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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考研复试淘汰率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武汉音乐学院考研复试淘汰率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武汉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一、组织管理
我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对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审议;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受理招生考试考生申诉信访;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项决议,坚持“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选拔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招生考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复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生须到我校现场考试。
(二)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总人数。
(三)复试时间
复试考试于2021年3月26日-28日进行。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whcm.edu.cn)发布的有关研究生复试考试安排通知。
(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学校按照《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考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音乐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视唱练耳》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音乐名作听辨》科目;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舞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严格按照已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研究方向总结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
(六)复试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缴费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于2021年3月20日-22日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初试笔试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须按照简章规定的曲目要求填报曲目,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曲目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补报,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核对考试曲目和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复试报考费标准为每生100元,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报考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复试报名后所缴费用一律不退。
2.考生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已报名缴费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体温低于37.3℃),于2021年3月25日9:00-11:00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B栋1楼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有关材料。
(1)携带证件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须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凡不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者一律不予办理复试手续。
(2)提交材料要求
①提交《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②提交体检结果。提供考生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的结果(体检项目按照入职或入学常规体检标准进行即可)。
③提交学术论文或作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计算机音乐、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指挥艺术指导,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或作品(一式五份)。各研究方向提交学术论文和作品的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相关规定。作品、论文上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3.考生下载复试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5日13:00-17:00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
4.复试组织管理
(1)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过程管理
落实教育部“三随机”要求,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逐一签订《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身份识别,在现场面试科目考试阶段进行考生照片比对;加强涉考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分类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实现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各面试考场均配有1名考场监督员全程监督考试,安排视频监督员在考场监控中心实时监控各考场情况;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涉考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及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方案和安全管理预案,成立专门工作组,加强与学校所在区域公安、医疗卫生等管理部门的联系,建立校地联防联控机制;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对考区进行全面消毒,对每日参加考试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根据考试组织需要配备医疗防护用品,设立安排发热考场;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流考区考生人数,减少考生聚集,优化考试组织工作流程,在保留考查考生核心能力基础上,适当缩短有关科目考试时长,方便考生安全、便捷地参加考试。
(4)疫情防控
①考生考前14天内无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旅居史,且身体状况无异常,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绿码、体温查验(低于37.3℃)进入我校参加现场考试。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交本人手写签名的《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②考生须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及场地标识有序排队检录候考。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给予配合。进入考室后,健康监测正常的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③考生入场体温测量超过37.3℃,应至考点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④考生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或监考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时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接受健康检查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5)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生提前30分钟候考,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科目考试考生必须严格按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号段及其时间安排候考,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自备伴奏音响的考生按要求准备U盘。每个U 盘仅存储 1首本场考试曲目并在盘面标明曲目名称,伴奏文件须为 MP3 或 WAV 格式。考生应准备备用伴奏U盘并对自己的 U 盘质量负责,如考试现场无法播放,考生须进行无伴奏考试。
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
1.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含指挥)、计算机音乐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复试《主科》科目合格线为80分(百分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复试《钢琴演奏》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声乐教育研究方向复试《演唱》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学研究方向、音乐心理与治疗研究方向复试《面试》科目合格线60分(百分制)。
2.考生根据各研究方向分配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结构成绩相同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研究方向按业务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钢琴教育按钢琴演奏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声乐教育按演唱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计算机音乐、音乐表演与教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按复试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前述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如某研究方向出现确无合格生源的情况,其余额计划将根据学科、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五、调剂
1.如有调剂专业,学校将提前在招生信息网公布相关调剂信息。
2.调剂生源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六、举报、申诉渠道
1.招生就业处电话:027-88076720,电子邮箱:wyzbzx@126.com。
2.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027-88067292。
附件:
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名单及网上缴费的通知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名单及网上缴费的通知是武汉音乐学院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名单及网上缴费的通知
考研派还有武汉音乐学院历年调剂信息即调剂专业名额和录取分数线,添加页面上微信号,即可免费查询。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公示1-2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公示1-2是武汉音乐学院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公示1-2
考研派还有武汉音乐学院历年调剂信息即调剂专业名额和录取分数线,添加页面上微信号,即可免费查询。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公示1-1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公示1-1是武汉音乐学院公布的重要考研复试调剂文件,考研派小编收集整理,下载地址: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公示1-1
考研派还有武汉音乐学院历年调剂信息即调剂专业名额和录取分数线,添加页面上微信号,即可免费查询。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我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决议;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受理招生考试考生申诉信访;坚持“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积极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选拔质量。
2.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招生考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复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生须到我校现场考试。
(二)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总人数。
(三)复试时间
复试考试于2023年3月23日-26日进行。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whcm.edu.cn)发布的有关研究生复试考试安排通知。
(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学校按照《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考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音乐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视唱练耳》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音乐名作听辨》科目;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舞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严格按照已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研究方向总结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
(六)复试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缴费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于2023年3月17日15:00-3月20日17:00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初试笔试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须按照简章规定的曲目要求填报曲目,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曲目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补报,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核对考试曲目和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复试报考费标准为每生100元,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报考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复试报名后所缴费用一律不退。
2.考生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已报名缴费考生携带有效证件,于2023年3月23日9:00-11:00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B栋1楼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有关材料。
(1)携带证件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须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凡不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者一律不予办理复试手续。
(2)提交材料要求
①提交《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②提交学术论文或作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计算机音乐、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指挥艺术指导,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或作品(一式五份)。各研究方向提交学术论文和作品的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相关规定。作品、论文上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3.考生下载复试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3年3月23日13:00-17:00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
4.复试组织管理
(1)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过程管理
落实教育部“三随机”要求,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身份识别,在现场面试科目考试阶段进行考生照片比对;加强涉考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分类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实现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各面试考场均配有1名考场监督员全程监督考试,安排视频监督员在考场监控中心实时监控各考场情况;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涉考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生提前30分钟候考,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科目考试考生必须严格按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号段及其时间安排候考,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自备伴奏音响的考生按要求准备U盘。U 盘仅存储本场考试曲目并在盘面标明曲目名称,伴奏文件须为 MP3 或 WAV 格式。考生应准备备用伴奏U盘并对自己的 U 盘质量负责,如考试现场无法播放,考生须进行无伴奏考试。
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
1.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含指挥)、计算机音乐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研究方向复试《主科》科目合格线为80分(百分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复试《钢琴演奏》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声乐教育研究方向复试《演唱》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计算机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研究方向、音乐心理与治疗研究方向、合唱指挥研究方向、乐队指挥研究方向、指挥艺术指导研究方向、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复试《面试》科目合格线60分(百分制)。
2.考生有加试科目的,加试科目成绩须不低于40分(百分制)。
3.根据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录取时,出现考生末位同名次总结构成绩相同情况,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方向除外)、音乐学、音乐治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音乐教育学研究方向按业务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钢琴教育研究方向按钢琴演奏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声乐教育研究方向按演唱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计算机音乐、音乐表演与教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研究方向按复试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前述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
4.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如某研究方向出现确无合格生源的情况,其余额计划将根据学科、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五、调剂
1.如有调剂专业,学校将提前在招生信息网公布相关调剂信息。
2.调剂生源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六、举报、申诉渠道
1.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88076720,027-81885233;电子邮箱:wyzb@whcm.edu.cn。
2.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7-88067292。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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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和要求
依据《武汉音乐学院 2022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十三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因疫情 防控要求作考试相关调整和安排如下: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内容及要求、考试方式 |
作曲与作曲技 术理论 |
曲式 |
1.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 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 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在 线实时面试)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复调、配器)。 (线上考试) |
作曲与作曲技 术理论 |
复调 |
1.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 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 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在 线实时面试)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和声、配器)。 (线上考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内容及要求、考试方式 |
作曲与作曲技 术理论 |
配器 |
1.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 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 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在 线实时面试)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和声、复调)。 (线上考试) |
作曲与作曲技 术理论 |
和声 |
1.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 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 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在 线实时面试)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复调、配器)。 (线上考试) |
作曲与作曲技 术理论 |
音乐基础理论 |
1.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 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 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在 线实时面试)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和声、复调)。 (线上考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内容及要求、考试方式 |
作曲与作曲技 术理论 |
视唱练耳 |
1.面试(含钢琴演奏、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 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 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 (3)演唱自选声乐作品 1 首; (在线实时面试) 2.视唱:从视唱曲目库中随机抽取; (在线实时面试)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和声、复调)。 (线上考试) |
音乐学 |
中国音乐史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 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在线实时面试) 2.音乐学基础(含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线上考试) |
音乐学 |
西方音乐史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 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在线实时面试) 2.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线上考试) |
音乐学 |
中国传统音乐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 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在线实时面试) 2.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 (线上考试) |
音乐学 |
音乐美学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 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在线实时面试) 2.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 (线上考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内容及要求、考试方式 |
音乐学 |
世界音乐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 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在线实时面试) 2.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4 门,任选其中的 3 门)。 (线上考试) |
音乐学 |
音乐传播学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 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在线实时面试) 2.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4 门,任选其中的 3 门)。 (线上考试) |
音乐学 |
音乐文献编译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 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在线实时面试) 2.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4 门,任选其中的 3 门)。 (线上考试) |
音乐教育 |
钢琴教育 |
1.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 3 首(练习曲 1 首,须选自《肖邦练习曲》 ,作品 10 之 3、之 6 及作品 25 之 2、之 7 除外、 《拉赫玛尼诺夫音画练习曲》;三声部(含) 以上的复调乐曲 1 首;奏鸣曲的 1 个快板乐章); (网上提交 视频) 2.演唱:不同风格作品 2 首。 (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教育 |
声乐教育 |
1.演唱:不同风格作品 3 首(如有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 (网上提交视频) 2.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 2 首(练习曲 1 首,须达到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以上程度;乐曲 1 首;奏鸣曲 1 个快板乐章,3 首中任选 2 首)。 (网上提交视频)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内容及要求、考试方式 |
音乐教育 |
音乐教育学 |
1.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 2 首; (网上提交视频) 2.演唱:不同风格作品 2 首; (网上提交视频) 3.面试:考查与专业相关的综合能力。 (在线实时面试) |
音乐学 |
音乐心理与治疗 |
1.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 2 首; (网上提交视频) 2.演唱:不同风格作品 2 首; (网上提交视频) 3.面试:考查与专业相关的综合能力。 (在线实时面试)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1.面试:考生自述对本人所选研究方向的思考; (在线实时面试) 2.主科:命题音乐编舞,根据现场抽取的音乐(准备时长 2 小时),完成独舞编创作品(4 分钟以内),编创风格 不限; (在线实时面试) 3.命题舞蹈结构:根据现场抽取的音乐,完成舞蹈结构。 (在线实时口试) |
思想政治教育 |
艺术院校思想政 治教育研究 |
1.面试; (在线实时面试) 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回答问题。 (在线实时面试)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化建设与管理 研究 |
1.面试; (在线实时面试) 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回答问题。 (在线实时面试) |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内容及要求、考试方式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作曲 |
1.面试(含乐器演奏): (1)提交本人创作的 2-3 首专业音乐作品和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作品、论 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 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在 线实时面试) 2.主科:作曲。 (线上考试) |
计算机音乐 |
计算机音乐作曲 |
1.面试(含乐器演奏): (1)提交本人创作的 3 首电子音乐作品(1 首为幻听类电子音乐,1 首为声学乐器与电子音乐 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并提交乐谱,另外 1 首为应用类电子音乐作品)和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作品、 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 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 (在线实时面试) 2.主科:计算机音乐作曲。 (线上考试) |
计算机音乐 |
流行音乐创编 |
1.面试(含乐器演奏或弹唱):(1)提交本人创作的 3 首流行音乐风格作品和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作 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乐器演奏或弹唱如 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 独奏作品;如选择弹唱,可使用钢琴或其它乐器伴奏,演唱及伴奏均为考生本人; (在线实时面试) 2.主科:流行音乐创编。 (线上考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内容及要求、考试方式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合唱指挥 |
1.面试 (含钢琴演奏、声乐演唱、视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 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钢琴演奏:车尔尼 《钢琴练习曲》Op.299 以上程度的乐曲 1 首,需背谱;(3)声乐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各 1 首,自备钢琴伴奏;(4) 视唱:从视唱曲目库中随机选取; (在线实时面试) 2.主科(含视奏总谱): (1) 自选指挥混声合唱曲 2 首(中外作品各 1 首,不得从指定曲目中选择,考生自备双钢琴 演奏人员,需背谱); (2)指定指挥曲目 3 首(考生自备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指定曲目见考试大纲,需背谱); (网上提交视频) (3)合唱总谱读法(在钢琴上视奏合唱新谱); (在线实时面试)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复调、配器)。 (线上考试)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乐队指挥 |
1.面试 (含钢琴演奏、视唱): (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 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口试; (2)钢琴演奏:车尔尼《钢琴练 习曲》Op.740 以上程度的乐曲 1 首或自选相当程度的器乐独奏乐曲 1 首,需背谱; (3)视唱:从视唱曲目库中随机选 取; (在线实时面试) 2.主科(含视奏总谱): (1) 自选指挥交响曲 1 首(不得从指定曲目中选择,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需背谱); (2)指定指挥曲目 2 首 (考生自备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指定曲目见考试大纲,需背谱); (网上提交视频) (3)管弦乐总谱读法(在钢琴上视奏合唱新谱); (在线实时面试)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复调、配器)。 (线上考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内容及要求、考试方式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美声 |
主科: 中外歌曲 5 首(外国艺术歌曲 1 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2 首、中国声乐作品 2 首),所有外国歌曲均需用原文 演唱,不少于两种外国语言];有伴奏的曲目采取钢琴现场伴奏或钢琴伴奏音响形式。 (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民族声乐 |
主科:歌曲 5 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 1 首,说唱、戏曲唱段或根据戏曲、说唱唱段改编的歌曲或古 曲 2 首,歌剧唱段 1 首,创作歌曲 1 首);有伴奏的曲目采取钢琴现场伴奏或钢琴伴奏音响形式。(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二胡 |
主科:刘天华、阿炳、孙文明二胡曲或根据民间音乐(民歌、曲艺、戏曲、民间器乐)移植、改编的乐曲 3 首;现代创 作乐曲 3 首(其中至少应包含 1 首较大型乐曲或技巧性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 1 个乐章);有伴奏的乐曲可采取现 场伴奏形式。 (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竹笛、笙、唢呐 |
主科:不同风格的乐曲 6 首(其中至少应包含 1 首较大型乐曲或技巧性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 1 个乐章);有伴奏 的乐曲可采取现场伴奏形式。 (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琵琶、扬琴、古筝 |
主科:传统乐曲或根据民间音乐移植、改编的乐曲 3 首;现代创作乐曲 3 首(其中至少应包含 1 首较大型乐曲或技巧性 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 1 个乐章);有伴奏的乐曲可采取现场伴奏形式。 (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低音提琴 |
主科: (1)高级练习曲 1 首; (2)巴赫无伴奏组曲两个乐章(前奏曲必奏) (注:低音提琴可不奏前奏曲)或奏鸣曲 两个乐章( 一快一慢); (3)奏鸣曲 1 首; (4)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以上内容(除了与钢琴合作的奏 鸣曲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可采取现场伴奏或伴奏音响形式。 (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小号、圆号、长号、 大号、长笛、双簧 管、单簧管、大管 |
主科:技巧性小品 1 首;奏鸣曲 1 首;浪漫主义时期或近现代作品 1 首;协奏曲 1 首。以上内容(除了奏鸣曲和近现代 作品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可采取现场伴奏或伴奏音响形式。 (网上提交视频)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内容及要求、考试方式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钢琴 |
主科: (1)技巧性练习曲 2 首,其中必须包括 1 首肖邦练习曲(作品 10 之 3、6 和作品 25 之 7 除外); (2) 巴赫复 调作品 1 首(选自巴赫平均律曲集,只演奏赋格曲);(3)中国作品 1 首;(4)外国独奏作品 1 首(不少于 8 分钟); (5) 自选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 1 个快板乐章。 (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钢琴伴奏艺术 |
主科: (1) 肖邦练习曲 1 首(作品 10 之 3、6,作品 25 之 7 除外); (2) 巴赫复调作品 1 首(选自巴赫平均律曲集, 只演奏赋格曲); (3) 自选乐曲 1 首(中外不限); (4) 自选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 1 个快板 乐章; (5) 自选与声乐合作作品 2 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各 1 首),合作歌唱者自带。 (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电子管风琴 |
主科:复调作品 1 首(时期不限);练习曲 1 首;电子管风琴作品 1 首(风格不限);本人创作或改编作品 1 首(时长 不少于 5 分钟,风格不限)。 (网上提交视频)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萨克斯管 |
主科:1.练习曲 1 首,选自 Guy lacour 《28etudes studies 》、 《Huit etudes brillantes》 或者 Eugene Bozza 《Etudes Caprices》;2.协奏曲 1 首(伴奏使用钢琴缩谱);3.乐曲 1 首,要求:为萨克斯管创作 的无伴奏或为萨克斯管与钢琴创作作品 1 首。 以上内容除了奏鸣曲和近现代作品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作品可采 取现场伴奏或伴奏音响形式。 (网上提交视频) |
舞蹈表演 |
中国古典舞 |
1.面试:考生自述对本人所选研究方向的思考; (在线实时面试) 2.主科:中国古典舞技术技巧组合、古典舞身韵组合各 1 个(每个 3 分钟以内);中国古典舞舞蹈作品(3 分钟以内)。 (网上提交视频) |
舞蹈表演 |
中国民族民间舞 |
1.面试:考生自述对本人所选研究方向的思考; (在线实时面试) 2.主科:不同民族风格的代表性组合 2 个(汉、藏、蒙、维、朝、傣、苗中任选,每个 3 分钟以内);舞蹈作品(3 分 钟以内,风格不能同于组合)。 (网上提交视频) |
武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初复试分数计算方法
学术学位成绩计算方法专业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曲式、复调、配器、和声、音乐 基础理论 | 5% | 5% | 60% |
10% |
1.面试(含乐器演奏)10%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8% |
视唱练耳 |
5% |
5% |
35% |
1.面试(含钢琴演奏、演唱)10% 2.视唱 25%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8% |
||
音乐学 |
西方音乐史 | 5% | 15% | 50% |
5% |
1.面试(含乐器演奏或演唱)10% 2.音乐学基础 13% |
音乐文献编译 | 5% | 15% | 50% | |||
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 乐美学、世界音乐、音乐传播学 | 5% | 5% | 60% | |||
音乐教育 |
钢琴教育 |
5% |
3% |
25% |
5% |
1.钢琴演奏 40% 2.演唱 20% |
声乐教育 |
1.钢琴演奏 20% 2.演唱 40% |
|||||
音乐教育学 |
5% |
3% |
55% |
1.钢琴演奏 10% 2.演唱 10% 3.面试 10% |
||
音乐学 | 音乐心理与治疗 |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5% |
3% |
5% |
5% |
1.面试 10% 2.主科 65% 3.命题舞蹈结构 5% |
思想政治教育 | 艺术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20% | 3% | 45% | 10% |
1.面试 10% 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10% |
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
专业学位成绩计算方法 |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 | 5% | 3% | 10% | 10% |
1.面试(含乐器演奏) 10% 2.主科 60% |
计算机音乐 | 计算机音乐作曲 | |||||
流行音乐创编 |
1.面试(含乐器演奏或弹唱) 10% 2.主科 60% |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合唱指挥 | 5% | 3% | 5% | 5% |
1.面试(含钢琴演奏或演唱、视唱)10% 2.主科(含视奏总谱) 60%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 10% |
乐队指挥 | ||||||
其他各研究方向 | 主科 80% | |||||
舞蹈表演 | 中国古典舞 | 5% | 3% | 5% | 5% |
1.面试 10% 2.主科 70% |
中国民族民间舞 | ||||||
总结构成绩计算方法:①各科目均按 100 分制折算;②各科目乘以分值比例之后的和即为总结构成绩;③满分 98 分。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18 日 |
武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我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对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审议;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受理招生考试考生申诉信访;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项决议,坚持“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选拔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统筹兼顾招生考试安全与新冠疫情防控,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招生考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复试工作
依据《武汉音乐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十三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因疫情防控要求作考试相关调整和安排如下。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考试方式进行,各专业及各招考方向具体网络复试办法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二)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总人数。
(三)复试时间
复试考试于2022年3月22日开始进行。考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布。
(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具体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详见我校发布的《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调整版)》。
(五)复试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缴费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已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于2022年3月18日9:00-19日17:00使用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报名缴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补报,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流程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复试报考费标准为每生100元。报名后所缴费用一律不退。
2.考生提交学术论文或作品
已报名缴费考生提交学术论文或作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计算机音乐、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指挥艺术指导,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或作品(文档类材料须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各研究方向提交学术论文和作品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调整版)》。作品、论文上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计为零分。作品、论文须于2022年3月22日9:00-23日17:00通过小艺帮APP上传。
3.复试考试
考生根据复试考试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参加复试。
(六)复试组织管理
1.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线上考试过程中,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复试过程管理
落实教育部“三随机”要求,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涉考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分类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
3.严肃考风考纪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
1.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含指挥)、计算机音乐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复试《主科》科目合格分数线为80分(百分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复试《钢琴演奏》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声乐教育研究方向复试《演唱》科目合格线75分(百分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学研究方向、音乐心理与治疗研究方向复试《面试》科目合格线60分(百分制)。
2.根据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录取时,出现考生末位同名次总结构成绩相同情况,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方向除外)、音乐学、音乐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研究方向按业务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钢琴教育按钢琴演奏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声乐教育按演唱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计算机音乐、音乐表演与教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按复试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前述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满计划。
3.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如某研究方向出现确无合格生源的情况,其余额计划将根据学科、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五、调剂
1.如有调剂专业计划,学校将提前在招生信息网公布相关调剂信息。
2.调剂生源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六、举报、申诉渠道
1.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88076720,电子邮箱:wyzb@whcm.edu.com。
2.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027-88067292。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添加武汉音乐学院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武汉音乐学院考研成绩查询、武汉音乐学院考研分数线、武汉音乐学院报录比、武汉音乐学院考研群、武汉音乐学院学姐微信、武汉音乐学院考研真题、武汉音乐学院专业目录、武汉音乐学院排名、武汉音乐学院保研、武汉音乐学院公众号、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武汉音乐学院考研信息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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