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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黑龙江大学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黑龙江大学考研复试一般在什么时候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2019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差异不会太大,预计也会在三四月份。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黑龙江大学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按照教育部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结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黑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管理处、校区管理处、校医院、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
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
(1)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2)各招生学院要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命题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和考试工作。
(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复试环节中应有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对考生进行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2)专业素养考核;(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3.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要进行差额复试。其中,一志愿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20%时,全部考生参加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超过120%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为120%,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差额复试比例为130%。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
4.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5.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6.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进行认定。符合相关初试加分和免试条件考生在复试前应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给予认定。
三、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2.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我校分数线的要求(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7.我校的调剂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将于3月20日左右启动,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8.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按照省招考委有关要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复试的考核形式。网络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如有笔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网络复试平台为“钉钉”和“腾讯会议”。
2.复试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4.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过程中加试两门主干课程考试。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4.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3
(2)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复试成绩÷3
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5.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院要科学设计网络复试工作流程,提前组织网络复试模拟演练,对网络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院级网络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流程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3.对于不具备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学院应提前与考生进行沟通,并将考生情况上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与帮助,做好网络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
4.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要进行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对考生线上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扫描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利用远程复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5.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应存档备查。
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网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7.各招生学院要通过网络复试系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屏,为防止系统故障造成数据损毁,同时,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
8.各招生学院应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如考务人员在现场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9.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3月21日至4月20日进行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复试。
八、纪律要求
1.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305。
九、其他
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不具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
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邮寄纸质版思想政治考核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86608729,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
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组织领导
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黑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管理处、校区管理处、校医院、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
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
(1)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2)各招生学院要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命题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和考试工作。
(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复试环节中应有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对考生进行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2)专业素养考核;(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3.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要进行差额复试。其中,一志愿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20%时,全部考生参加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超过120%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为120%,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差额复试比例为130%。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
4.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5.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6.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进行认定。符合相关初试加分和免试条件考生在复试前应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给予认定。
三、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2.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我校分数线的要求(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7.我校的调剂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将于3月20日左右启动,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8.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按照省招考委有关要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复试的考核形式。网络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如有笔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网络复试平台为“钉钉”和“腾讯会议”。
2.复试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4.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过程中加试两门主干课程考试。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4.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3
(2)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复试成绩÷3
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5.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院要科学设计网络复试工作流程,提前组织网络复试模拟演练,对网络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院级网络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流程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3.对于不具备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学院应提前与考生进行沟通,并将考生情况上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与帮助,做好网络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
4.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要进行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对考生线上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扫描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利用远程复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5.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应存档备查。
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网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7.各招生学院要通过网络复试系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屏,为防止系统故障造成数据损毁,同时,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
8.各招生学院应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如考务人员在现场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9.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3月21日至4月20日进行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复试。
八、纪律要求
1.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305。
九、其他
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不具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
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邮寄纸质版思想政治考核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86608729,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
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公示的通知
各位考生: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方便考生了解自己的复试成绩,现对成绩予以公示,请考生查询。本次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编号、院系、专业、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后如对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公示的通知
黑龙江大学各招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位考生:
黑龙江大学各招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将陆续启动,各招生学院根据全校统一的调剂复试工作方案,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予以发布。我校将在本通知中,逐步更新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细则中,将有各招生学院调剂考生复试的相关安排,请调剂复试考生,持续关注本通知。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8日
附件【028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doc】已下载468次黑龙江大学各招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将陆续启动,各招生学院根据全校统一的调剂复试工作方案,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予以发布。我校将在本通知中,逐步更新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细则中,将有各招生学院调剂考生复试的相关安排,请调剂复试考生,持续关注本通知。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8日
附件【022水利电力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doc】已下载714次
附件【001哲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doc】已下载5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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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对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对黑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重点环节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管理处、校区管理处、校医院、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
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成立复试小组并进行纪律和业务培训,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负责解释和处理考生对专业复试结果提出的异议。
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负责组织考生资格审查、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
二、调剂复试工作原则
1.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质量,择优选拔,通过复试选拔出更多的优秀生源。各招生专业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要实行分类选拔。
2.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应进行分类复试。
3.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下,对国家认定的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情形的考生予以初试加分。例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考”等情形。符合相关初试加分的考生在复试前应主动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实。
4.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5.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6.原则上,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我校分数线的要求(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
7.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即应在同一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范围内。其他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具体要求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8.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10.我校的调剂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将于4月8日正式启动,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1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调剂待录取确认后,其录取状态一律不做调整。
三、调剂复试形式及内容
1.根据我校工作实际,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线上双机位方式进行。
2.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调剂复试工作细则。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考核方式为笔试。
复试考查主要内容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3
(2)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复试成绩÷3
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4.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相同专业的调剂。
五、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要做好实人认证工作,利用远程复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采取必要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ChatGPT等AI技术作弊。
3.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应存档备查。
4.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5.各招生学院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还应通过网络复试系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
6.线上复试应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对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院级线上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7.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流程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8.对于不具备线上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学院应提前与考生进行沟通,并将考生情况上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与帮助,做好线上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
9.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六、时间安排与纪律要求
1.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4月8日至4月20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729、0451-86608305。
七、其他
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
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邮寄纸质版思想政治考核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一志愿复试考生可在复试时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86608729,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
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大学
2024年4月4日
黑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公示
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方便一志愿考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复试成绩和录取情况,现对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予以公示,请一志愿考生查询附件一(士兵计划考生请查看附件二)。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考生,备注提示的考生请前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综合服务栏--文档下载--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录取类别调整申请表》,送往或邮寄至我校主楼B座207。如对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31日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方便一志愿考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复试成绩和录取情况,现对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予以公示,请一志愿考生查询附件一(士兵计划考生请查看附件二)。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考生,备注提示的考生请前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综合服务栏--文档下载--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录取类别调整申请表》,送往或邮寄至我校主楼B座207。如对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31日
附件【黑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公示名单.pdf】
黑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公示
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方便一志愿考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复试成绩和录取情况,现对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予以公示,请一志愿考生查询附件一(士兵计划考生请查看附件二)。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考生,备注提示的考生请前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综合服务栏--文档下载--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录取类别调整申请表》,送往或邮寄至我校主楼B座207。如对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31日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方便一志愿考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复试成绩和录取情况,现对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予以公示,请一志愿考生查询附件一(士兵计划考生请查看附件二)。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考生,备注提示的考生请前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综合服务栏--文档下载--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录取类别调整申请表》,送往或邮寄至我校主楼B座207。如对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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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硕)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关于黑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政治笔试的通知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图书情报(MLIS)专业的考生由于初试科目中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需在复试阶段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以上专业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试题由学校统一命题。请相关考生参考以下信息提前进行复试准备: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通知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1小时
试卷总分:60分
试卷题型:简答、论述、材料题等主观性试题
参考书目:中宣部会同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联合出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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