
10331 |
南京艺术学院 |
A |
4 |
10729 |
西安美术学院 |
A |
5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6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A- |
7 |
10280 |
上海大学 |
A- |
8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A- |
9 |
10655 |
四川美术学院 |
A- |
10 |
10050 |
北京电影学院 |
B+ |
11 |
10073 |
天津美术学院 |
B+ |
12 |
10178 |
鲁迅美术学院 |
B+ |
13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14 |
10408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B+ |
15 |
10523 |
湖北美术学院 |
B+ |
16 |
10586 |
广州美术学院 |
B+ |
17 |
10607 |
广西艺术学院 |
B+ |
1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19 |
10033 |
中国传媒大学 |
B |
20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21 |
1023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B |
22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B |
23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B |
24 |
10445 |
山东师范大学 |
B |
25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26 |
10635 |
西南大学 |
B |
27 |
10690 |
云南艺术学院 |
B |
28 |
10762 |
新疆师范大学 |
B |
29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B- |
30 |
10012 |
北京服装学院 |
B- |
31 |
10209 |
吉林艺术学院 |
B- |
3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33 |
10295 |
江南大学 |
B- |
34 |
10345 |
浙江师范大学 |
B- |
35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B- |
36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B- |
37 |
10736 |
西北师范大学 |
B- |
38 |
10015 |
北京印刷学院 |
C+ |
39 |
10094 |
河北师范大学 |
C+ |
40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41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42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43 |
10590 |
深圳大学 |
C+ |
4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45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C+ |
46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47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48 |
10135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C |
49 |
10255 |
东华大学 |
C |
50 |
10370 |
安徽师范大学 |
C |
51 |
10384 |
厦门大学 |
C |
52 |
10386 |
福州大学 |
C |
53 |
10476 |
河南师范大学 |
C |
54 |
10611 |
重庆大学 |
C |
55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56 |
10637 |
重庆师范大学 |
C |
57 |
10908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C |
5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5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0 |
10118 |
山西师范大学 |
C- |
61 |
10165 |
辽宁师范大学 |
C- |
62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63 |
10414 |
江西师范大学 |
C- |
64 |
10475 |
河南大学 |
C- |
65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美术学 专业代码:1304L1 门类/类别:艺术学 学科/类别:美术学
专业点分布
西北大学
专业院校排名
1304 美术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15 所,本次参评15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93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47 |
中央美术学院 |
A+ |
2 |
10355 |
中国美术学院 |
A+ |
3 |
10331 |
南京艺术学院 |
A |
4 |
10729 |
西安美术学院 |
A |
5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6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A- |
7 |
10280 |
上海大学 |
A- |
8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A- |
9 |
10655 |
四川美术学院 |
A- |
10 |
10050 |
北京电影学院 |
B+ |
11 |
10073 |
天津美术学院 |
B+ |
12 |
10178 |
鲁迅美术学院 |
B+ |
13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14 |
10408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B+ |
15 |
10523 |
湖北美术学院 |
B+ |
16 |
10586 |
广州美术学院 |
B+ |
17 |
10607 |
广西艺术学院 |
B+ |
1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19 |
10033 |
中国传媒大学 |
B |
20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21 |
1023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B |
22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B |
23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B |
24 |
10445 |
山东师范大学 |
B |
25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26 |
10635 |
西南大学 |
B |
27 |
10690 |
云南艺术学院 |
B |
28 |
10762 |
新疆师范大学 |
B |
29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B- |
30 |
10012 |
北京服装学院 |
B- |
31 |
10209 |
吉林艺术学院 |
B- |
3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33 |
10295 |
江南大学 |
B- |
34 |
10345 |
浙江师范大学 |
B- |
35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B- |
36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B- |
37 |
10736 |
西北师范大学 |
B- |
38 |
10015 |
北京印刷学院 |
C+ |
39 |
10094 |
河北师范大学 |
C+ |
40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41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42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43 |
10590 |
深圳大学 |
C+ |
4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45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C+ |
46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47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48 |
10135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C |
49 |
10255 |
东华大学 |
C |
50 |
10370 |
安徽师范大学 |
C |
51 |
10384 |
厦门大学 |
C |
52 |
10386 |
福州大学 |
C |
53 |
10476 |
河南师范大学 |
C |
54 |
10611 |
重庆大学 |
C |
55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56 |
10637 |
重庆师范大学 |
C |
57 |
10908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C |
5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5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0 |
10118 |
山西师范大学 |
C- |
61 |
10165 |
辽宁师范大学 |
C- |
62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63 |
10414 |
江西师范大学 |
C- |
64 |
10475 |
河南大学 |
C- |
65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美术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0素描、速写
④510色彩、美术史论
美术学考研参考书:
中国美术史
中央美院编著的《中国美术简史》
李福顺编著的《中国美术史》
洪再新的《中国美术史》
薄松年编著的《中国美术史教程》
蒋勋编著的《中国美术史》
王伯敏编著的《中国绘画通史》
何延喆编著的《中国绘画史》
黄惇编著的《中国书法史》
王伯敏的《中国美术通史》
于安澜的《画史丛书》
李淞编著的《中国绘画断代史》
外国美术史
中央美术学院编著的《外国美术简史》
李春编著的《外国美术史教程》
张坚主编的《西方现代美术史》
休•昂纳•佛莱明编著的《世界艺术史》
欧阳英、潘耀昌主编《外国美术史》
贡布里希《艺术发展史》
艺术概论
王宏建编著的《艺术概论》
彭吉象编著的《艺术学概论》
章利国编著的《艺术概论新编》
杨家安编著的《艺术概论》
杨琪编著的《艺术概论》
蒋勋编著的《艺术概论》
美术学考试科目通常为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不同的学校在考察过程中侧重点不同。但对美术史以及艺术概论的知识点考察的总体范围相似。
美术学专业研究生就业:
美术学专业主要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