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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年经验,上海大学考研复试内容主要包括2个方面:笔试和面试。上海大学考研复试内容笔试的科目都会提前公布在招生目录或者单独发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中,可以多多关注笔试的题目难度还是比较适中的,也就是说不会特别难,但与初始时相比,会更加开放,更考验学生的思维灵活能力。。上海大学考研复试内容中的面试的话一般在笔试结束之后,按报考专业不同,有些专业需要提前准备英语自我介绍,有些不用,所以可以准备下。介绍完后,面试老师会向你提很多问题,有专业性问题也有开放性问题。实在不会回答也没有关系,直接说不知道就好,绝对不要不懂装懂,但一定要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知识面弱没事,但要展现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院(系)要结合本市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各招生院(系)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为三月下旬开始。因受疫情影响,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相关规定内容会有一定调整,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以院(系)后续通知为准。

三、复试组织和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 各招生院(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书记)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系(所)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院(系)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录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各招生院(系)应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3. 各招生院(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4. 各招生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 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院(系)在不低于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精准划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招生院(系)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1.2,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各招生院(系)的复试分数线需经学校审定批准后公布。

2. 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系)组织进行。

各招生院(系)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各招生院(系)须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复试

1. 各招生院(系)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总分300分,复试考核形式、内容及各部分的成绩比例由各招生院(系)根据专业、学科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3.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该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六、调剂

我校个别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的方式和要求与我校一志愿考生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初试成绩符合相关院系专业普通计划复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七、录取

1. 各招生院(系)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见各招生院(系)复试工作办法。

2.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结束后,各招生院(系)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5.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一、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系)要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招生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3763

申诉和举报邮箱:yzb@oa.shu.edu.cn

十三、复试工作疫情防控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组织学生进校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

1、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院(系)要结合本市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各招生院(系)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为三月下旬开始。因受疫情影响,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相关规定内容会有一定调整,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以院(系)后续通知为准。
    三、复试组织和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各招生院(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书记)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系(所)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院(系)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录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各招生院(系)应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3.各招生院(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4.各招生院(系)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院(系)在不低于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精准划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招生院(系)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1.2,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各招生院(系)的复试分数线需经学校审定批准后公布。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系)组织进行。
    各招生院(系)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各招生院(系)须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复试
    1.各招生院(系)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总分300分,复试考核形式、内容及各部分的成绩比例由各招生院(系)根据专业、学科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该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六、调剂
    我校个别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的方式和要求与我校一志愿考生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初试成绩符合相关院系专业普通计划复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七、录取
    1.各招生院(系)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见各招生院(系)复试工作办法。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各招生院(系)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5.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一、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系)要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招生院(系)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3763
    申诉和举报邮箱:yzb@oa.shu.edu.cn
    十三、复试工作疫情防控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组织学生进校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
    1、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执行政策程序、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招生、调剂、复试工作。
三、调剂工作要求
我院接受调剂申请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拟招生人数(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085400 2 2
对应复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085400 电子信息 微机硬件及软件(包含8086和C语言)
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A、符合2021年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研究生招生考试分数线要求,身体健康,无违纪历史及学术不端行为。
B、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并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调剂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四、复试组织形式及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考生端要求:稳定的网络(有线网络、4G)、独立空间,双机位(1台有摄像头的电脑+1部手机,或2部有摄像头的手机等)。
我院复试采用腾讯会议远程视频会议软件。请下载腾讯会议视频软件并安装客户端、注册账号并保证可以登录。同时,请准备好学信网作为备用。
双机位模式: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该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需要准备好三角架或手机架安置手机用。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复试前按复试小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确保复试正常进行。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等具体内容见学院官网上发布的《中欧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六、参加复试考生的确定方式
按考生初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七、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
请每位考生提交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XXX专业+姓名+准考证号,PDF文件内容按以下各项顺序排列: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和骑缝章的户籍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2、学籍学历审查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②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交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或结业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如遗失,则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报名前于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3、在读研究生报考,需提交由在读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5、《2021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书请交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
6、个人简历(附照片)。
7、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
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9、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10、本科阶段获奖证书。
11、本科阶段科研成果情况(论文、专利等)以及所从事的科研项目、创新项目、竞赛等能体现个人动手能力的研究成果名称、所承担工作简介、成果图片等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注:内容精简,重点突出。)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3月28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信箱:xinhualiu@shu.edu.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1-66136112。
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提交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八、申诉: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6112
电子信箱:xinhualiu@shu.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欧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开始时间定为3月下旬,具体日程安排等详见我校各招生院系的复试细则和复试通知(待学院后续发布)。

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 复试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主平台使用 “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等。复试前学生需根据报考院(系)复试办法对使用平台提前测试,考生需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具体相关操作流程请参见(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及   腾讯会议平台使用说明.pdf。

二、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招生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4、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不允许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一般不得切换电脑页面(应一直显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会议室页面),如有特殊情况,以院系规定为准。

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报考院系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其余复试材料,包括   2021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等。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及院系要求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gmis.shu.edu.cn:8088/ZS/)提交。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提交时间及要求以院(系)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办法由学院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五、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安装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审查核验

复试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院系要求,完成随机抽取复试次序,登录指定复试平台会议室,并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招生院系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我校将利用技术平台实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进行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面试环节。

4、突发情况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主动联系所报考的院系,等待进一步安排。

考生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如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根据《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2021年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要结合本市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具体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505.htm,学生需提前进行平台测试。
1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咨询电话:021-66138044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英语面试100分;专业面试2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5日
2、冶金工程、材料加工工程(二)、材料与化工(钢铁冶金方向)
咨询电话:021-66136581,021-66131615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英语面试、听力100分;专业面试2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5日-3月26日
3、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1-7方向)、材料与化工(电子材料方向)、电子信息
咨询电话:021-66132031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5日-3月26日
4、材料学(二)、材料与化工(先进材料方向):
咨询邮件:gwlin126@126.com,yaomeiyi@shu.edu.cn,jducase@shu.edu.cn
复试内容:复试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3日-3月25日
5、材料加工工程(一)、材料与化工(金属材料方向):
咨询电话:021-66136581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英语面试100分;专业面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4日
6、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8-11方向)、材料与化工(新型显示方向):
咨询电话: 021-56333362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面试100分;英语口语听力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3月25日
三、复试组织和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及招生名额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链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501.htm
招生名额(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专业名称 名额(包括推免生)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6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1-7方向) 16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8-11方向) 6
冶金工程 21
材料学(一) 28
材料学(二) 61
材料加工工程(一) 57
材料加工工程(二) 57
材料物理与化学 34
电子信息 14
材料与化工(金属材料方向) 16
材料与化工(电子材料方向) 2
材料与化工(钢铁冶金方向) 32
材料与化工(新型显示方向) 4
材料与化工(先进材料方向) 20
2.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工作由各招生系所组织进行。
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具体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504.htm。
五、复试
1.学院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总分300分。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2.研究生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 2 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六、调剂信息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1-7方向)、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一、材料加工工程二、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钢铁冶金方向)、材料与化工(新型显示方向)、材料与化工(先进材料方向)、冶金工程专业可能有部分调剂名额。具体调剂方案待后续公布。
七、录取
1.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八、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一、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021-66136261
投诉、申诉电子信箱:clyjs@oa.shu.edu.cn
十三、复试工作疫情防控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组织学生进校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
1、学校及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2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下旬,具体以各院(系)发布时间为准,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网络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主平台推荐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备用平台推荐使用 “Zoom”远程会议系统。复试前学生需根据报考院(系)复试办法对使用平台提前测试,具体相关操作流程请参见(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Zoom平台操作手册
二、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报考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确保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通畅、流量充足,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主机位使用有线网络,使用谷歌Chrome最新浏览器。
4、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需提前向报考院(系)反映,与之沟通确认,听从院(系)安排。
三、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院(系)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提交复试相关材料
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其余复试材料,包括《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等。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及院系要求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21.199.142/Other/ZS/)提交。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提交时间及要求以院(系)通知为准。

五、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
a) 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上海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清楚了解相关规定,及时填写《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
b) 研究生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面试设备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该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突发情况
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须立即联系院系复试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进行缓考或重考。请保持本人联系手机及紧急联系人手机的畅通。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3763,021-66134020
  申诉和举报邮箱:yzb@oa.shu.edu.cn
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上海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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