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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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预计会在20%~30%左右,也就是12个人复试,会淘汰最后的2个人。可能实际情况有些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样的情况。哈尔滨商业大学考研复试淘汰率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哈尔滨商业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不过一票否决很少被实行,只有复试时和导师发生极大冲突或者表现出极恶劣的行为,才会被一票否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防控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明确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对于一志愿考生,在确保公平和疫情防控可操作性的前提下,结合生源所在地情况,可申请采取现场复试(线下)、网络远程复试(线上)和线上线下混合方式复试。对于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2. 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准确执行调剂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科学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与《调剂筛选条件》。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调剂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每调剂批次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向研究生学院反馈《2021硕士研究生录取调剂工作明细》。
  3. 加强组织领导。在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领导下,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2021年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优化考生服务,提前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让考生充分知晓。
  4. 严肃考风考纪。考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复试专家小组与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采取考前“两识别”“四对比”、考中“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督,严防作弊;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疫情防控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决策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的复试情况,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疫情防控、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等。研究生学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申诉等事宜。
    (三)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由主要领导牵头,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成立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人数,应包括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负责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复试过程管理执行“双秘书”制,应包括考试管理秘书和候考管理秘书2人,负责考前“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识别比对工作,考中“一平台”技术支持工作和考试过程中的考生管理工作。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加强复试专家小组和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细则》规范开展复试和调剂工作。加强对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
    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工作时间及形式
    1.2021年4月15日前,组织完成第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
    2.2021年4月30日前,组织完成调剂考试复试录取。
    3.复试形式:远程复试方式,使用腾讯会议或钉钉(采用统一平台进行复试,另一平台作为备用)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1)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其中:
    会计、审计专业硕士学位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由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1年国家计划确定。
    (2)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3)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由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1年国家计划确定。确定后,考生向报考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1)各学院(学科)根据我校2021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对于上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调剂。
    (2)调剂考生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试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3)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
    (4)调剂考生具体的筛选原则为: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根据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与调剂筛选条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于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最为遴选条件,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制定。
    (三)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学科)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等事项,并通过邮寄或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严防复试“替考”,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图。
    (2)审查和存档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非应届本科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带二维码的电子学历备案表、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和带二维码的电子学籍注册表。
    (3)各学科专业对学术方面的特殊要求须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学科专业公布内容进行审查。
    (四)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各类人员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远程复试平台,并在复试前进行充分测试,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每名考生复试全过程视频存档3年。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各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学科)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七)体检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成绩计分标准、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审计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含项目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含项目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或专业能力考核部分成绩低于48分;
    (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的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对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二)各学院(学科)应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单独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齐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所有人员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入场后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三)复试录取工作中如发现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六、其他
    (一)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为保障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校的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二)加强复试工作纪律
    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各研究招生学院要在复试前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四)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各招生学院(学科)应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上报接受调剂咨询的专门电话和具体责任人,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对外公布。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237,邮箱hshdyj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037,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5.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集中健全,维护考试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考核量化。稳妥做好2024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统筹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特点和办学特色,确定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学院将继续加强复试工作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下,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措施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四)积极优化考生服务。学院将提前公布《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一)切实落实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学院成立2024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学院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复试工作及纪检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服从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调剂复试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文件要求,我院拟接受调剂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552)。
2.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34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④440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3.初试成绩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A类分数标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调剂要求。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学科门类(专业)名称:新闻与传播,A类考生总分365分,单科(满分=100分)55分,单科(满分>100分)83分。
(二)调剂程序
1.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报名,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
2.调剂考生筛选基本原则。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对于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统考总分(英语和政治)排名遴选进入复试。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调剂复试。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远程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并在复试前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充分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4.拟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批备案后对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由学院组织考生复试。
(三)调剂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形式。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为20分钟。选用腾讯会议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钉钉做为备用平台。有关调剂复试的具体时间,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四)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将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按缺额人数不低于本次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人数,进入复试备选库,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二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2.学院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将及时发布通知,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和复试准备工作,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足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需由考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3.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六)调剂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复试小组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1.专业能力考核(80分)。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4.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新闻评论》《新闻写作》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八)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保存至少三年时间。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最终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相同且初试成绩相同时,统考总分(英语和政治)高者优先。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五、其他
1. 信息公开。研究生学院将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对学院提交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学院也将在复试前将《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公布。
2.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工作小组名单、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2024年调剂意向系统将于3月28日开放,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放。调剂考生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七、咨询渠道信息
学校及学院设立复试录取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详细内容如下:
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65278 王老师
13091431928 王老师
18845070240 马老师
学院监督、举报 电话:0451-84865077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八、本办法由哈尔滨商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
2024年4月1日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集中健全,维护考试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考核量化。稳妥做好2024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2.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采取考前“两识别”“四对比”、考中“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督,严防作弊;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3.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校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4. 积极优化考生服务,提前公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及研究生复试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制订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方案等,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复试实施细则、应急措施、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等在调剂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2. 学院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服从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复试基本规范
学院专家复试小组负责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商务”三个专业的复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人具备外语口语测试能力,并配考试管理秘书和候考管理秘书2名。
四、复试工作形式、程序
(一)复试时间、地点
调剂考生复试:2024年4月8日至4月30日。(以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报名网开通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为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筛选规则
对于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
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综合考量其本科专业、报考专业与拟申请调入专业的匹配度及初试成绩等因素综合遴选进入复试。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考量其报考专业与拟申请调入专业的匹配度。要求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相关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或数学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若初试成绩相同,以统考成绩高低排序。
2. 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报考专业为电子信息类专业,综合考量其与拟申请调入专业的匹配度。要求本科专业为工科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若初试成绩相同,以统考成绩高低排序。
3. 电子商务专业报考专业。报考专业为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专业,综合考量其报考专业与拟申请调入专业的匹配度。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若初试成绩相同,以统考成绩高低排序。
(四)拟接收调剂专业及预计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专业预计接收调剂人数25人;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专业预计接收调剂人数12人;电子商务(1202Z2)专业预计接收调剂人数4人。
(五)复试资格审查
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等事项,并通过邮寄或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 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图。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  审查和存档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非应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按学生情况不同,审查其相关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 上述材料统一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发送到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张老师邮箱:670554827@qq.com。
(六)复试方式
1. 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形式。主要使用“钉钉”软件,“腾讯会议”为备用软件,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2. 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远程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并在复试前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充分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 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每名考生复试全过程音频、视频文件存档3年。
4. 网络远程复试学生自行设置自己的远程网络复试环境,保持网络畅通。复试现场不得有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书籍、笔记、电脑等材料,也不得有其它人员。
5.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女生须特别注意,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视线不得离开复试设备摄像头。
6. 远程网络复试要求的未尽事宜,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汇总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 专业面试(学生答题):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签回答问题。主要考查大学阶段专业课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分)
2. 专家提问:主要考查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2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笔试方式。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为30%,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六)不予录取的情形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 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 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各类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复试专业能力考核的题库,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题库,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3. 每一轮考生的复试次序,复试前在复试领导小组监督下,按考生随机数生成器App生成随机数从小到大排列。
4. 每位考生的复试试题抽取,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从复试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
5. 每一轮复试之前,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在复试专家小组名单中随机抽取,组成该轮复试专家小组。
6. 复试过程中,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
7. 复试工作相关人员要对每名考生复试的全过程进行录屏,录制的视频存档3年。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2.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 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邮寄纸质版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九、复试结果的申诉工作
学院设立复试录取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65734,15046659960张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136;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哈尔滨商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日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集中健全,维护考试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考核量化。稳妥做好2024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统筹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特点和办学特色,确定学院《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学院将继续加强复试工作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下,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措施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四)积极优化考生服务。学院将提前公布《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一)切实落实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学院成立2024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学院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复试工作及纪检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服从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为20分钟,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适当调整。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学院拟定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一志愿复试工作的时间及地点如下: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周五)上午9:00—11:30
复试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B区B04号楼407会议室
复试顺序将在复试开始前抽签确定。有关复试的最终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时,要进行差额复试。学院将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须按照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内容进行审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复试小组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1.专业能力考核(80分)。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4.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新闻评论》《新闻写作》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保存至少三年时间。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学科)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五、其他
1.信息公开。研究生学院将在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对学院提交的《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学院也将在复试前将《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公布。
2.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工作小组名单、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咨询与申诉。学校及学院设立复试录取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详细内容如下:
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65278王老师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077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六、本办法由哈尔滨商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2日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方式,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三)积极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领导
设计艺术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网络安全等工作;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等。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工作时间、地点及形式
1.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8日上午9:00-12:00
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设计艺术学院(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原食品楼515教室)
2.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A类分数标准。
2.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设计艺术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设计艺术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三)复试资格审查
设计艺术学院组织专人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涉及的复试审查资料需考生自行准备好电子版压缩文件于2024年3月27日之前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444392414@qq.com,审查资料期间考生需保持联系畅通。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一)专业能力考核(80分)
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专业命题创作:随机抽取1道复试题目进行艺术设计专业命题创作。自备绘画工具,着色工具,测量工具,马克笔、颜料等;自备画板、A3绘图纸。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专业课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技能掌握程度。
(二)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谈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设计艺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六、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设计艺术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229、18249024335白老师
邮箱:1124018945@qq.com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
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
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办法由设计艺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MBA(MPA)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接受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三)积极优化考生服务。提前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让考生充分知晓。
二、组织领导
(一)切实落实MBA(MPA)中心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MBA(MPA)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具体工作,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遴选思想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博士、硕士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政治理论及思想品德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素质考核等工作。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工作时间及形式
1.复试时间如下:
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 9:00—10:30
MPA非全日制面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下午 13:30—18:00
MBA非全日制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8:30——18:00
MBA全日制面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8:30——18:00
注:所有参加面试学生需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1小时到面试现场,抽取面试分组及顺序。
2.复试形式:第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时应着正装。
3.复试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MBA(MPA)中心3-5楼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MBA全日制。总分要求170分,管理类综合联考不低于78分,外语不低于39分。复试比1:1.2
2. MBA非全日制。总分要求163分,管理类综合联考不低于78分,外语不低于39分。复试比1:1.2
3. MPA非全日制。总分要求173分,管理类综合联考不低于86分,外语不低于43分。复试比1:1.2
4.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5.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待2024年国家计划下达后确定。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复试资格审查
1.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据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在3月28日早8:30——15:30期间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2楼201—203教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下载,一定要带二维码样式,须在有效期内,不可以是学籍验证报告),右上角手写签名;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网络报名系统一致);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考生提供学位证书,与网络报名系统一致);
持有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5)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字;
(6)准考证两份;
(7)本人手持准考证、身份证的免冠清晰照片,彩色打印到A4纸;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四)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MBA(MPA)中心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由MBA(MPA)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各类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复试前进行充分测试,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每名考生复试全过程视频存档3年。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心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以下公式进行核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七)体检工作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四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50% 。其中:
笔试部分: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100分。
面试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
(一)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参考书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 中共中央宣传部,人民出版社。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和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三)专业能力考核
以综合性、开放型能力试题为主。主要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四)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满分10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
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
(一)加强复试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MBA(MPA)中心在复试录取期间在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通过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MBA(MPA)中心 电话:0451-84865234,邮箱:hrbcumbampa@163.com;
研究生学院 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六、本实施细则由MBA(MPA)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中心
2024年 3月 22日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我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集中健全,维护考试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考核量化。
二、复试内容
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
1.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4.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考生需准备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
(一)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三)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复试工作地点及时间
复试具体安排请见下表: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科目 备注
2024.3.29 食品工程学院322 《食品分析》(第1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7月;张水华主编) 食品科学和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专业
2024.3.29 食品工程学院318、319、322、324 《食品加工单元操作原理》(科学出版社,2013年3月,张根生、韩冰主编)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
2024.3.29 食品工程学院322 《分析化学》(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7月) 食品环境与安全专业
2024.3.29 食品工程学院322 《食品分析》(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夏文水) 生物与医药专业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保留3年。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咨询电话
食品工程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44281,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5日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以及《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统筹兼顾、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制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应急措施预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二)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服从学校2024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各专业的复试专家,由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从符合2023年资格认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中抽取。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工作形式及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考生需凭初试准考证入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2024年3月27日
1.复试前资格审查时间:3月27日07:00-08:00,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230室;
2.面试时间:3月27日08:30,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230室、101室;
3.笔试时间:3月27日13:30,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404室、402室;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执行国家下达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对应的学术学位类或专业学位类分数线。
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审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日清晰免冠照片、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按照类别在资格审查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加盖考生本科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学习成绩单;
7.另外,四六级证书、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
8.一志愿考生将以上(1-7)相应材料纸质版按时提交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230室,上交时间2024年3月27日07:00-08:00。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公示。
(五)体检工作
考生的身体健康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和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站通知。
四、复试的具体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专业能力考核包括笔试部分(70分)和面试部分(10分),满分80分。笔试部分(70分),考试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部分(10分),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的前沿动态,专业技能或资格、参与科研情况等。
(二)外语能力考核(面试)10分,考生获得外语四六级情况,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连贯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1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同等学历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五、不予录取的情形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笔试部分),满分7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2分。专业能力考核(面试部分)。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1.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咨询邮箱:290974423@qq.com;
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咨询电话:
0451-8483820718845110958(梁伟老师);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实施细则由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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