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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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四川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四川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培养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文件精神,坚持把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切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保证考生咨询、投诉的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专业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五)严格按照当年招生章程规定执行,一般采用差额方式复试。
(六)校内各培养单位得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按照一级学科调高教育部或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专业型按专业学位类别划线),并提前在培养单位网站告知考生。
(七)复试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且提前告知考生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学科(专业),可以按照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录取。若考生愿意且在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复试合格,可调整其研究方向。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管理机构
1.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汪明义校长任组长,王川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何诣然、纪委办公室负责人毛张燕、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霍小军为成员。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定,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统筹调配招生计划,审核拟录取考生。
2.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王川副校长为组长,学校办公室(保密办)主任唐文炎、研究生院院长何诣然、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霍小军、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负责人张松、宣传部负责人汪春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赵建、计划财务处负责人李兴聪、保卫处负责人李海为成员。各单位相互配合,对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考生缴费、复试期间校内交通疏导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舆情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地震火灾防控应急预案》履行职责。
(二)培养单位组织机构
1.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一般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后勤保障小组、复试小组开展相应工作,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并接受其工作指导。
2.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为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督查,包括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录取结果、考风考纪、投诉处理等。
3.成立复试小组,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教授担任,成员由硕士生导师、外国语言专家组成(小组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一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等应急服务工作)。招生小组组长和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后随机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4.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全程技术支持、设备调试、场地布置、疫情监控、应急处理等后勤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汇报。
三、工作实施
(一)复试对象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即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硕师计划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于3月底开始,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但需将具体的复试安排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之后方可进行。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操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执行。复试开始前综合运用“两识别”“四对比”,考试中采取“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强化复试过程的监管。
(三)复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长就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和能力考查等,对小组成员进行业务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2.复试命题工作一般由复试小组完成,每一科试题需两名以上老师命制,其中一人为该科目命题小组长,且每人只能参加一科试题的命制。
3.以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培养潜质为主,一般不采用笔试,尽可能使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测试试题。
4.针对一些专业技能较强的学科(专业),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提供近期音频、视频影像等资料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5.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外语复试(听力、口语)时间一般为5—8分钟,专业复试时间一般为15—22分钟。
6.外语复试试题难易程度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外语水平达到的基本要求为准。
7.复试工作现场关闭通讯工具,全程录音录像,培养单位保存视频资料一年以备查;各复试小组成员仅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评分,试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等密封后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2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特别是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专业测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一般不采用笔试(2门以上),加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加试,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50/72(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30/43(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1)学术论文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初试总分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初试总分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考生加分项成果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再加分。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初试总分加15分;报考其他类别专业,初试总分加10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体检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之后也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审查未通过者,规定时间内未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以上有异,培养单位须提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的要求执行,并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五)工作流程
1.复试前一周内,培养单位需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相关软件平台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反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培养单位尽量为本校应届生提供网上复试所需相应场所,并合理安排使用时间。
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培养单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名单、复试安排。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各培养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
3.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
4.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后4天内公布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排名。
培养单位只公布考生“姓”+“**”(不显示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内容,若公布拟录取结论属无效。
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总成绩并列考生需按照复试成绩再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含调剂考生)排名。如以上排名后均并列,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并列。
不同专业的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换算成百分制的初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5.培养单位于复试开始后第4个工作日前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即《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和各项密封材料。
6.培养单位提醒复试通过的调剂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调剂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定“待录取”状态。
7.考生可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885743196153);于入学报到时将体检表交回各自培养单位党委。
8.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1)定向考生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均须签订,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785098750)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97359128710545),并于6月1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定向培养协议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2)非定向考生
不签订定向协议,但须发送电子邮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563408015@qq.com
邮箱申请寄送调档函(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939229294985)或下载《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于6月20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报考培养单位党委。
(3)所有拟录取考生
6月20日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032286250),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后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
四、录取安排
(一)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可采用远程方式向相应培养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需提交书面申请。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调剂考生根据本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复试合格后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政治审查、资格审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约7月初)。
五、纪律要求
(一)实行责任制度。四川师范大学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领导是本培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领导是本培养单位直接责任人;各级主要负责领导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谁违规,谁责任;谁发布,谁解释”的原则,培养单位和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签订《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责任书》《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承诺书》。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培养单位须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不公布拟录取结论)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未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实行复议制度。如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名提出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适当范围的再次复试。
(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或者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七)实行违规严惩制度。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宣传,严防舞弊。在复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如有必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八)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4760693 ,地址为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为610068,电子邮箱为2563408015@qq.com。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4760624。
六、其他事项
(一)各培养单位应在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二)考生复试缴费按照网站相关提示进行(网址:http://jccxsjf.sicnu.edu.cn/payment/),复试开始前培养单位需远程校验缴费凭证。收费标准:120元/生,加试80元/生。体检费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三)以上办法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如有调整,当作相应调整。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培养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文件精神,坚持把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切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保证考生咨询、投诉的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专业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五)严格按照当年招生章程规定执行,一般采用差额方式复试。
(六)校内各培养单位得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按照一级学科调高教育部或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专业型按专业学位类别划线),并提前在培养单位网站告知考生。
(七)复试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且提前告知考生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学科(专业),可以按照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录取。若考生愿意且在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复试合格,可调整其研究方向。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管理机构
1.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汪明义校长任组长,王川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何诣然、纪委办公室负责人毛张燕、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霍小军为成员。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定,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统筹调配招生计划,审核拟录取考生。
2.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王川副校长为组长,学校办公室(保密办)主任唐文炎、研究生院院长何诣然、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霍小军、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负责人张松、宣传部负责人汪春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赵建、计划财务处负责人李兴聪、保卫处负责人李海为成员。各单位相互配合,对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考生缴费、复试期间校内交通疏导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舆情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地震火灾防控应急预案》履行职责。
(二)培养单位组织机构
1.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一般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后勤保障小组、复试小组开展相应工作,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并接受其工作指导。
2.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为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督查,包括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录取结果、考风考纪、投诉处理等。
3.成立复试小组,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教授担任,成员由硕士生导师、外国语言专家组成(小组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一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等应急服务工作)。招生小组组长和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后随机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4.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全程技术支持、设备调试、场地布置、疫情监控、应急处理等后勤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汇报。
三、工作实施
(一)复试对象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即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硕师计划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于3月底开始,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但需将具体的复试安排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之后方可进行。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操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执行。复试开始前综合运用“两识别”“四对比”,考试中采取“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强化复试过程的监管。
(三)复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长就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和能力考查等,对小组成员进行业务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2.复试命题工作一般由复试小组完成,每一科试题需两名以上老师命制,其中一人为该科目命题小组长,且每人只能参加一科试题的命制。
3.以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培养潜质为主,一般不采用笔试,尽可能使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测试试题。
4.针对一些专业技能较强的学科(专业),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提供近期音频、视频影像等资料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5.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外语复试(听力、口语)时间一般为5—8分钟,专业复试时间一般为15—22分钟。
6.外语复试试题难易程度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外语水平达到的基本要求为准。
7.复试工作现场关闭通讯工具,全程录音录像,培养单位保存视频资料一年以备查;各复试小组成员仅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评分,试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等密封后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2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特别是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专业测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一般不采用笔试(2门以上),加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加试,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50/72(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项*30/43(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1)学术论文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初试总分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初试总分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考生加分项成果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再加分。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初试总分加15分;报考其他类别专业,初试总分加10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体检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之后也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审查未通过者,规定时间内未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以上有异,培养单位须提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的要求执行,并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五)工作流程
1.复试前一周内,培养单位需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相关软件平台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反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培养单位尽量为本校应届生提供网上复试所需相应场所,并合理安排使用时间。
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培养单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名单、复试安排。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各培养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
3.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
4.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后4天内公布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排名。
培养单位只公布考生“姓”+“**”(不显示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内容,若公布拟录取结论属无效。
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总成绩并列考生需按照复试成绩再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含调剂考生)排名。如以上排名后均并列,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并列。
不同专业的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换算成百分制的初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5.培养单位于复试开始后第4个工作日前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即《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和各项密封材料。
6.培养单位提醒复试通过的调剂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调剂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定“待录取”状态。
7.考生可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885743196153);于入学报到时将体检表交回各自培养单位党委。
8.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1)定向考生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均须签订,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785098750)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97359128710545),并于6月1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定向培养协议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2)非定向考生
不签订定向协议,但须发送电子邮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563408015@qq.com
邮箱申请寄送调档函(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939229294985)或下载《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于6月20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报考培养单位党委。
(3)所有拟录取考生
6月20日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032286250),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后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
四、录取安排
(一)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可采用远程方式向相应培养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需提交书面申请。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调剂考生根据本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复试合格后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政治审查、资格审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约7月初)。
五、纪律要求
(一)实行责任制度。四川师范大学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领导是本培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领导是本培养单位直接责任人;各级主要负责领导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谁违规,谁责任;谁发布,谁解释”的原则,培养单位和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签订《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责任书》《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承诺书》。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培养单位须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不公布拟录取结论)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以上),未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实行复议制度。如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名提出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适当范围的再次复试。
(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或者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七)实行违规严惩制度。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宣传,严防舞弊。在复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如有必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八)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4760693 ,地址为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为610068,电子邮箱为2563408015@qq.com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4760624。
六、其他事项
(一)各培养单位应在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二)考生复试缴费按照网站相关提示进行(网址:http://jccxsjf.sicnu.edu.cn/payment/),复试开始前培养单位需远程校验缴费凭证。收费标准:120元/生,加试80元/生。体检费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三)以上办法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如有调整,当作相应调整。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考生复试准备
    本次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以线上复试的形式完成。
    一般情况下,考生需要PC登录:https://v2-ykc-exam.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SICNUEdu;登录后通过智能手机下载APP,并在APP登录,以采用双机位形式完成考试。
    1.资料准备:复试时线上展示原件,电子版上传到考试系统,并打包发送至86057765@qq.com,邮件主题:“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
    (1)准考证:原件+电子版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应届生用学生证;如目前无法提供,后续补寄时仅需邮寄复印件即可;
    (4)考生自述:PDF文档,不超过2页A4纸,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如果无法提供,提供学校网络系统截图也可。
    (6)加分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档。
    2.环境准备
    独立的考试环境,保持空间干净整洁,除去书籍、资料等违禁物品,提前清理桌面,确定应试空间房门可妥善关闭。
    3.条件准备
    (1)网络需求:建议全程在宽带网络及相应的WIFI下完成,如确需使用4G、5G网络,请保障4G、5G网络畅通且不受闹铃、来电干扰,并注意留有充足的流量。
    (2)硬件需求:需要配备两台面试设备,设备均需安装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和钉钉。其中一台设备建议为电脑,用于拍摄考生正面,该设备的音频和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另一台设备可以是电脑或手机,用于拍摄考生侧后方,该设备的视频必须全程开启,音频需关闭。请保证设备电量充足,或外接电源线缆。如有需要,考生可增配三脚架或者手机架。
    二、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顺序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督查小组监督下随机产生,测试试题由研究生在测试过程中随机抽取。
    (1)3月29日下午17:00前:联系所有考生。
    (2)3月30日下午17:00前:考生提交网络远程资格审查材料(邮件形式)。
    (3)3月31日下午20:00前:对复试考生逐一进行远程面试条件测试及远程资格审查(网络远程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确定后通知。审查时考生需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展示如下材料:①初试准考证原件;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
    (4)4月1日: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一志愿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调剂考生)。
    (5)4月2日: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教育技术学一志愿考生、现代教育技术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电子信息调剂考生)。
    三、加试科目及办法
    同等学力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按学校招生章程与专业目录执行,加试形式为限时提交研究报告。
    四、调剂、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复试注意事项
    参考《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程序》
    五、加分标准说明
    参考《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六、复试成绩公布
    计算机科学学院各招生专业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推荐免试、第一志愿,调剂志愿分别独立排名,按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公布时间为4月4日,本次复试仅公布考生排名。
    七、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028-84483992
    投诉电话:028-84480008
    八、其他
    疫情防控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复试应急预案参见《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参见《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考生需要参阅《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521156525591898
    尤其提醒:其他未尽事宜将陆续公布,请关注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主页招生专栏的通知,并保持预留的手机畅通,及时查看短信/微信/邮箱。
    咨询:黎老师028-84483992监督电话:028-84480008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统一采用中国移动公司的“云视讯”系统作为软件平台,阿里巴巴的“钉钉”智能移动办公平台作为备用软件平台。
一、准备工作
(一)复试前随时留意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消息,了解培养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二)准备好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和符合要求格式的各种电子材料;本人应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
(三)选择光线明亮、相对独立、封闭安静的房间,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旁观。提前准备通畅的网络线路,以及准备4G/5G热点网络应急;提前下载并熟悉指定平台软件,做好调试,并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提前进行测试演练。
(四)我校采用双机位视频监控模式进行复试。考生须自行准备具有音、视频功能的复试设备,可选择一台电脑(主机位)和一部手机(次机位),或两部手机(一部作为主机位使用,另一部作为次机位使用),以及备用设备;主机位与次机位摄像头的摆放应保证复试所在地无死角,次机位可360度旋转移动进行整体环境监测。
二、 复试实施
(一)电脑+手机(使用的电脑具备视频、音频功能,屏幕支持1920*1020分辨率,8G内存,网络下行需10Mbps,上行5Mbps;手机系统需在Android 5.0以上或iOS 9以上)
1.考生在复试开考前通过自己登记的手机号码(网上报名时的号码),使用Google浏览器(最新版)于web端(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SICNU)“我是考生”处,选择对应学院进行登录。登录后,首先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移动客户端,完成安装。然后通过学校、学院公告了解考试要求。最后核对考场的复试时间、考场名称等信息,若有疑问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
2.考生需要提前在主页面身份认证处,将复试中学校要求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进行上传并提交;待学院审核后,查看自己的审核结果。若审核不通过则需要重新提交材料。
3.考生需要提前在主页面点击“下载”按钮下载双通道客户端,根据提示进行安装。此客户端仅用于应急考场情况,详情见应急方案。
4.开考前,考生在对应考场处点击“人脸识别认证”按钮(需要允许获取摄像头权限)进行活体检测和人脸识别。若认证成功直接进入候考区等待考试;若认证失败考生可点击“重试”按钮,重试成功后也可进入候考区等待考试;若一直认证失败,考生可点击“进入候考区”按钮进入候考区,同时在考官界面会提示“人脸识别认证未通过”,考生须按照侯考官的提示进行“人证对比”(将身份证原件在面试中展示给考官)。
5.考生完成人脸识别后,点击“进入候考区”按钮,在进入前需要先阅读考试承诺书,点击同意后,进入到候考区。当候考官没有上线或者候考官正在跟别的考生进行通话时,考生无法看到候考官画面。考生在候考区可以点击“设备检测”按钮进行相关设备调试。本场考试要求使用双摄像头进行面试,考生需要打开云考场移动端App扫描该页面提供的二维码加入第二摄像头。考生须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并完全关闭与考试不相关的社交软件,避免考试期间因手机锁屏造成第二摄像头无法提供视频画面的情况。候考官选择与该生进行对话时,考生可以看到候考官的画面并与候考官进行音、视频交流。
6.轮到考生进行面试时,考生会收到面试邀请窗口,点击“进入考场”按钮,会退出候考区进入考场开始面试。进入考场后,界面左边显示所有的考官画面,会根据数量进行自动排版,界面右边会显示考生自己的画面,上方显示考生正面,下方显示考生背面。考生可共享屏幕供考官观看。当该考生结束面试时,会弹出面试结束的提示,点击“确定”按钮会退出考场。
7.复试时任一环节结束即表示该环节成绩有效,若网络中断,考生已完成的测试环节成绩不变。严禁人为断网。
(二)手机+手机
1.打开云考场移动端App,选择学校,选择学院,输入手机号和短信验证码登录。并于“学校公告”、“学院公告”处查看公告。
2.查看考场复试时间、考场名称等信息,若有疑问及时跟学校管理员取得联系。其中,身份审核需用电脑在web端完成。
3.考场开始考试时,考生首先点击“人脸识别”按钮,阅读人脸识别须知后进行活体检测和人脸识别认证,若认证通过可进入候考区;若认证失败考生可点击“重试”按钮,重试成功后也可进入候考区等待考试;若一直认证失败考生可点击“进入候考区”按钮,配合候考官进行“人证对比”。
4.完成人脸认证后需要阅读考试承诺书,同意承诺书的内容后,即可进入候考区,进入时可选择以哪个机位的摄像头加入(不要重复加入同一个机位的画面)。当候考官与考生开启通话后,考生可与候考官进行音、视频交流。
5.关于加入第二摄像头操作,在第一摄像头画面上点击“连接第二摄像头”按钮,会显示二维码,使用第二设备(手机)打开“云考场”App,并点击“扫描二维码”按钮扫描该二维码;也可在登录后选择“第二摄像头”加入考场。
6.考官随机抽取考生进行面试,被抽到的考生在候考区会收到面试邀请,接受邀请后考生会从候考区切换到考场进行面试。面试结束,考生会收到面试结束提醒。
三、 应急处理
(一)复试开始前如提交资料审核不通过、缴费未成功、手机号码与网报时不一致,需提前5天向所报考培养单位报告;若未及时报告培养单位,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云视讯系统“设备检测”功能具有自动检查音、视频输入设备是否选择正确的功能。如出现声音画面、人脸认证、人证认证等问题,在复试老师的提示和指导下调试相应设备,调试完毕,考生进入候考区,候考老师会再次确认考生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掉线3分钟内,候考老师及考生应再次检查音、视频设备是否正常使用,若考生本人无法排除故障,可重新登陆;如掉线超过3分钟,考生应立即向候考老师报告,候考老师立即联系培养单位后勤保障小组,采取相应应急处理。
(三)若因异常情况无法正常通过web端进行复试时,考生立即联系培养单位,候考老师为该生开启应急考场,开启成功后,考生进入应急考场等待复试。
(四)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生PC设备死机、断电、断网、卡顿、退出系统等情况,考生应及时联系培养单位候考老师,考生耐心等候培养单位的通知。
(五)如考生出现无法提供一台有音、视频功能的电脑和一部有音、视频功能的移动电话,或无法提供两部移动电话设备,或没有网络环境等情况,须复试前5天电话联系所报考培养单位,到中国移动公司提供的就近指定兜底复试场地进行复试(考场一般设在地市级)。
(六)考生提交材料审核后,若发现提交的材料有误,及时联系学院管理员,请求将提交的材料驳回,即可重新提交。
(七)若出现人脸识别不通过,经反复重试仍无法得到解决,考生可先进入候考区,向候考官说明情况,准备好相关证件,在侯考官的指导下进行“人证识别”。
(八)面试过程中,若出现听不见考生 / 考官的声音,或面试时出现视频卡顿,画面模糊,声音断断续续等情况,首先请确认是否选择了正确的音、视频设备,然后通过访问https://www.speedtest.net/run测试自己的本地带宽,查看当前网速是否达标,刷新考试页面重新进入考场。
(九)若考生弹窗获取摄像头时,误点了禁止摄像头,请按照以下步骤解决:
①点击网址栏摄像头图标;②选择第一项,允许该站点使用摄像头,并点击完成;③刷新网页,即可重新获取摄像头使用权限。
(十)考生在面试时屏幕共享观看对方文档不清楚时,请考生将电脑分辨率调整到1920*1080。注意:若考生为win10系统,需要特别设置,路径如下:桌面上点击鼠标右键-点击“显示设置”-在缩放与布局中,将更改文本、应用等项目的大小比例设置成100%。
特别说明:登录“云视讯”平台时,请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最新版本(浏览器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chrome/);我校选择钉钉作为备用系统,钉钉系统的学习、安装、调试,考生需与“云视讯”系统同时进行。
考生复试缴费按照网站相关提示进行(网址:http://jccxsjf.sicnu.edu.cn/payment/),复试开始前培养单位需远程校验缴费凭证。收费标准:120元/生,加试80元/生。体检费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四)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2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特别是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专业测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一般不采用笔试(2门以上),加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约定范围,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科研学术成果加分之和(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学术论文加分标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考生加分项成果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必要的资料须留存半年以上备查。
3.体检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之后也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审查未通过者,规定时间内未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以上有异,培养单位须提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的要求执行,并告知考生。 (三)复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长就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和能力考查等,对小组成员进行业务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2.复试命题工作一般由复试小组完成,每一科试题需两名以上老师命制,其中一人为该科目命题小组长,且每人只能参加一科试题的命制。
3.以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培养潜质为主,一般不采用笔试,尽可能使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测试试题。
4.针对一些专业技能较强的学科(专业),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提供近期音频、视频影像等资料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5.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外语复试(听力、口语)时间一般为5—8分钟,专业复试时间一般为15—22分钟。
6.外语复试试题难易程度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外语水平达到的基本要求为准。
7.复试工作现场关闭通讯工具,全程录音录像,培养单位保存视频资料一年以备查;各复试小组成员仅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评分,试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等密封后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于5月中旬开始,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但需将具体的复试安排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之后方可进行。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操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执行。复试开始前综合运用“两识别”、“四对比”,考试中采取“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强化复试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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