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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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沈阳化工大学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沈阳化工大学考研复试一般在什么时候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2019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差异不会太大,预计也会在三四月份。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沈阳化工大学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复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研究生院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学院(研究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订本学院(研究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学院(研究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本学院(研究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五)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保证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二、复试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考生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同时达到调剂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门类(类别)可以在相近的学科门类(类别)调剂考生。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1.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理学、工学照顾专业、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工程管理等专业复试分数线为国家一区分数线。
2.会计(专业学位类)复试分数线为186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满分为500分的学科,总分不低于200分;
满分为300分的学科,总分不低于120分。
四、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0日到3月30日。各专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各学院(研究院、所)提前2天对外发布。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方式
按照国家对研究生复试的总体要求,经过对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在确保安全、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我校2021年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六、复试内容
1.报名资格审查。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同时,运用远程复试软件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硕士研究生统考考生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和综合素质面试四部分。统考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专业测试100分、外语听力20分、外语口语3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3.联考考生(工程管理和会计专硕)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外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政治理论测试四部分。联考考生(工程管理和会计专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测试100分、外语测试50分(听力20分、口语3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政治理论测试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各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综合素质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实际运用能力。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研究生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情况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考生拟录取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参加复试的全体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规则和复试纪律的培训,明确复试人员的责任,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保证复试质量,以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生源。
2.各学院(研究院、所)必须认真对待,精心组织,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在研究生院报备。
3.科教融合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由校外联合培养单位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科教融合学院的考生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由校外联合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将复试考生的名单、考生复试相关材料、成绩排名和拟录取名单分批次报送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对于科教融合学院中不具备复试条件的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其复试相关工作由我校对应的联合培养学院负责实施。
4.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八、具体录取办法
1.统考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外语口语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2.统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
3.联考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政治理论测试成绩。
4.联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
5.复试总成绩四舍五入后,取整数。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6.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除外)。
7.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之后,原则上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复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进行适当调整,但须提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8.总成绩分值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初试总分、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值高者优先录取。
9.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有一门成绩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
九、疫情防控措施
做好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排查工作,适当增设复试工作场所,降低考务人员密度,并对场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同时,由我校校医院统筹做好与铁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的对接工作。
十、新生入学复查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和咨询方案
1.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政策。
2.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研究院、所)设立相应的招生咨询电话、邮箱和QQ等方式,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咨询。
十二、复试工作的监督
1.实行公开制度。对初试成绩、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研究院、所)安排的复试时间、方式和场所,派监察员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好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相关信息的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校内举报电话:024-89388315;举报邮箱:jiwei8315@163.com),接受考生和全社会的咨询和监督。
4.实行影像制度。在考生复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具体时间由招生各学院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研究院、所)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或音响);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智能手机;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电脑下载地址:https://cloud.tencent.com/product/tm,手机下载APP:腾讯会议)
二、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请复试考生提前提交考生复试材料(具体开始和截止时间请留意学院通知,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②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籍学历信息(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③考生须填写《诚信复试承诺书》;④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⑤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扫描件;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四、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沈阳化工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复试是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即要保证考生的环境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臂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5.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可设置为”呼叫转移“)、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移动设备的“屏幕保护”设置为“永不”。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考生,坚持复试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学科(专业)三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下简称“复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舆情监测、防控及事件处置办法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启动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快速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负面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确保复试工作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研究生院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命题、安全保密、考试实施、试卷评阅、登分统分等环节管理要求。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统一管理本单位复试调剂工作,统一审核院(系、所)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统一监督二级学院的复试实施,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
(五)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分配
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确定。招生简章和目录中所列的各院系、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四、复试条件及复试名单
各学院根据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数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设定并公开,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考生可查阅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了解详情,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调剂生批次,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等信息)提前在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如有考生放弃,依次递补。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条件
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的各调剂专业接收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具体要求可详见各学院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2.初试成绩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同时达到拟调入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
3.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6. 我校各学科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五、复试时间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为4月1日前,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各学院按要求在本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4月8日以后,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籍验证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和扫描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七、复试方式
2024年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分为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两种方式进行,各学院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领域、方向)具体复试方式,但同一专业必须采取相同的复试方式。复试的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等由各相关学院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实际申请情况可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调剂。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标准相同。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独立排序,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能录满招生名额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独立排序。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
八、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其中专业素质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科研能力、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统考考生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和综合素质面试四部分。统考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100分、外语听力20分、外语口语3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3.联考考生(工程管理和会计专硕)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测试、外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政治理论测试四部分。联考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100分、外语听力20分、外语口语3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政治理论测试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各为100分。
九、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普通硕士研究生
1.统考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外语口语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2.统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
3.联考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政治理论测试成绩
4.联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
5.复试总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6.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之后,原则上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复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进行适当调整,但须提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7.总成绩分值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初试总分、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值高者优先录取。
8.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必须每门成绩均合格(达到60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统考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外语口语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2.统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国家线/500)*7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
3.联考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政治理论测试成绩。
4.联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国家线/300) *7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
5.复试总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6.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之后,原则上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复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进行适当调整,但须提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7.报考各学科门类的所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根据我校退役大学生总计划数统一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总成绩分值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初试总分、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值高者优先录取。
8.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必须每门成绩均合格(达到60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十、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参加复试的全体导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规则和复试纪律的培训,明确复试人员的责任,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保证复试质量,以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生源。
2.各学院必须认真对待,精心组织,规范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选拔中的言行,同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需明确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和遴选原则等具体要求,报学校研究生院报备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3.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相关考生的身份复核: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远程复试的还要采取 “一平台”(远程复试应统一复试平台),同时采取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完成指定动作等办法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
4.报考学校各研究院(所)的考生在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复试。
5.科教融合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由校外联合培养单位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科教融合学院的考生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由校外联合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将复试考生的名单、考生复试相关材料、成绩排名和拟录取名单分批次报送学校对应的联合培养学院审核备案,学校对应的联合培养学院负责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对于科教融合学院中不具备复试条件的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其复试相关工作由学校对应的联合培养学院负责实施。
十一、纪律要求
研究生院将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学院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凡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执行招生工作制度文件。涉及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要主动报告,实行回避制度;工作涉及保密事项及内容的,履行保密纪律,服从监管;履行廉洁纪律,严禁招生复试中谋取不当利益。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十二、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和咨询方案
1.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政策。
2.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设立相应的招生咨询电话、邮箱和QQ等方式,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咨询。
十三、新生入学复查方法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体检要求
考生拟录取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考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五、复试工作监督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对初试成绩、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在“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实行监督制度。复试前,各学院要向研究生院报备本学院各专业复试方式。现场复试的专业需上报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需上报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各复试小组腾讯会议号和密码。省招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结合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安排的复试时间、方式和场所,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好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3.实行影像制度。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过程均要求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复试现场要保证二机位。
4.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相关信息的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校内举报电话:024-89383358;举报邮箱:yzb_H@syuct.edu.cn),接受考生和全社会的咨询和监督。
十六、其他
1.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2.本办法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沈阳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沈阳化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是沈阳化工大学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沈阳化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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