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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广西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广西医科大学考研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比会更滞后一些,因为疫情的影响,各个学校都发通知要延迟考研复试。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广西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2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考研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考研复试关系到研究生是否能最终入选,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程序,一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及时了解院校发布最考研公告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开展后续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为帮助2020考研考生及时了解院校考研复试相关公告信息,考研派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20年各院校考研复试信息公告”相关内容,希望能给考研考生提供帮助~
(一)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调剂考生的成绩必须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不接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调剂考生。
(二)符合《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和要求。调剂考生务必按照本人实际情况报名符合条件的专业,若不按要求报名或条件不符,我校将不予调剂。
(三)调剂考生的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复试原则
我校按要求择优接受部分考生进行复试(可接收调剂专业见附件),调剂复试原则如下:
(一)考生必须符合《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学科有关要求。
(二)同等条件下,“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考生优先。
(三)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优先。
(四)调剂考生导师的确定在复试后由所在教研室(科室)和二级学院统一进行安排,考生必须服从学校及二级学院调配。
三、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均要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同时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和“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网站”)一并填报,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一)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报名方式: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gxmu.edu.cn)报名方式:点击“报名系统”中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报名”,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三)调剂考生填写的调剂专业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可接收调剂专业(见附件),并且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一致。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研招网上填报三个平行调剂志愿;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前(公布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前),考生必须保留我校的调剂志愿,不得取消在研招网中填报我校的调剂志愿。若考生取消在研招网中填报我校的调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录取。
(五)考生需对所有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调剂时间
2021年3月22日12:00-3月23日12:00,考生网上填写调剂信息。3月24日我校统一公布调剂名单,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不再单独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若考生在公布名单之前删除填报我校的调剂志愿,视同自动放弃调剂至我校。
五、复试安排
(一)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复试要求及有关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对于在复试中表现不佳的考生,建议及时联系其它高校进行调剂。
六、其他事宜
我校调剂工作将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同时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两个网站上的有关信息。部分专业缺额情况在第一轮复试后可能会有变化,届时我校将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致电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771-5356491。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可接收调剂专业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的通知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复试考生名单.pdf
广西医科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的通知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接受调剂专业清单.pdf
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的通知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表.pdf
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报到须知的通知
附件1 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名单.pdf
附件2: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doc
附件3:广西医科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广西医科大学各相关二级学院(单位)联系方式.docx
广西医科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的通知
序号 | 二级学院 | 可调剂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位类型 | 拟招生名额 |
---|---|---|---|---|---|
1 | 基础医学院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人体解剖学 | 学术学位 | 1 |
2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组织胚胎学 | 学术学位 | 5 | |
3 | 转化医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4 | |
4 | 动物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4 | |
5 | 生理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1 | |
6 | 遗传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1 | |
7 | 细胞生物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3 | |
8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2 | |
9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15 |
10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4 | |
11 | 医学技术 | 不区分方向 | 专业学位 | 8 | |
12 | 肿瘤医学院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1 |
13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2 | |
14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基础医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6 |
15 | 口腔临床医学 | 口腔修复及种植 | 学术学位 | 2 | |
16 | 口腔临床医学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学术学位 | 6 | |
17 | 口腔临床医学 | 口腔内科学 | 学术学位 | 3 | |
18 | 口腔临床医学 | 口腔正畸学 | 学术学位 | 2 | |
19 | 口腔临床医学 | 口腔颌面医学影像学 | 学术学位 | 1 | |
20 | 公共卫生学院 | 公共卫生 | 不区分方向 | 专业学位 | 19 |
2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1 | |
2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11 | |
23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10 | |
24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2 | |
25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1 | |
26 | 卫生毒理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6 | |
27 | 药学院 | 药物化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9 |
28 | 生药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4 | |
29 | 药物分析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2 | |
30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1 |
31 | 再生医学与医用生物资源开发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再生医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28 |
32 | 生物医学工程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4 | |
33 | 靶向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肿瘤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9 |
34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5 | |
35 | 免疫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5 | |
36 | 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2 | |
37 | 药理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7 | |
38 | 生物医学工程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4 | |
39 | 细胞生物学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2 | |
40 | 信息与管理学院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8 |
41 | 公共管理 | 不区分方向 | 专业学位 | 29 | |
42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社会工作 | 不区分方向 | 专业学位 | 6 |
4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2 |
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5 | |
45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不区分方向 | 学术学位 | 3 | |
46 | 外国语学院 | 翻译 | 不区分方向 | 专业学位 | 12 |
47 | 生命科学研究院 | 生物医学工程 | 医学生物信息 | 学术学位 | 7 |
48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 | 学术学位 | 5 | |
49 | 生物医学工程 | 分子成像与图像处理 | 学术学位 | 3 | |
50 | 生物医学工程 | 系统生物学 | 学术学位 | 10 | |
51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信号与仪器设计 | 学术学位 | 3 |
代码 | 二级招生学院及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5355801 |
00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6号 | 0771-5356620 |
003 | 肿瘤医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71号 | 0771-5620712 |
004 | 口腔医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0号 | 0771-5351612 |
005 | 公共卫生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5326512 |
006 | 药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5358014 |
009 | 信息与管理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5616778 |
010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6号 | 0771-3242185 |
041 | 再生医学与医用生物资源开发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5358216 |
042 | 靶向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5317175 |
062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5358202 |
063 | 外国语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6210851 |
064 | 生命科学研究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5313093 |
08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0771-5300159 |
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关于公布《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位考生:
为统筹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等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严格管理,公平公正
严格确保招生录取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衡量,突出重点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坚持集体决策,客观评价
复试录取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客观的等次结果。按考生录取成绩,结合政审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做实做细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咨询畅通,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保障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各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巡查和监督,并受理考生及家长的投诉、举报等事宜。各学科(教研室)成立学科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教研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为国家二区招生单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专业且初试达到国家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即可进入复试。具体分数线如下:
(一)学术学位类考生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法学[03](含马克思主义理论) | 321 | 44 | 66 |
理学[07] | 278 | 38 | 57 |
医学[10] | 294 | 39 | 117 |
中西医结合[1006] | 293 | 39 | 117 |
管理学 | 337 | 46 | 69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医学技术 | 294 | 39 | 117 |
社会工作 | 321 | 44 | 66 |
公共管理 | 163 | 38 | 76 |
翻译 | 355 | 52 | 78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
初试成绩总分达到275分(满分为500)、单科成绩(满分=100分)30分和单科成绩(满分>100分)4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进入复试。
初试成绩总分达到163分(满分为300)、单科成绩(满分=100分)30分和单科成绩(满分>100分)4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进入复试。
四、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拟定于2024年3月25日—4月2日(复试具体时间安排以各二级学院、学科通知为准)。
第二阶段复试(调剂考生):拟定于4月8日—15日复试,待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另行公布具体时间。
(一)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及调剂工作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按所公布的统考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去除推免生与“5+3”一体化学生招生人数)计,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原则如下:
1.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均获得复试资格。
2.调剂的考生必须按照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的通知》(另行发布)要求执行,由导师、学科、二级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确定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核
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考前通过学校复试平台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政审表等材料,同时要求所有考生签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上传至研究生院网站(具体安排见《关于公布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报到须知的通知》,网址:https://yjs.gxmu.edu.cn/tzgg/t187364.html),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复试前,二级学院需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核验方式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并重,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实践技能、综合素质等考查;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综合素质考核(60分),实践技能/科研素质考核(2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
考核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语表达与交流的能力。
(2)专业综合素质考核(60分)
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30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专业素养能力考核(30分):考核考生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大学阶段学习与实践情况、基本知识与技能,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实践技能/科研素质考核(20分)
①实践技能考查: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要进行临床实践技能的考查(现场操作);对护理、MPH、MPA、药学、医学技术、社会工作、翻译专业学位考生,要进行相应实践技能考查,主要考察考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各学院或各学科(教研室)统一组织、自主设定实践技能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②科研素质考查:对所有学术学位考生,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术潜力等。
(4)心理测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网上复试报到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考生按要求完成网上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在复试录取过程中仅作为参考。
(四)复试评定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专家必须按照复试评分表的具体内容要求,严格掌握打分标准,独立评分,当场填写面试评分表。
(五)成绩核算及排名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成绩(20%)+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实践技能成绩/科研素质面试成绩(20%)
录取成绩(除公共管理专硕外,满分100分)=(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录取成绩(公共管理专硕,满分100分)=(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各学科专业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开排名,如录取成绩相同,再按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的优先级别依次排序。
(六)导师确定。
每个考生复试结束后,在等候室让考生立即填写《导师志愿填报表》,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由考生自行装入信封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名,交秘书统一保管。待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各学科专业按考生录取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根据考生志愿并结合学科师资队伍、学科发展需要等情况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七)拟录取
根据学校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和录取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复试录取具体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1)确定现场复试的时间和地点
3月25日,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公布。
(2)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核
第一阶段复试报到:3月24日,考生采用网上报到确认方式进行,考生报到前必须进行网上心理测试,25日研究生院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3)第一轮复试面试(要求两识别、三随机,全程录音录像,做好面试记录)
第一轮复试(第一志愿考生):3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4)第二轮复试面试(即院内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复试,3月29日—30日)
由二级学院在复试前公布院内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信息,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通过学校系统填报志愿;各研究生培养基地的第一志愿考生只需提交纸质申请到其报考基地。
(5)第三轮复试面试(校内跨院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复试,4月1日)
研究生院进行公布校内跨院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信息,接收本校其它学院或我校招生单位部分学科未能录取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并由二级学院联系考生重新安排复试。
2.第二阶段(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1)确定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由各二级学院和学科根据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及导师人数、招生指标的比例确定。研究生院于4月1日左右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可调剂专业。
(2)考生网上调剂报名
4月8日,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同时,考生必须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入我校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两个系统必须同时填报且志愿等信息必须一致。
(3)拟调剂考生名单确定
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具体安排将按照学校后续发布的调剂复试通知执行。
3.拟录取
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录取成绩不合格者(<6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5)考试违纪或作弊者。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应按大学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执行,服务期未满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7)其他不符合条件者。
4.拟录取名单公示及体检表的提交
学校将于4月3日左右公示第一阶段复试的拟录取名单,于4月16日左右公示第二阶段复试的拟录名单,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不提交者不予录取。研究生院组织检查考生体检表合格情况,如有不符合条件者,根据替补名单增补拟录取考生。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管理人员及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相关法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二)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在学校党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各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及相关人员(导师、管理人员等)复试纪律及回避要求、保密要求遵守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要求其不得提前主动与考生进行联系、泄露复试内容和成绩;不得对考生作任何承诺;要求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不得干预和代理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及拟录取名单、调剂专业及名单等需公示信息由研究生院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其他参与复试的二级学院、单位或个人均无权向社会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学校和各二级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及时妥善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六、各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 二级招生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001 | 基础医学院 | 0771-5355801 |
00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0771-5356620 |
003 | 肿瘤医学院 | 0771-5620712 |
004 | 口腔医学院 | 0771-5351612 |
005 | 公共卫生学院 | 0771-5326512 |
006 | 药学院 | 0771-5358014 |
007 | 护理学院 | 0771-5356874 |
009 | 信息与管理学院 | 0771-5616778 |
010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0771-3242185 |
011 | 武鸣临床医学院 | 0771-6023610 |
033 | 第三临床医学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0771-4808236 |
034 | 第四临床医学院(柳州市工人医院) | 0772-3801205 |
035 | 柳人临床医学院(柳州市人民医院) | 0772-2662051 |
036 | 第六临床医学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 0775-2683058 |
037 | 第七临床医学院(梧州市工人医院) | 0774-2028608 |
038 | 第八临床医学院(贵港市人民医院) | 0775-4200258 |
039 | 第九临床医学院(北海市人民医院) | 0779-2023950 |
041 | 再生医学与医用生物资源开发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0771-5358216 |
042 | 靶向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0771-5317175 |
044 | 第十临床医学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0777-2815419 |
05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0771-2186724 |
055 | 第五临床医学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0771-2636271 |
062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771-5358202 |
063 | 外国语学院 | 0771-6210851 |
064 | 生命科学研究院 | 0771-5313093 |
080 | 附属民族临床医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 0771-3394655 |
08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771-6210821 |
084 | 附属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 | 0772-8810496 |
2024年3月25日
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一)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要求,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在 3月25日启动。本通知为预通知,提醒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具体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复试方式
以现场复试(线下)为主,具体以我校研究生院后续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时间
我校将于3月24日前公布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等,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我校计划于2024年3月26日(各学院及单位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见后续公告)开始进行现场复试,请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提前到达报考学院或单位所在城市(地址见附件1)。
三、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采用网络远程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于3月23日前准备以下材料:
(一)考生初试准考证原件。
(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三)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包含注册页)或在校生证明原件。
(四)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五)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
(六)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盖档案单位公章)。
(七)政审表(见附件2)1份:考生需提前下载,交所在单位或学校填写、盖章。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九)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3、4)原件、含户主信息和本人信息的户口本原件。其中,应届考生除提供签订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外,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往届毕业考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往届考生的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都必须是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十)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5):需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请考生按上述顺序将各项相关材料扫描形成1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方式:资格审查材料+考生编号+姓名。具体提交网址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后续公告,复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四、其他事项
(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gxmu.edu.cn/)、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和公众号,我校将陆续发布复试具体方案及调剂相关事宜。
(二)我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及个人通过任何途径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或开展调剂咨询和复试培训工作,也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三)未尽事宜请致电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771-5356491。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各二级学院及单位地址清单
2.广西医科大硕士研究生考生政审表
3.广西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应届生)
4.广西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往届生)
5.广西医科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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