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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湖州师范学院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湖州师范学院考研复试一般在什么时候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2019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差异不会太大,预计也会在三四月份。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湖州师范学院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
(二)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确定组长1名。名单报研究生院统一备案。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复试工作全程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四)职能部门工作分工
1.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2.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二级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期间校园网络畅通和技术故障应急处置。
3.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在网络远程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指导二级学院落实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考生申诉处理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提出处理建议。
4.宣传部。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舆情监控、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组织实施。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二级学院网上通知。
(二)复试形式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
(三)复试分数线
1.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不另行划定复试分数线。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所考科目满分10%的比例降分,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50分,且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5分,且单科满分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0分。
(四)复试内容
1.网络远程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专业素养。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3)外语水平。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
2.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采取网络远程在线考试方式,由专人负责视频监考并全程录音录像。
4.同一学院、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公平性。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具体各部分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各二级学院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公布。
2.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组织管理
1.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前准备。各二级学院要准备好复试所需计算机、摄录机、应急通讯等相关设备,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教育培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4.优化服务。各二级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在复试前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强化人性化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考尽考。
5.管理监督。二级学院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建立健全跟踪回溯机制。研究生院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6.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1.二级学院要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做好调剂工作。
2.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8.二级学院必须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教育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9.二级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10.二级学院拟调剂名单应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才能发送复试通知。
五、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分数高者排名优先。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为了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学院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学院成立复试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全过程排查风险点、应急情况处理、突发情况进行上报、应对等工作。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
(二)学院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复试工作全程实行回避制度。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1日。
调剂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一机位),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二机位),复试时采用“钉钉+腾讯会议”的双机位模式。
学院将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并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需严格遵守《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并按照复试要求准备复试所需的电脑及相关设备,保证网络的可靠性、稳定性,调试并熟练掌握复试平台的使用。
(三)复试资格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考生材料,通知复试考生。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网络报到并按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材料提交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2 研究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3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4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5 学生证(全日制应届生) 应届生提供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生提供
7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往届生提供
8 学信网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或学历认证报告(仅国外高校往届毕业生 往届生提供
9 附件3: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承诺书 应届生提供
10 附件4:诚信复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11 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高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 专升本应届生提供
12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
13 盖有高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14 四六级成绩单(如有)*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15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专业技能等证书及其他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加*材料为非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将以上所有材料扫描(或清晰拍照)后按以上顺序合成一份PDF文件,该文件以姓名命名。我院将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分数线要求
复试分数线(包括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不得低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A类)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30分,单科降10分划定。
(六)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包括:创新能力(15%)、专业素养(50%)和综合素质(35%)。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重点考查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复试项目 重点考查内容
1 创新能力(15%) 科研创新成果、对硕士阶段科研创新的规划情况。
2 专业素养(50%) 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3 综合素质(35%) 英语应用能力(占10%)
思想政治表现、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仪表仪容等情况。(占25%)
 
2.总成绩的计算
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分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专业素养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能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复试创新能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三、调剂工作
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调剂的缺额和相关要求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和国家研招网公布。调剂生源遴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遴选调剂生。
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具体工作按照《202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细则》中要求执行。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初试分数高者排名优先。
2.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总成绩与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开排序。
3.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思想品德考核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换算成百分制<60分);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复试前未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或拒测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7.提供虚假信息;
8.其他不适合录取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公开的网址
http://mkszyxy.zjhu.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中的“通知公告”。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复试考试流程和考试注意事项、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可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咨询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572-2322715;
邮箱:01941@zjhu.edu.cn
(六)学院申诉电话:0572-2322708。
(七)学院申诉邮箱:cx618@zjhu.edu.cn。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相关文件,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成立复试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全面梳理排查复试组织、调剂、录取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二)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确定组长1名。名单报研究生院统一备案。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职能部门工作分工
1.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2.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复试期间校园网络畅通和技术故障应急处置。
3.宣传部。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舆情监控、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
4.心理健康中心。负责考生心理测量,提供测试结果参考和建议。
5.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校园治安管理、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我校拟于3月下旬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4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组织实施。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二级学院网上通知。
(二)复试形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方式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组织实施。
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
 (三)复试分数线
1.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
2.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所考科目满分10%的比例降分,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50分,且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5分,且单科满分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0分。
4.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公布。
2.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方式为笔试。
4.同一学院、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公平性。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心理测试、体检工作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二级学院通知。
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30日之前寄送到拟录取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拟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邮箱。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复试组织管理
1.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其他材料
(1)《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1)
(2)《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
(4)二级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优化服务。各二级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在复试前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考尽考。
三、调剂工作
(一)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批准,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二级学院拟调剂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
四、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分数高者排名优先。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换算成百分制<60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复试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管理监督。学校成立招生复试监督工作组,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在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指导二级学院落实好监督管理工作;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考生申诉处理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提出处理建议。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建立健全跟踪回溯机制。投诉电话:研究生院0572-2322779,纪委0572-2321139。
(二)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一)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方案),报请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向考生公布。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由校行政负责解释,由研究生院具体承办。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为稳妥有序开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招生调剂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和领导,成立2022年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审议学院《2022年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方案》、《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学院纪委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学院成立复试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全过程排查风险点、应急情况处理、突发情况进行上报、应对等工作。
(三)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4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确定组长1名。名单报研究生院统一备案。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复试工作全程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报备。
(四)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
(五)学院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六)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2022年4月9日(拟调剂录取≥38人)。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网络报到并按时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
(三)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按照《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附件7)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其他要求,复试前按艺术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案
(一)调剂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分批次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不低于150%,接受第一志愿报考设计及美术类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到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的申请,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1.考生申请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艺术学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所考科目满分10%的比例降分,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50分,且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5分,且单科满分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0分。
2.复试资格遴选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我院接收考生调剂。
(1)遴选与我院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及代码相同或相近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2)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3.调剂程序
(1)学院仅接收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服务系统”,4月6日0时以后开放,第一轮“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如第一轮调剂复试后招生指标仍有剩余的,将进行下一轮调剂复试工作。第二轮“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待定。)进行申请。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未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学院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主要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生院审核后的具备参加调剂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在艺术学院网站统一对外公布。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
1.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指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1)学院于复试开始之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资格审核材料:
A.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B.准考证;
C.学历学籍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D.“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E.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F.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备注:上述每一项材料均以单个PDF文件格式提交,命名为“序号+姓名+文件名称”(例如:1.张三-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姓名+资格审核材料”。
②复试材料
A.大学成绩单(须是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B.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C.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D.科研论文、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等相关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调剂志愿考生,如有请务必提供);
E.本人亲笔签名的《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艺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专业设计原创作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5)扫描件;
F.代表作品(需提供JPG格式,像素不低于于150DPI),做成电子展板,将面向社会公开展示,接受公众原创性监督,模板见附件6);
G.原创设计作品集1本(按照A3尺寸排版);
备注:上述每一项材料均以单个PDF文件格式提交(除明确要求格式外),命名为“序号+姓名+文件名称”例如:1.张三-大学成绩单),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姓名+复试材料”。 
③其他材料
A.《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1)
B.《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C.《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
备注:上述每一项材料均以单个PDF文件格式提交,命名为“序号+姓名+文件名称”(例如:1.张三-复试信息登记表),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姓名+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资格审核材料、复试材料、其他材料)需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并命名为“姓名+调剂志愿复试材料”,于4月6日17:00前发送至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指定邮箱ysxy_yjs@zjhu.edu.cn,学院收到考试电子复试材料,考务人员将在第一时间内与考生邮箱联系确认。
(2)学院将考生的代表作品按照1:1打印,在艺术学院展厅公开展示,接受监督,对接到举报抄袭、剽窃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
(3)学院依据考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因新冠疫情原因导致部分材料无法按时出具,填写《疫情期间相关材料缺失承诺书》(附件13),本人承诺相关材料将在疫情缓解后及时送达,若不能提供该材料或材料不符合我校要求,本人承担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
2.心理测试
考生需在4月8日根据研究生招生小组发送的指定链接完成线上心理测试,学位点安排工作人员在线监考。完成心理测试者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心理测试操作说明见《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说明》(附件14)
五、复试的形式、程序、要求
(一)远程复试当天需使用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电脑桌面存储个人作品集。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二)复试形式
复试顺序由考生提前抽签确定。复试形式包括综合素质和设计能力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每位考生复试考核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含以下三部分:
(1)综合素质和设计能力考核(8分钟)
步骤1:考生通过屏幕共享的形式,向考官展示自己平时作品集,讲述创作创意过程,重点讲述代表作品创意来源和设计意义。(5分钟)
步骤2:考官根据考生作品和讲述,提问,考生答辩。(3分钟)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7分钟)
采用试题库电脑随机抽题方式进行,通过屏幕共享的形式,展示给考生,试题不重复抽出。每位考生仅有2次抽题机会。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5分钟)
(三)复试程序
步骤1:审查考生资格,协助考生进行钉钉平台调试。
步骤2:复试连线进行远程网络面试,面试过程中,考生面部及双手应始终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步骤3:面试结束后,中断复试连接。
相关准备工作见艺术学院通知公告栏《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关于调剂志愿考生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四)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前,安排专门人员对考生进行钉钉平台使用和复试流程远程指导。
(2)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和难度须保持一致。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秘书详细记录整个复试情况。
(5)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7)考生面部及双手应始终出现在面试视频画面中。
(8)复试小组面试记录表、复试评分表、录播视频、加试试卷和资格审查等材料进行存档。
(9)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录取规则:
1.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录取:
(1)对调剂考生按照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入学总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分别依次优先进行排序。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初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布确认信息。考生需在研招网向考生发布确认信息的30分钟内进行线上操作确定是否接受拟录取,超过时间未确定的,视为自动放弃。余额实行顺位替补。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7)其他不适合录取的情况。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录取名单确定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教育领导小组审定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之前,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信息公开
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九、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572-2321399  联系人:沈老师、张老师。
申诉电话:0572-2321530
申诉联系人:高老师、卢老师
申诉联系邮箱:gaochangming@zjhu.edu.cn;02940@zjhu.edu.cn。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教学楼16-309室
十、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艺术学院网站:http://ysxy.zjhu.edu.cn 
未尽事宜参照《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本细则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22年4月5日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具体各部分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各二级学院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公布。
2.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组织实施。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二级学院网上通知。

(二)复试形式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

(三)复试分数线

1.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所考科目满分10%的比例降分,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50分,且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5分,且单科满分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0分。

(四)复试内容

1.网络远程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专业素养。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3)外语水平。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

2.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采取网络远程在线考试方式,由专人负责视频监考并全程录音录像。

4.同一学院、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公平性。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具体各部分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各二级学院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公布。

2.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成立复试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全面梳理排查复试组织、调剂、录取工作中的薄弱点和风险隐患,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二)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三)成立招生复试监督工作组,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在网络远程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指导二级学院落实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考生申诉处理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提出处理建议。
(四)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确定组长1名。名单报研究生院统一备案。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报备。
(五)职能部门工作分工
1.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2.防控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3.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二级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期间校园网络畅通和技术故障应急处置。
4.宣传部。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舆情监控、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组织实施。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二级学院网上通知。
(二)复试形式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
(三)复试分数线
1.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所考科目满分10%的比例降分,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50分,且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5分,且单科满分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0分。
(四)复试内容
1.网络远程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专业素养。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3)外语水平。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
2.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采取网络远程在线考试方式,由专人负责视频监考并全程录音录像。
4.同一学院、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公平性。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具体各部分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各二级学院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公布。
2.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心理测试、体检工作
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公布。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组织管理
1.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前准备。各二级学院要准备好复试所需计算机、摄录机、应急通讯等相关设备,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教育培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4.优化服务。各二级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在复试前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强化人性化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考尽考。
5.管理监督。二级学院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建立健全跟踪回溯机制。研究生院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6.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1.二级学院要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做好调剂工作。
2.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8.二级学院必须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教育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9.二级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10.二级学院拟调剂名单应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才能发送复试通知。
五、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分数高者排名优先。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由校行政负责解释,由研究生院具体承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
    (二)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确定组长1名。名单报研究生院统一备案。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复试工作全程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四)职能部门工作分工
    1.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2.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二级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期间校园网络畅通和技术故障应急处置。
    3.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在网络远程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指导二级学院落实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考生申诉处理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提出处理建议。
    4.宣传部。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舆情监控、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时间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组织实施。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二级学院网上通知。
    (二)复试形式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
    (三)复试分数线
    1.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不另行划定复试分数线。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所考科目满分10%的比例降分,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50分,且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5分,且单科满分100分科目成绩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0分。
    (四)复试内容
    1.网络远程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专业素养。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3)外语水平。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
    2.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采取网络远程在线考试方式,由专人负责视频监考并全程录音录像。
    4.同一学院、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公平性。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中具体各部分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各二级学院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公布。
    2.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组织管理
    1.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前准备。各二级学院要准备好复试所需计算机、摄录机、应急通讯等相关设备,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教育培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4.优化服务。各二级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在复试前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强化人性化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考尽考。
    5.管理监督。二级学院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建立健全跟踪回溯机制。研究生院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6.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1.二级学院要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做好调剂工作。
    2.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8.二级学院必须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教育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9.二级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10.二级学院拟调剂名单应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才能发送复试通知。
    五、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分数高者排名优先。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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