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法学保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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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法学考研真题笔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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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院校介绍:法学院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前身是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学院与国内外民航界紧密联系,将法学与民航实务有机结合,以航空法为特色,逐步形成本科生、研究生和在职培训多层次的办学格局,为民航单位及社会相关行业输送优秀法律人才。
法学本科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除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普通法学专业课程外,还专门开设了航空法学、航空保险法、航空运输法、航空犯罪与预防、民航法律实务等航空法模块课程。
2012年法学硕士点招收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着重围绕现代航空法发展前沿与基本理论,研究航空法律关系中特有的法学理论问题和民航法律实务问题。
本学科现有专兼职硕士生导师16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9人,其中多数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具有比较丰富的民航法务实践经验。
本硕士点拥有全国唯一的、专门研究航空法律与政策的省部级科研基地------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基地为硕士点提供了良好研究平台和条件。
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了国际民航组织、司法部法学研究项目、天津市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民航局软科学基金项目、天津市教委以及民航横向课题50余项。其中多项成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 国际民航组织外交大会、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修订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
学院设有航空法学研究所和空防安全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拥有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实验室两个,校外实习基地若干个。 法学综合二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要求考生熟练地掌握本课程所讲述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方法,并应用这些基本理论分析、解释相关问题。考生应当熟读有关案例,明晰概念间的关系,具有综合分析能力。
二、考试的主要内容
(一)国际公法
1、国际法基础部分:国际法编纂;国际法的主体及其发展;国际法的渊源:理论与实践演进;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与学派;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软法问题;国际法上的国家要素;国家和政府的承认、效力与实践;国家的继承与实践;国际法上居民的法律地位;国籍问题;引渡、庇护与难民问题;国家领土理论与领土争端实践; 中国的领土和边界问题;海洋与空域在领土中的法律地位及其保护;人类共同继承遗产问题;国家责任理论与实践。
2、国际海洋法部分: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发展、编纂及未来趋势;内水、领海、毗连区 、群岛水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和公海法律地位与国际实践;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中国的海洋问题及其法律解决路径 。
3、国际航空法部分: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 、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国际航空的损害赔偿责任、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问题(初试考察)
4、外层空间法部分:外层空间活动的基本法律原则;空间碎片与环境问题;救援制度;赔偿制度;外层空间活动的国家责任。
5、国际环境法部分:国际环境合作与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与实践。
6、国际组织法部分:国际组织法律地位及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关系;国际组织决议:效力、问题与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联合国;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实践与探索。
7、外交法部分:外交和领事豁免、国际组织的豁免;使领馆制度;外交使团;国家外交代表及其法律地位;外交保护制度与中国的实践。
8、条约法部分:条约信守原则的理论与实践;条约缔结程序问题;条约保留理论、实践与问题;条约文本与条约解释;条约生效、失效问题(初试考察)
9、国际争端解决部分:国际司法解决争端机构及其规则(含WTO及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国际争端解决的法律途径及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趋势。
10、集体安全保障制度部分:集体安全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内容;集体安全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中国与联合国集体安全实践。
(二)民商法
1、民法总论: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制度、民事客体制度;
2、物权法:物权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债权法:债权特征、债的履行原则和要求、债的保全与担保、债的移转与消灭、无因管理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
4、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类型与责任承担;
5、商法总论:商主体、商行为、商业登记、商业名称与商业账簿;
6、商法分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的一般制度、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汇票、本票和支票;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业法;破产申请与破产案件的受理、管理人与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债权申报与债权人自治,重整、和解与破产清算。
(三)刑法
1、刑法学基础:刑法的概念与机能;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各基本原则的思想渊源、理论基础、立法表现及适用;刑法的效力范围;
2、犯罪论: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正当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
3、刑罚论:刑罚的概念、目的与功能;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的裁量;刑罚的执行;刑罚的消灭;
4、罪刑各论:刑法各论的一般理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类罪及其中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和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三小时,满分150,每门课程各占50分。
四、主要参考书目
1、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2、白桂梅、李红云编:《国际法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3、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范健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和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5、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6、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7、李希慧主编:《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中国民航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国际法学(国际航空法方向)(02)民商法学(航空民商法方向) (03)刑法学(航空刑事法方向) (0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航行政法方向)
|
招生人数: |
5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法学综合一 ④(826)法学综合二 |
备 注: |
|
为保障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平公正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 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 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没有明确或者与研究生部公布的《中国民航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文件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督。
二、复试调剂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工作小组
法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年度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郝秀辉
成员:徐纪周、杨惠、刘海安、王朝梁、黄全、张莉琼
秘书:王玉林、丁宇魁、陈文涛、孙婷
(二)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工作人员
根据学校要求,结合调剂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的需要由法学院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三、招生人数
(一)法学硕士(030100)研究生招生人数:10人
专业方向
|
计划招生名额
|
国际法学
|
2
|
民商法学
|
3
|
刑法学
|
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2
|
(二)法律硕士(法学)(035102)招生人数:19人
(三)调剂人数以学院发布在调剂系统的名额为准。
四、调剂要求
1.法学院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考生,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调剂,法学硕士考生不得调剂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法学)考生可调剂法学硕士。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即:国家线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调剂流程:
(1)我院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系统开放截止时间以学院在调剂系统中设置的时间为准。
(2)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在调剂系统填写我院相关专业。
(3)确认后,我院第一时间发送复试通知并告知相关事宜。
3. 调剂咨询联系人:
陈文涛:18001148377;
孙婷:18522454522;
丁宇魁:13552858965;
王玉林:13920694705。
邮箱:zgmhdxfxy@163.com
4.调剂系统开通时间:2021年3月26日20点。
四、复试要求
(一)考生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负责人:王玉林、丁宇魁、陈文涛、孙婷
2.2021年3月30日24点前将审查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称:姓名+调剂专业)发至邮箱:zgmhdxfxy@163.com上传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等。
考生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证明材料,运用线上复试平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进行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专业综合测试
1.法学各专业科目
国际法学:国际法;刑法学:刑法;民商法学:民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各100分。
法律硕士(法学)科目:刑法50分、民法50分,共100分
2.测试形式
各方向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以问答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抽取题目回答,专业老师根据参考答案给分。
(三)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200分)
1.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占150分,英语听力及口试能力测试占5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查由考生抽选答题;英语听力及口试能力测试抽题回答。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英语表达能力及英语口语、听力等应用水平。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理论及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与水平、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3.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各专业方向合并进行,面试阶段由全体参加复试的导师实名制打分,去除一个总分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取有效打分的平均分;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由专人负责,取有效打分的平均分。
4.先复试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再复试调剂考生。
(四)复试科目与参考书目,法律硕士(法学)只复试刑法和民法
1.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2.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3.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五)线上复试时间及复试费
1.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2021年3月31日13:00至17:30,专业测试和英语测试线上交叉进行。
2.专业课和综合测试时间:
(1)法学硕士:2021年4月1日8:30至12:00
(2)法律硕士:2021年4月1日13:00至17:00
3.复试费90元,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六)线上复试平台
1.线上复试平台拟选用由学信网(官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若因网络、系统等突发情况出现,拟选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等技术平台做为备选。如遇学校网络、电力出现问题阻断复试进行,将另择时间安排此批复试;如学生网络出现问题,待其改善网络后同下一批考生一起复试。
2.面试采取的“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 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 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
3.考生服从招生单位发布的线上复试纪律和要求。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3=折算成绩),折算后成绩60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初试成绩折算(总分¸5=折算成绩)。总成绩=初试折算成绩×50%+复试折算成绩×50%。
五、录取规则
法学硕士四个专业(方向)分开排名择优录取,如本专业生源不足,其它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该专业(方向)。法律硕士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总成绩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六、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页(http:// www.cauc.edu.cn/yjsb/zsgl/ssyjszs.htm),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等信息在法学院主页(www.cauc.edu.cn/fxy2019/)公开公示。
六、考生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接受待录取后15日内将有效体检报告寄送至招生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孙婷师处。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孙婷老师:18522454522
七、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法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对本培养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复试组织、调剂、录取等方面的监管,巡查复试录取现场。
监督电话:022—24092532
法律(法学) [035102]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中国民航大学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航空法 |
招生人数: |
15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备 注: |
|
法律(法学) [035102]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中国民航大学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法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01)航空法 |
招生人数: |
10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备 注: |
|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中国民航大学 法学院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邮编:300300
法学院简介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9年,其前身是2001年组建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现有教师38人,下设法学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设在法学院。
学院拥有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下设航空法学研究所、航空政策研究所、空防安全研究所等。学院建有天津市航空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设国际航空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模拟仲裁庭、人文社科创新创业训练基地等实验室和实训机构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究项目、天津市、中国法学会项目、中国民航局软科等课题50余项。
法学本科专业于2001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2012年开始招收民商法、国际法、行政法、刑法四个方向法学硕士研究生。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授予权,从2015年起面向全国招收航空法方向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目前学院与国内外民航界紧密联系,将法学理论与民航实务有机结合,以航空法为特色,逐步形成本科生、法学学术型研究生、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多层次的办学格局,为民航单位及社会相关行业输送优秀法律人才。
公共事业管理系于2016年并入法学院,聚焦民航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民航行政管理,学院的教学和研究领域从法学向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展。
学院建设目标是:成为学科特点突出,国内一流、亚太著名,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航空法学教育研究基地。
703法学综合一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法学综合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属于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及主干课程。要求考生熟练地掌握本课程所讲述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及相关制度内容,具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及实践应用能力。
二、考试的主要内容
(一)法理学
1、法的本体: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的渊源、形式与效力,法律体系、权利与义务、法律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关系
2、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法的继承、移植与法制改革,法制现代化
3、法的运行: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程序、法治与法治国家
4、法的作用与价值
5、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道德
(二)宪法学
1、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形式与结构、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2、宪法基本制度:国体与政体的概念及其具体内容、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选举制度、国家机构、政党制度
3、宪法实施:宪法实施及其保障、宪法解释、宪法修改、违宪审查制度
4、外国宪法基本制度:美国宪法、英国宪法、法国宪法、日本宪法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1、行政法概论:行政、行政法的概念及变迁,国外行政法的特点及发展演变,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原则
2、行政法主体论: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机关分类及职权职责,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概念、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概念及比较,国家公务员相关制度、国家公职关系的概念及判断标准,行政相对人概念、法律地位
3、行政行为论: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构成要件、合法要件及效力,行政立法概念、分类、程序、监督等,行政许可的概念及相关重要制度内容,行政处罚的概念及相关重要制度内容,行政强制的概念及相关重要制度内容,行政确认的概念及相关重要制度内容,行政征收的概念及相关重要制度内容,行政给付的概念及相关重要制度内容,行政裁决的概念及相关重要制度内容,其他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的概念及相关重要制度内容,行政程序概念、原则及基本制度
4、行政法救济论:行政复议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机关及其管辖、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证据、法律适用及裁判方式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三小时,满分150,每门课程各占50分。
四、主要参考书目
1.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编写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3.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高等教出版社、人民出版社最新版。
5.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6.《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人民出版社最新版。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A+ |
2 |
10053 |
中国政法大学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学 |
A |
4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5 |
10276 |
华东政法大学 |
A |
6 |
10486 |
武汉大学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A |
8 |
10036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学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学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学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学 |
A- |
13 |
10384 |
厦门大学 |
A- |
14 |
10520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A- |
15 |
10611 |
重庆大学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学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B+ |
1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B+ |
19 |
10055 |
南开大学 |
B+ |
20 |
10140 |
辽宁大学 |
B+ |
21 |
10246 |
复旦大学 |
B+ |
2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23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B+ |
24 |
10422 |
山东大学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学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学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学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29 |
10034 |
中央财经大学 |
B |
30 |
10041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B |
31 |
10151 |
大连海事大学 |
B |
32 |
10212 |
黑龙江大学 |
B |
33 |
10247 |
同济大学 |
B |
34 |
10272 |
上海财经大学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学 |
B |
36 |
10421 |
江西财经大学 |
B |
37 |
10423 |
中国海洋大学 |
B |
38 |
10459 |
郑州大学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学 |
B |
40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学 |
B |
42 |
10651 |
西南财经大学 |
B |
43 |
11066 |
烟台大学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学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学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学 |
B- |
48 |
10487 |
华中科技大学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学 |
B- |
50 |
10561 |
华南理工大学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学 |
B- |
52 |
10592 |
广东财经大学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学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学 |
B- |
55 |
10730 |
兰州大学 |
B- |
56 |
11406 |
甘肃政法学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学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学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62 |
10126 |
内蒙古大学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学 |
C+ |
64 |
10273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学 |
C+ |
66 |
10385 |
华侨大学 |
C+ |
67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68 |
10657 |
贵州大学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学 |
C+ |
70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71 |
11646 |
宁波大学 |
C+ |
72 |
1184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学 |
C |
74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C |
75 |
10065 |
天津师范大学 |
C |
76 |
10125 |
山西财经大学 |
C |
77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78 |
10173 |
东北财经大学 |
C |
79 |
10251 |
华东理工大学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学 |
C |
81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C |
82 |
10484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学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学 |
C |
86 |
11117 |
扬州大学 |
C |
87 |
11832 |
河北经贸大学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业大学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学 |
C- |
90 |
10079 |
华北电力大学 |
C- |
91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C- |
92 |
10327 |
南京财经大学 |
C- |
93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C- |
94 |
10378 |
安徽财经大学 |
C- |
95 |
10497 |
武汉理工大学 |
C- |
96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97 |
10593 |
广西大学 |
C- |
98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C- |
99 |
11065 |
青岛大学 |
C- |
100 |
11482 |
浙江财经大学 |
C- |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27 法学院 |
|
290 |
|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
|
4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
|
5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
|
5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
|
4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
|
11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
|
6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
|
4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
|
2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
|
14 |
|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
180 |
|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
01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
55 |
|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
01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6.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