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复试
add大连工业大学微信
免费复试调剂答疑

添加大连工业大学去年调剂上岸微信号>>
查大连工业大学往年复试/录取分数线>>
免费领取大连工业大学复试真题.PDF>>
领取大连工业大学复试流程和面试内容>>
添加微信查询:大连工业大学往年招收调剂的专业>>
添加微信查询:大连工业大学各专业往年调剂录取分数线>>
添加微信查询:大连工业大学一志愿生源调剂去向>>

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复试录取比例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相关文件,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复试期间按照《大连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进行疫情防控。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院长为小组成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审核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审核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4.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成;
5.审批各学院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
6.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制定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小组

各学院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复试秘书。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二、 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复试分数线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照1:1.5的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不低于249分,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

(二)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3月下旬开展复试。各学院复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材料,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方式

今年学校将采取线上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研招网提供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开始前学校对平台使用进行统一培训,各学院要充分研究平台的使用方法,保证能够熟练使用平台进行线上复试。
如有考生不具备线上复试条件,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情况开通电话复试,并做好考生身份核对和录音工作,准确记录,入学后加大复核力度。

(五)复试内容

1.今年研究生复试包含专业知识考核(占复试成绩50%)、外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10%)、综合素质(占复试成绩40%)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综合表现给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考核由学科参照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根据复试小组考生人数命制题签(题签数原则上不低于小组面试人数),考生随机抽取题签进行作答,各面试小组可根据需要要求考生口答或笔答。外语水平测试由学科自主确定考核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考核由学科自主组织,加试考核结束后将加试成绩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要求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等措施,加强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复试前要求考生亲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复试时与身份证一并出具。复试过程中如有发现违规违纪考生及时报告研究生学院,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复试过程要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要求每位参与复试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签署《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复试工作纪律。
3.每位考生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视频音像材料要完整并存档备查。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秘书不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即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 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的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调剂考生遴选条件:学校根据调剂批次(调剂系统开通每12小时为一个调剂批次),考生所学专业与学校调剂专业的契合程度,考生对学科研究内容熟悉程度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对同批次内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与我校相同的考生可优先进入复试。
(二)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定向考生。
(三)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最终归属权由调剂系统的状态决定。

四、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入学后统一组织,达不到专业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复试资格名单(一志愿第二批)是大连工业大学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复试资格名单(一志愿第二批)
考研派还有大连工业大学历年调剂信息即调剂专业名额和录取分数线,添加页面上微信号,即可免费查询。

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一志愿(第二批)复试资格名单是大连工业大学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一志愿(第二批)复试资格名单
考研派还有大连工业大学历年调剂信息即调剂专业名额和录取分数线,添加页面上微信号,即可免费查询。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辽宁省相关会议、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为直接负责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 审核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 审核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4. 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成;
5. 审批各学院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
6. 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 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 制定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 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 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小组

各学院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成员由5-7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复试秘书1-2人。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 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二、 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1. 我校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复试分数线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上线情况按照1:1.5的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于名单最后一名初试总分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复试资格。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0分,业务课不低于45分。

(二)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3月下旬开展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在各学院及研究生学院官网对外公布。

(三)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一志愿复试名单考生应在复试前将资格审查材料通过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复试材料上传”模块上传。
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身份证扫描件、初试准考证、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自考生须提供毕业证或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以上材料请汇总成一个PDF,命名示例“张三+考生编号+资格审查材料”。

(四)复试方式

今年学校将采取线上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研招网提供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开始前学校对平台使用进行统一培训并发布考生端使用指南,各学院要充分研究平台的使用方法,保证考生能够熟练使用平台进行线上复试。
如有考生不具备线上复试条件,应及时通知学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情况开通电话复试,并做好考生身份核对和录音工作,准确记录,入学后加大复核力度。

(五)复试内容

今年研究生复试包含专业知识考核(占复试成绩50%)、外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10%)、综合素质(占复试成绩40%)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综合表现给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知识考核由学科参照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根据复试小组考生人数命制题签(题签数不低于小组面试人数),考生随机抽取题签进行作答,各面试小组可根据需要要求考生口答或笔答。外语水平测试由学科自主确定考核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考核由学科自主组织,加试考核结束后将成绩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要求

1.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等措施,加强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2. 复试前考生须亲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复试时与身份证一并出具。复试过程中如有发现违规违纪考生需及时报告研究生学院,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复试过程要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要求每位参与复试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签署《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复试工作纪律;
4. 每位考生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视频音像材料要完整并存档备查。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小组各成员从专业知识考核、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三方面独立打分(秘书不打分),总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即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突发情况及预案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确保复试设备及网络正常,避免复试意外中断。若确因网络、电力等原因导致复试中断,应立即与面试组取得联系并暂缓复试,待条件恢复后重新等待面试组的复试邀请。

三、 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工作流程及要求

1. 学校根据调剂批次(调剂系统开通每24小时为一个调剂批次,志愿锁定24小时),根据考生所学专业与学校调剂专业的契合程度、对学科研究内容熟悉程度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 调剂考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拟录取名单与一志愿考生一同公示。
3. 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定向考生,请谨慎申请、填报;
4.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最终归属权由调剂系统的状态决定。
5. 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公平公正,对点击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取消,请广大调剂考生准确掌握调剂系统的使用流程并谨慎操作,若由此引发任何异议及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 目前国家调剂录取政策暂未出台,若我校调剂办法与国家调剂录取政策冲突或有未尽事宜,以国家政策为准,学校将于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公布详细的调剂准则。

四、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入学后统一组织,达不到专业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 录取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学校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如有计划剩余,再录取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任一科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6. 全部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学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 定向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考生档案应在入学前调入我校。学校将结合考生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再次进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考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因填报系统或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 由于特殊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可填写《保留资格申请表》,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9.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或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0.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 监督与复议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将随机抽查复试会场和抽查回放复试录像进行监督。
3. 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并按要求公示。
4.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申诉举报电话:研究生学院电话0411-86323869、86323616,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间在复试结束后十天内。投诉和申诉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匿名投诉和申诉,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执行。

七、 信息发布

学校所有招生、录取信息均通过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yjs.dep.dlpu.edu.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 考生咨询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6323616;86323869
联系人:林老师 王老师
电子邮箱:yzb@dlpu.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电话

邮箱

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

0411-86322216

qhgcxy@dlpu.edu.cn

生物工程学院

0411-86322525

swgcky@dlpu.edu.cn

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

0411-86323438

fzcl@dlpu.edu.cn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411-86323290

178075728@qq.com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411-86323678

xxxy@dlpu.edu.cn

艺术设计学院

0411-86323676

gdysxyyjs@163.com

管理学院

0411-86323596

(全日制)971347334@qq.com
(非全日制)276795056@qq.com

食品学院

0411-86324875

spxy@dlpu.edu.cn

服装学院

0411-86324896

1450109664@qq.com


各位考生:
根据省招办及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线上复试平台为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复试软件。由于目前招生计划未下达至学校,暂无法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开始时间及复试名单。为使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考生参加复试需提前准备的各项要点提示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各学院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进行。
二、复试准备
1.复试材料准备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对所有一志愿复试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资格审查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 初试准考证扫描件或研招网下载的电子版;
(3) 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学信网查不到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7)  自考本科生须提供毕业证或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以上材料请汇总成一个PDF,复试前通过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复试名单发布前暂不可上传)。
http://124.70.108.172:8136/ASPX/Student/StuLogin.aspx

2. 复试设施准备
为进一步加大防作弊检查力度,确保公平公正,本年度我校采取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双机位”模式进行一志愿复试。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智能手机1部。
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用平板电脑面试可能与电脑版界面不一致,进而导致无法人脸识别)。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若声音效果不好,可佩戴麦克风耳机。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考生在面试前需通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视频及音频检测,具体方法见附件。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不建议使用苹果系统,可能会导致系统报错)。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最新版。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面试前请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请提前将无关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避免影响面试。
手机应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面试过程中手机将作为第二机位,通过支架、课桌等方式固定放置于考生斜后方45度左右,便于面试组掌握考生复试环境,杜绝作弊。
二机位考生应试环境示例:




 
由于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登录时需要学信网APP人脸识别以及第二机位扫码连接,请提前下载学信网APP最新版,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面试所用电脑和手机均须安装腾讯会议作为紧急情况备用平台。
三、考生复试流程
1. 登陆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逐步完成确认个人及考试信息、学信网认证、调试音视频设备等环节,等待考官发出邀请进入考场;
2. 考生等待面试组发出考试开始的指令,考试开始前面试组可能会对设备清晰度、声音辨识度和二机位拍摄角度等要求考生调整;
3. 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自我介绍,展示身份证和手签的《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4.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等情况,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
5. 外语能力测试。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就自身情况进行口头陈述;
6. 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必要时可笔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老师提出问题,考生根据问题进行作答;
7. 考生复试结束,面试组结束面试,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复试成绩。
以上过程仅供参考,各考场复试组考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四、线上复试要求
1. 保密要求: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全部考试结束前不得私下以微信、QQ等任何渠道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学校有权取消所有相关考生的复试成绩,并将依据规定追究责任;
2. 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房间内除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环境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应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3. 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复试过程中要求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应通过支架或课桌等辅助工具固定放置于考生斜后方45度左右,面试过程中,面试组有权要求考生移动二机位进行复试环境检查;
4. 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能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5. 其他要求:复试过程中请严肃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行为,面试组成员有权随时终止面试。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面试小组有特殊要求除外),设备(尤其是手机)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考生应提前测试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
五、其他说明
1. 复试名单公布前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暂不可登录调试;
2. 考生须承诺学历、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公众号、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一切顺利,成功上岸!


大连工业大学研招办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doc
附件2:复试诚信承诺书-考生手填.doc
 
 
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秘书不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即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校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如有计划剩余,再录取调剂考生。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 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复试分数线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上线情况按照1:1.2至1:1.5的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0分,业务课不低于45分。
 (二)破格复试
  根据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及预调剂系统填报情况,本年度不接收破格考生。
 (三)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3月下旬开展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在各学院及研究生学院官网对外公布。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一志愿复试名单考生应在复试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中,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身份证扫描件、初试准考证、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自考生须提供毕业证或加盖公章的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以上材料请汇总成一个压缩包,命名示例“张三+报考学院+专业+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如有学术能力证明材料需要提交,如本科成绩单、四六级证书、专利证书、论文收录证明、各类比赛奖励证书等,请汇总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张三+报考学院+专业+学术能力材料”,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同发送至学院邮箱。
 (五)复试方式 
  今年学校将采取线上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研招网提供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开始前学校对平台使用进行统一培训并发布考生端使用指南,各学院要充分研究平台的使用方法,保证考生能够熟练使用平台进行线上复试。 
  如有考生不具备线上复试条件,应及时通知学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情况开通电话复试,并做好考生身份核对和录音工作,准确记录,入学后加大复核力度。
 (六)复试内容 
  今年研究生复试包含专业知识考核(占复试成绩50%)、外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10%)、综合素质(占复试成绩40%)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综合表现给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知识考核由学科参照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根据复试小组考生人数命制题签(题签数不低于小组面试人数),考生随机抽取题签进行作答,各面试小组可根据需要要求考生口答或笔答。外语水平测试由学科自主确定考核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加试考核由学科自主组织,加试考核结束后将成绩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要求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等措施,加强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2.复试前考生须亲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复试时与身份证一并出具。复试过程中如有发现违规违纪考生及时报告研究生学院,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复试过程要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要求每位参与复试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签署《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复试工作纪律;
  4.每位考生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视频音像材料要完整并存档备查。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辽宁省相关会议、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为直接负责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年度复试方案报辽宁省和大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双重审核后执行。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审核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审核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4.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成;
  5.审批各学院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
  6.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制定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小组
  各学院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成员由5-7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复试秘书1-2人。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二、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复试分数线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上线情况按照1:1.2至1:1.5的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0分,业务课不低于45分。
 (二)破格复试
  根据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及预调剂系统填报情况,本年度不接收破格考生。
 (三)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3月下旬开展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在各学院及研究生学院官网对外公布。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一志愿复试名单考生应在复试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中,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身份证扫描件、初试准考证、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自考生须提供毕业证或加盖公章的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以上材料请汇总成一个压缩包,命名示例“张三+报考学院+专业+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如有学术能力证明材料需要提交,如本科成绩单、四六级证书、专利证书、论文收录证明、各类比赛奖励证书等,请汇总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张三+报考学院+专业+学术能力材料”,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同发送至学院邮箱。
 (五)复试方式 
  今年学校将采取线上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研招网提供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开始前学校对平台使用进行统一培训并发布考生端使用指南,各学院要充分研究平台的使用方法,保证考生能够熟练使用平台进行线上复试。 
  如有考生不具备线上复试条件,应及时通知学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情况开通电话复试,并做好考生身份核对和录音工作,准确记录,入学后加大复核力度。
 (六)复试内容 
  今年研究生复试包含专业知识考核(占复试成绩50%)、外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10%)、综合素质(占复试成绩40%)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综合表现给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知识考核由学科参照招生目录中复试科目,根据复试小组考生人数命制题签(题签数不低于小组面试人数),考生随机抽取题签进行作答,各面试小组可根据需要要求考生口答或笔答。外语水平测试由学科自主确定考核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加试考核由学科自主组织,加试考核结束后将成绩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要求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等措施,加强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2.复试前考生须亲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复试时与身份证一并出具。复试过程中如有发现违规违纪考生及时报告研究生学院,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复试过程要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要求每位参与复试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签署《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复试工作纪律;
  4.每位考生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视频音像材料要完整并存档备查。
 (八)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秘书不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即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突发情况及预案
  学校本年度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及大连市疫情防控政策,各学院在满足复试组成员人数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储备备选成员,确保在地区管控、封闭等突发情况下能够顺利开展复试工作。各学院应在复试开始前逐一联系考生调试设备,如有考生因密接或确诊隔离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参加复试,须第一时间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省招办。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确保复试设备及网络正常,避免复试意外中断。若确因网络、电力等原因导致复试中断,应立即与面试组取得联系并暂缓复试,待条件恢复后重新等待面试组的复试邀请。
  三、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校根据调剂批次(调剂系统开通每12小时为一个调剂批次),根据考生所学专业与学校调剂专业的契合程度、对学科研究内容熟悉程度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调剂考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拟录取名单与一志愿考生一同公示。
  3.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定向考生,请谨慎申请、填报。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最终归属权由调剂系统的状态决定。
  5.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公平公正,对点击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取消,请广大调剂考生准确掌握调剂系统的使用流程并谨慎操作,若由此引发任何异议及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目前国家调剂录取政策暂未出台,若我校调剂办法与国家调剂录取政策冲突或有未尽事宜,以国家政策为准,学校将于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公布详细的调剂准则。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入学后统一组织,达不到专业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学校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如有计划剩余,再录取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任一科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6.全部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学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定向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考生档案应在入学前调入我校。学校将结合考生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再次进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考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因填报系统错误或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由于特殊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可填写《保留资格申请表》,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9.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或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0.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将随机抽查复试会场和抽查回放复试录像进行监督。 
  3.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并按要求公示。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申诉举报电话:研究生学院电话0411-86323869、86323616,校综合监察室电话0411-86323813。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间在复试结束后十天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信息发布 
  学校所有招生、录取信息均通过大连工业大学研究学院官网(http://yjs.dep.dlpu.edu.cn/)和“大连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其他
  对于一志愿报考外校的本校考生,由学工部负责本校报考外单位考生复试信息登记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向省招办和省疫情防控中心报告。学校将秉持平安研考、应考尽考、考生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协调,全力克服困难,为考生参加复试创造条件,确保防疫安全,实现复试工作平稳有序。
  九、考生咨询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6323616;86323869 
  联系人:林老师  王老师 
  电子邮箱:yzb@dlpu.edu.cn 
  

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4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3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1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0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4考研国家线
2023考研国家线
2022考研国家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4]
2019考研国家线
2018考研国家线
2017考研国家线
2016考研国家线
2015考研国家线
2014考研国家线
2013考研国家线

添加大连工业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大连工业大学考研成绩查询、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分数线、大连工业大学报录比、大连工业大学考研群、大连工业大学学姐微信、大连工业大学考研真题、大连工业大学专业目录、大连工业大学排名、大连工业大学保研、大连工业大学公众号、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大连工业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大连工业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之家公众号

大连工业大学

考研辅导班推荐: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kaoyanfushi/583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