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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年经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主要包括2个方面:笔试和面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笔试的科目都会提前公布在招生目录或者单独发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中,可以多多关注笔试的题目难度还是比较适中的,也就是说不会特别难,但与初始时相比,会更加开放,更考验学生的思维灵活能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中的面试的话一般在笔试结束之后,按报考专业不同,有些专业需要提前准备英语自我介绍,有些不用,所以可以准备下。介绍完后,面试老师会向你提很多问题,有专业性问题也有开放性问题。实在不会回答也没有关系,直接说不知道就好,绝对不要不懂装懂,但一定要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知识面弱没事,但要展现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复试形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复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二、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管理类联考除外),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心理健康评测
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通过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评测系统进行,作为复试录取参考。
6.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 复试组织
复试录取工作遵循志愿优先、统一划线、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
1.制定复试方案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网络复试操作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各学院自定并进行公开。
2.资格审查
学院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或不符合复试要求者,不予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相关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本人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要求的,须在复试前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复试考核
复试由各学院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考核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
4.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5.其他
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四、调剂
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总体一志愿生源充足,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二志愿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二志愿调剂政策,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复试权重由各学院自定并进行公开,同一个学院的复试权重应相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籍、学历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公示
学院对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各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申诉渠道
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
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申诉电话:029-81891241
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
八、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
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
一、 复试形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复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二、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管理类联考除外),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心理健康评测
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通过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评测系统进行,作为复试录取参考。
6.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 复试组织
复试录取工作遵循志愿优先、统一划线、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
1.制定复试方案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网络复试操作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各学院自定并进行公开。
2.资格审查
学院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或不符合复试要求者,不予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相关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本人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要求的,须在复试前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复试考核
复试由各学院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考核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
4.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5.其他
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四、调剂
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总体一志愿生源充足,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二志愿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二志愿调剂政策,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复试权重由各学院自定并进行公开,同一个学院的复试权重应相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籍、学历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公示
学院对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各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申诉渠道
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
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申诉电话:029-81891241
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
八、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
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及专业知识,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各学科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院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面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 员: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主任、院招生干事
2.学院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院纪委书记
成 员:院纪委委员三人、体育部纪检委员一人
三、招生计划
学科名称 | 统考生招生计划 | 备注 |
哲学 | 17 |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名 |
体育学 | 8 |
|
1.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学科名称 | 总分 | 单科分数线 |
备注 |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0101哲 学 | 333 | 47 | 71 |
|
0403体育学 | 320 | 45 | 200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为对应学科国家线,单科不限 |
2.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学院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相关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本人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向报考学院提交下述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5)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学院也可要求考生提供专业成绩排名证明、英语水平证明等。
(6)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7)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10)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1)报考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审查时间:
哲学专业:2024年 4月 1日上午08:30—09:30,地点:南校区信远楼二区131西办公室。
体育学专业:2024年4 月 2 日上午08:30—09:30,地点:南校区远望谷体育馆101室。
五、复试办法及安排
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
1.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综合面试中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
5.专业笔试考核时间与地点
(1)哲学专业笔试考核时间:2024年 4 月 1 日上午9:30—12:30,地点:南校区信远楼一区419教室。
(2)体育专业笔试考核时间:2024年 4 月 2 日上午9:30—11:30,地点:南校区远望谷体育馆101室。
6.综合面试环节分哲学和体育学两组分别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哲学
(1)面试时间:2023年 4 月 2 日上午9:00,地点:南校区信远楼二区135人文学院会议室
(2)复试权重及成绩
a.总成绩实行千分制,满分100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复试成绩中笔试成绩为200分,综合面试成绩为3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50分,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100分,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100分,综合素质50分)。
笔试科目为《哲学综合知识》(参考书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萧前、黄楠森、陈晏清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哲学史(上下册)》,冯友兰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中国古典哲学名著选读》,郭齐勇主编,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主编,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笔试时间180分钟。
b.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300分)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c.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业务课1成绩+业务课2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政治成绩为序录取。
第二组:体育学
(1)面试(含运动技术展示)时间:2024年4 月 2日下午14:00,地点:南校区远望谷体育馆101室。运动技术展示依据专家的要求完成相应技术动作展示。请考生自带运动鞋、服。(张老师:18066809802)
(2)复试权重及成绩
a.总成绩实行千分制,满分10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中运动生理学笔试100分,综合面试400分(英语听说能力50分、专业知识结构100分,运动技术250分)。
笔试科目为《运动生理学》(参考书目:《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体育院校通用教材:运动生理学》,王瑞元、苏全生著,人民体育出版社2012年版),时间120分钟。
b.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300分)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c.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复试成绩、运动技术成绩、初试成绩、初试专业综合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政治成绩为序录取。
7.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一般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完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七、其它
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稳妥做好2024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执行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 员:相关副院长、副书记、系(所)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等不少于9人
秘 书:研究生干事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确保复试程序合理规范。
(二)复试专家组
复试分组进行,每组由不少于5位研究生导师和2名秘书组成。
复试专家职责: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纪检督查小组
组 长: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学院纪委委员
职 责: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督查,接受并处理监督与举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四)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地点:南校区工训中心IV区303
招生咨询电话:029-81891878
联系人:汪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149
监督举报邮箱:amn@xidian.edu.cn
联系人:杜老师
信息公开渠道: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西电材料院”
注:学院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间从公布复试方案起,至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为止。经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三、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普通招考招生计划 | 备注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 36 |
|
02 材料学 | 4 |
|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01 材料物理工程 | 9 |
|
02 材料化学工程 | 42 | ||
合计 | 91 |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按不低于普通招考招生计划人数的130%确定。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均须参加本次复试。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招生类型 | 学科名称 |
复试 分数线 |
单科分数线 |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分 | |||
学术学位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80 | 37 | 56 |
专业学位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305 | 37 | 56 |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心理健康评测。
(一)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主要是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形式为现场笔试作答,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科目如下表所示:
学科名称及代码 | 复试科目(二选一)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00)材料与化工 |
9141 材料科学基础 9142 无机及分析化学 |
1.半导体物理 2.无机化学 |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四)心理健康评测
心理健康评测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进行,测试结果作为复试录取参考。考生可登录https://xlzx.xidian.edu.cn/,或手机识别下述二维码,打开心理测试软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生登录时,选择校外咨询师专用入口,直接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请用数字“9”代替字母。测试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2:00,逾期将不再进行测试。
(五)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前将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专业知识笔试之前,考生请将以下材料复印件按标号顺序统一放于透明文件袋中交给监考老师,并携带所有原件以备查用。
1. 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 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5. 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专业成绩排名证明、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6. 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等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7. 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不少于6门课程进修成绩单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8.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9. 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10. 现役军人、国防生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 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一张,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说明:考生本人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组织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9 - 30日。
(二)程序规则
1. 资格审查时间:3月29日08:30~09:10
2.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3月29日9:20~11:20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录像,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3.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时间:3月29日11:30~12:15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全程录像,考场安排同上。
注:思政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面试。
4. 综合面试 3月30日8:30开始
综合面试每人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独立打分,面试秘书汇总后计算出每一个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具体面试分组名单详见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七、总成绩折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1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占40%,综合能力考核占60% 。
注:有以下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未参加复试者;
2. 总成绩不合格者(成绩<600分);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60分);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60分);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八、录取工作
(一)在符合学校规定且思想政治考核与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遵循志愿优先、统一划线、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领域按报考研究方向分类排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单科成绩排名,科目顺序依次为业务课一、外国语、业务课二、政治理论。
(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导师见面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导师(时间另行通知),并取得导师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在中国研招网申请调剂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锁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上级部门追加名额,或者在公示期间考生因各种原因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可在剩余全体合格考生(不区分学科/领域)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征求志愿拟录取,录取领域为材料与化工。被其他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被我院录取资格。
(七)已通过我院“优研计划”的考生按照《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2024年“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实施方案》执行。
九、调剂
(一) 不接受校外或院外调剂。
(二) 一志愿考生足额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之间不调剂。
(三) 拟录取工作过程中,如某研究方向指标有空额,报考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可申请方向调整,该考生复试成绩有效,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考生,或不服从调剂安排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完成调剂程序,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十、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完成函调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收到非定向考生档案后,方可向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发放。应届本科生因涉及到离校问题,可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考生不调档案,但需提交政审表。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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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及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我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具体机构如下: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执行院长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组 员:各研究所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
秘 书:招生干事
职 责:根据学校政策,研究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考生复试资格、拟录取名单,复核考生申诉。组织各综合复试小组进行培训,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理。
2.纪检督查组
组 长:纪委书记
组 员:纪委委员、教授委员会代表
职 责: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实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诉、答复考生质疑,确保复试考核程序规范公正。
3.复试专家组
组 员:每组由不少于五位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
职 责:负责考生的复试面试部分,包含综合知识考察和综合素质考察等。
招生联系电话:0571-22828365
监督举报电话:0571-82383781
监督举报邮箱:hzjw@xidian.edu.cn
三、招生计划
本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计 519 个,其中含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指标16个。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四、复试资格
报考我单位且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复试。
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安排
1.差额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役计划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形式: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地点:学校南校区/北校区(具体地点见官网后续通知https://hz.xidian.edu.cn/);
复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
2.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1)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满分为4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50分)不予录取;
(2)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满分为15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3)085403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4)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5)085408光电信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6)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7)085500机械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具体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见招生简章)。
2.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3.同等学力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向我单位声明,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复试流程
4.1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6日12:00点前登录:https://jinshuju.net/f/luh2r2上传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须为扫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材料1~10务必整合到同一个PDF文档中(大小不超过10M),PDF文档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命名,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材料11须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个人简历”命名。具体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5)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如四级或六级英语证书;
(6)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7)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 6 门或 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10)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1)个人简历。
如有自愿放弃我单位复试资格的考生,仅需提交亲笔签名确认的《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注意:
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2心理测试
心理健康评测是研究生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进行评测,测评结果作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一志愿考生应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完成测评。调剂考生应在所通知复试时间的前一天完成。平台系统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4。
4.3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本单位将按照分方向(专业)分批次组织笔试考试,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27日,地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专业考生请关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https://hz.xidian.edu.cn/)通知。
4.4综合能力面试
本单位将按如下顺序分批次组织面试工作:
(1)第一批次:一志愿面试;
(2)第二批次:全日制调剂面试(如有需要);
(3)第三批次:非全日制调剂面试。
4.5其它复试说明
(1)复试工作预计3月27日左右开始,具体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
(2)复试通知在官网发布后,我单位会通过“商务短信快车”平台向相关考生发送短信提醒,请考生注意查收;
(3)每一批次的复试结束后,将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公布复试结果。
六、调剂流程
如我单位全日制硕士一志愿复试录取存在缺额,可接收调剂考生。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及具体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我单位非全日制硕士志愿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
说明:对于已参加过本单位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我单位不再接收其任何调剂申请。
七、拟录取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1.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400)×1.2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50)÷1.5×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3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4计算机技术(085404)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5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6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7机械(08550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加试科目单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视为加试合格,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2.录取规则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将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和各类(分专业)统考招生指标数,顺次拟录取,录满即止。
*特别说明: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如出现复试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3.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相关说明
4.1 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2 因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请在待录取后向本单位提交申请,获批后报研招办,保留入学资格1年。
4.3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签订定向协议。
八、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九、其他说明
1.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复试考核,不将复试内容、考题信息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本单位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未尽事宜由长三角基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
2024年3月24日
一、复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我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具体机构如下: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执行院长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组 员:各研究所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
秘 书:招生干事
职 责:根据学校政策,研究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考生复试资格、拟录取名单,复核考生申诉。组织各综合复试小组进行培训,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理。
2.纪检督查组
组 长:纪委书记
组 员:纪委委员、教授委员会代表
职 责: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实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诉、答复考生质疑,确保复试考核程序规范公正。
3.复试专家组
组 员:每组由不少于五位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
职 责:负责考生的复试面试部分,包含综合知识考察和综合素质考察等。
招生联系电话:0571-22828365
监督举报电话:0571-82383781
监督举报邮箱:hzjw@xidian.edu.cn
三、招生计划
本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计 519 个,其中含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指标16个。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四、复试资格
报考我单位且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复试。
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安排
1.差额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役计划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形式: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地点:学校南校区/北校区(具体地点见官网后续通知https://hz.xidian.edu.cn/);
复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
2.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1)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满分为4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50分)不予录取;
(2)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满分为15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3)085403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4)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5)085408光电信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6)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7)085500机械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具体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见招生简章)。
2.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3.同等学力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向我单位声明,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复试流程
4.1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6日12:00点前登录:https://jinshuju.net/f/luh2r2上传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须为扫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材料1~10务必整合到同一个PDF文档中(大小不超过10M),PDF文档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命名,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材料11须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个人简历”命名。具体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5)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如四级或六级英语证书;
(6)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7)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 6 门或 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10)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1)个人简历。
如有自愿放弃我单位复试资格的考生,仅需提交亲笔签名确认的《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注意:
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2心理测试
心理健康评测是研究生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进行评测,测评结果作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一志愿考生应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完成测评。调剂考生应在所通知复试时间的前一天完成。平台系统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4。
4.3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本单位将按照分方向(专业)分批次组织笔试考试,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27日,地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专业考生请关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https://hz.xidian.edu.cn/)通知。
4.4综合能力面试
本单位将按如下顺序分批次组织面试工作:
(1)第一批次:一志愿面试;
(2)第二批次:全日制调剂面试(如有需要);
(3)第三批次:非全日制调剂面试。
4.5其它复试说明
(1)复试工作预计3月27日左右开始,具体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
(2)复试通知在官网发布后,我单位会通过“商务短信快车”平台向相关考生发送短信提醒,请考生注意查收;
(3)每一批次的复试结束后,将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公布复试结果。
六、调剂流程
如我单位全日制硕士一志愿复试录取存在缺额,可接收调剂考生。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及具体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我单位非全日制硕士志愿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
说明:对于已参加过本单位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我单位不再接收其任何调剂申请。
七、拟录取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1.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400)×1.2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50)÷1.5×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3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4计算机技术(085404)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5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6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7机械(08550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加试科目单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视为加试合格,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2.录取规则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将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和各类(分专业)统考招生指标数,顺次拟录取,录满即止。
*特别说明: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如出现复试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3.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相关说明
4.1 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2 因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请在待录取后向本单位提交申请,获批后报研招办,保留入学资格1年。
4.3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签订定向协议。
八、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九、其他说明
1.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复试考核,不将复试内容、考题信息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本单位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未尽事宜由长三角基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
2024年3月24日
- 附件【附件1: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已下载5354次
- 附件【附件2: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已下载858次
- 附件【附件3: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的承诺.docx】已下载92次
- 附件【附件4:2024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docx】已下载830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基地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及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 复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我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具体机构如下: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执行院长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组 员:研究中心负责人、学位分会代表、博士生导师代表
秘 书:招生干事
职 责:根据学校政策,研究制定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考生复试资格、拟录取名单,复核考生申诉。组织各综合复试小组进行培训,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理。
2. 纪检督查组
组 长:纪委书记
组 员:纪委委员
职 责: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实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诉、答复考生质疑,确保复试考核程序规范公正。
3. 复试专家组
组 员:每组由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不少于五位专家组成。
职 责:负责考生的复试面试部分,包含综合知识考察和综合素质考察等。
招生联系电话:029-88203726
监督举报电话:020-32030692
监督举报邮箱:djygh@xidian.edu.cn
三、 招生计划
我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计522个,其中含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指标19个。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四、复试资格
报考我单位且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复试。
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安排
1.差额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均须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形式: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地点:学校南校区/北校区(具体地点见官网后续通知https://gzyjy.xidian.edu.cn/);
复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
2.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1)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满分为4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50分)不予录取;
(2)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满分为15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3)085403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4)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5)085408光电信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6)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7)085500机械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具体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见招生简章)。
2.2综合能力面试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3、同等学力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向我院声明,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复试流程:
4.1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6日12:00点前登录https://www.wjx.cn/vm/e01qQxH.aspx#,或手机识别以下二维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须为扫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务必整合到同一个PDF文档中(大小不超过10M),PDF文档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命名,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1)本人简历。
(2)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4)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5)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6)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如四级或六级英语证书。
(7)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8)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9)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
证报告。
(11)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如有自愿放弃本单位复试资格的考生,仅需提交亲笔签名确认的《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注意:
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2心理测试
心理健康评测是研究生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进行评测,测评结果作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一志愿考生应于3月31日中午12:00前完成测评。调剂考生应在所通知复试时间的前一天完成。平台系统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4。
4.3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本单位将按照分方向(专业)分批次组织笔试考试,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27日,地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专业考生请关注卓越工程师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官网(https://gzyjy.xidian.edu.cn/)通知。
4.4综合能力面试
本单位将按如下顺序分批次组织面试工作。
(1)第一批次:一志愿面试;
(2)第二批次:全日制调剂面试(如有需要);
(3)第三批次:非全日制调剂面试;
4.5其他复试说明:
(1)复试工作预计3月27日左右开始,具体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官网;
(2)复试通知在官网发布后,我单位会向考生发送短信提醒,请考生注意查收;
(3)每一批次的复试结束后,将在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官网公布复试结果;
六、 调剂流程
如我单位全日制硕士一志愿复试录取存在缺额,可接收调剂考生。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及具体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我单位非全日制硕士志愿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官网。
说明:对于已参加过本单位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我单位不再接收其任何调剂申请。
七、 拟录取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1.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400)×1.2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50)÷1.5×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3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4计算机技术(085404)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5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6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7机械(08550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加试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视为加试合格,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2. 录取规则: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将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和各类(分专业)统考招生指标数,顺次拟录取,录满即止。
*特别说明: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如出现复试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3.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相关说明
4.1 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2 因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请在待录取后向学院提交申请,获批后报研招办,保留入学资格1年。
4.3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签订定向协议。
八、 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九、 其他说明
1、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复试考核,不将复试内容、考题信息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本单位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 未尽事宜由粤港澳大湾区基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基地
2024年3月24 日
一、 复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我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具体机构如下: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执行院长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组 员:研究中心负责人、学位分会代表、博士生导师代表
秘 书:招生干事
职 责:根据学校政策,研究制定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考生复试资格、拟录取名单,复核考生申诉。组织各综合复试小组进行培训,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理。
2. 纪检督查组
组 长:纪委书记
组 员:纪委委员
职 责: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实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诉、答复考生质疑,确保复试考核程序规范公正。
3. 复试专家组
组 员:每组由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不少于五位专家组成。
职 责:负责考生的复试面试部分,包含综合知识考察和综合素质考察等。
招生联系电话:029-88203726
监督举报电话:020-32030692
监督举报邮箱:djygh@xidian.edu.cn
三、 招生计划
我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计522个,其中含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指标19个。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学科/专业领域 | 学科方向 | 统考计划指标 |
085400 电子信息(全日制) |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77 |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40 | |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 87 | |
085404 计算机技术 | 92 | |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 12 | |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 15 | |
085500 机械(全日制) | 不区分方向 | 7 |
085400 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4 |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2 | |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 4 | |
085404 计算机技术 | 6 | |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 1 | |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 1 | |
085500 机械(非全日制) | 不区分方向 | 1 |
报考我单位且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复试。
学科/专业领域 | 学科方向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85400 电子信息(全日制) |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310 | 45 | 60 |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330 | 45 | 60 | |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 325 | 45 | 60 | |
085404 计算机技术 | 300 | 45 | 60 | |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 295 | 45 | 60 | |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 290 | 45 | 60 | |
085500 机械(全日制) | 不区分方向 | 290 | 45 | 60 |
085400 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273 | 37 | 56 |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273 | 37 | 56 | |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 273 | 37 | 56 | |
085404 计算机技术 | 273 | 37 | 56 | |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 273 | 37 | 56 | |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 273 | 37 | 56 | |
085500 机械(非全日制) | 不区分方向 | 273 | 37 | 56 |
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安排
1.差额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均须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形式: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地点:学校南校区/北校区(具体地点见官网后续通知https://gzyjy.xidian.edu.cn/);
复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
2.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1)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满分为4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50分)不予录取;
(2)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满分为15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3)085403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4)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5)085408光电信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6)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7)085500机械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具体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见招生简章)。
2.2综合能力面试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面试内容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思想政 治考核 (一票否决) |
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 根据专家现场提问进行口述作答。 |
综合能 力考核 (满分100分) |
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 根据专家现场提问进行口述作答。 |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向我院声明,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复试流程:
4.1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6日12:00点前登录https://www.wjx.cn/vm/e01qQxH.aspx#,或手机识别以下二维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须为扫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务必整合到同一个PDF文档中(大小不超过10M),PDF文档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命名,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1)本人简历。
(2)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4)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5)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6)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如四级或六级英语证书。
(7)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8)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9)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
证报告。
(11)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如有自愿放弃本单位复试资格的考生,仅需提交亲笔签名确认的《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注意:
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2心理测试
心理健康评测是研究生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进行评测,测评结果作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一志愿考生应于3月31日中午12:00前完成测评。调剂考生应在所通知复试时间的前一天完成。平台系统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4。
4.3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本单位将按照分方向(专业)分批次组织笔试考试,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27日,地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专业考生请关注卓越工程师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官网(https://gzyjy.xidian.edu.cn/)通知。
4.4综合能力面试
本单位将按如下顺序分批次组织面试工作。
(1)第一批次:一志愿面试;
(2)第二批次:全日制调剂面试(如有需要);
(3)第三批次:非全日制调剂面试;
4.5其他复试说明:
(1)复试工作预计3月27日左右开始,具体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官网;
(2)复试通知在官网发布后,我单位会向考生发送短信提醒,请考生注意查收;
(3)每一批次的复试结束后,将在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官网公布复试结果;
六、 调剂流程
如我单位全日制硕士一志愿复试录取存在缺额,可接收调剂考生。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及具体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我单位非全日制硕士志愿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粤港澳大湾区基地官网。
说明:对于已参加过本单位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我单位不再接收其任何调剂申请。
七、 拟录取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1.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400)×1.2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50)÷1.5×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3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4计算机技术(085404)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5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6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7机械(08550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加试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视为加试合格,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2. 录取规则: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将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和各类(分专业)统考招生指标数,顺次拟录取,录满即止。
*特别说明: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如出现复试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3.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相关说明
4.1 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2 因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请在待录取后向学院提交申请,获批后报研招办,保留入学资格1年。
4.3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签订定向协议。
八、 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九、 其他说明
1、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复试考核,不将复试内容、考题信息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本单位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 未尽事宜由粤港澳大湾区基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基地
2024年3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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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的承诺.docx】已下载76次
- 附件【附件2: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已下载758次
- 附件【附件4:2024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docx】已下载616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复试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副院长、学科方向负责人、教授
报考咨询电话:029-81892383
学院研究生招生纪检督查小组:
组 长: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学院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162
监督举报邮箱:yffu@xidian.edu.cn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复试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复试期间选派人员督查复试情况,处理考生投诉,确保复试公平、透明进行。
综合能力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的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与考生有利益相关的成员须回避。面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共计45个,其中统考生招生指标41个(含2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四、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一志愿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1)。
类 型 | 专业代码 | 专 业 |
单 科 (满分=100分) |
单 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
全日制 学术型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55 | 100 | 365 |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不限 | 不限 | 251 |
(一)报名方式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尽快进行复试报名。考生可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s://xdm.xidian.edu.cn/)通知公告栏了解2024年招生导师及研究方向,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复试报名。
(二)考生资格预审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7日12:00前扫描二维码完成复试报名并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预审,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上传资格审查材料需为扫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请务必整合到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资格审查”命名。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考生可提供专业成绩排名证明、英语水平证明等作为支撑材料。
综合素质和能力评定申报表(附件3)。
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笔试前,需持准考证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学位学历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校验。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及组织
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2.实行差额复试。
3.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一旦发现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取消复试资格,上报学校研招办同时通报考生学习工作单位。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两部分。
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含经典著作)。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综合应用的掌握程度。
综合能力考核(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以及和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思想政治素质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
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安排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发布复试方案 | 3月25日 | 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 https://xdm.xidian.edu.cn/ |
2 |
复试报名、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
3月25日 -3月27日 |
扫描二维码 |
1.根据报考研究方向填报导师志愿。 2.上传资格审查材料需为扫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请务必整合到一个PDF文档中。 |
3 | 报到及资格审查 | 3月29日13:00 | 信远一区105教室 |
|
4 | 专业知识笔试 | 3月29日14:30 | 信远一区教学楼 |
|
5 | 面 试 | 3月30日 | 信远二区 | 具体分组名单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
八、复试权重及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本专业初试成绩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
九、调剂工作
不接收二志愿调剂。
十、拟录取
1.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面试成绩由面试组专家独立评分后综合得出,面试专家评分不少于5人。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须合格(≥60分)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2. 有以下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未参加复试者;
(3)笔试成绩不合格(<60分)者;
(4)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我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十一、拟录取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十二、心理健康测评
请考生于3月28日前登录https://xlzx.xidian.edu.cn/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十三、体检
体检工作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四、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附件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 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素质和能力评定申报表
附件4: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评测操作流程
附件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5日
- 附件【附件2: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docx】已下载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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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docx.docx】已下载69次
- 附件【附件4: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评测操作流程.docx】已下载56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学部主要负责人、学科方向带头人。
职责:全面负责学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部复试方案、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学部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2.纪检督查小组
组成:学部纪委书记、学部纪委委员。
职责:对学部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部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
监督电话:029-88201768
监督邮箱:sme@mail.xidian.edu.cn
3.复试小组
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29-88202505-606
在线咨询平台:“西电集成电路学部”企业微信
招生工作地点:北校区行政楼112研究生教育教学办公室
三、招生计划
集成电路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计501个,其中非全日制计划指标30个。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四、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附件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五、复试确认与资格审查
1.一志愿考生复试确认
考生通过“金数据”平台进行各学科专业复试线上考生确认、“085403集成电路工程”定向联合培养专项缺额调整志愿报名、“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4方向(非全日制)复试线上考生确认和调剂报名。
复试报名时间:3月25日-3月27日21:00前
复试报名链接: https://jinshuju.net/f/Tf36An
2.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开学后复核原件,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线上提交时间:3月25日-3月27日21:00前(二志愿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提交材料链接:https://jinshuju.net/f/PBRycq
提交材料格式:所有材料必须扫描转成PDF格式(具体详见提交说明)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 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应加盖公章),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5) 大学期间专业成绩排名证明1份(应加盖公章,往届生和本院应届生可不提供)。
(6)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提交425分及以上的成绩单)。
(7) 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8) 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9)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11) 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2) 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13) 本人个人简历。
六、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笔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考察内容)和心理健康评测。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知识考核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参考书目请查看招生简章,笔试科目具体如下表: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向学部声明,并加试两门规定的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主要包含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流程如下:
(1)规定答题: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需含英文简介部分,可包含但不限于获奖情况、科研和社会实践经历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范围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时事政治等;其他综合能力考核规定答题。
(2)自主提问:通过面试问答形式进行考核,由复试专家提问。
3.心理健康评测
心理健康评测是研究生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进行评测,测评结果作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一志愿考生应于3月28日21:00前完成测评。调剂考生应在所通知复试时间的前一天完成。平台系统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七、复试安排
1.复试信息发布
(1)通过“商务短信快车”平台向学部一志愿考生发送相关复试通知。
(2)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相关复试录取通知。
(3)通过“西电集成电路学部”企业微信,分类管理复试考生群体,进行在线咨询答疑。
(4)通过微电子学院网站(http://sme.xidian.edu.cn)、集成电路学院网站(https://jcdlyjy.xidian.edu.cn)和“西电集成电路学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信息。
2.复试时间
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9:00-11:00。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及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时间为3月30日,每位考生单独进行面试。面试前须向复试小组秘书展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进行考生身份核验,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笔试考场、面试分组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西电集成电路学部”企业微信发布的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具体地址为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二号。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统考最高分×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发布。
九、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领域按报考研究方向分类排序,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单科成绩排名,科目顺序依次为业务课一、外国语、业务课二、政治理论。
(2)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未参加复试者;
②专业知识考核笔试不合格者(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40分);
③综合能力考核面试不合格者(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60分);
④心理测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单门成绩<60分)。
(3)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录取导师,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初试、复试科目相同相近,统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项计划指标如未完成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无需保留入学资格,直接入学。定向协议由研究生院统一签订。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7)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确定定向单位等信息,在录取结束前由学部与考生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凡未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8)全日制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奖助学金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如有协议则按协议内容执行。
(9)定向联合培养专项需要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凡未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10)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注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1年或2年)。因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拟录取后须向学部提交申请审核。
(1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在中国研招网申请调剂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锁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1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部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部收到非定向考生档案后,向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发放,应届本科生因涉及到离校问题,可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考生不调档案,但需提交政审表。
(13)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4)集成电路学部在录取的同时确定考生录取类别,公示录取名单,新生奖助金等级依据复试总成绩和报考志愿等因素确定。
注意:在发布拟录取结果之前,请考生不要以任何方式询问录取结果。
十、全日制硕士缺额方向调整
学部全日制各学科专业考生生源充足,不接收校内、校外调剂,仅针对学部各专业方向复试线上的考生进行调整。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缺额专业方向申请:
考生在3月25日-3月27日期间进行的“一志愿考生复试确认”环节中,预先进行缺额方向平行志愿意向报名。
申请规则:“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1、02、03方向一志愿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考生,可选择“085403集成电路工程-定向联合培养专项”平行志愿;根据考生报名志愿,联合培养单位考核选拔,分类择优录取。定向联合培养专项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十一、非全日制硕士志愿调剂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4方向分批次进行调剂,录满为止,具体另行通知。
1.第一批次调剂
面向一志愿报考集成电路学部(微电子学院)学科代码为08、14开头的各学科专业全日制复试线上考生。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考生可报名调剂,一志愿复试成绩对本批次调剂有效,无需再次复试。考生在3月25日-3月27日期间进行的“一志愿考生复试确认”环节中,预先进行是否报名调剂意向确认。
2.第二批次调剂
面向一志愿报考集成电路学部(微电子学院)学科代码为08、14开头的各学科专业,初试成绩满足“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4方向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开放(一志愿考生未被录取的均可申请),本批次考生按调剂专业方向复试科目准备复试。根据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录取后的缺额情况,择优录取,录满即止。
第二批次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统考最高分×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第三、四批次调剂
面向校内工科类相关专业(学科代码08、14开头)招收第三批次调剂考生;面向校外工科类相关专业(学科代码08、14开头)招收第四批次调剂考生。本批次考生按调剂考生复试科目准备复试。根据第一、二批次调剂考生录取后的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发布调剂通知。详见《集成电路学部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初试成绩总分、单科成绩符合申请调剂专业复试线上;
②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第三、四批次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前三门成绩(政治、英语、数学)÷调剂生初试前三门成绩之和最高分×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注意:二志愿调剂考生的初试专业课成绩仅供综合面试小组参考。
十二、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三、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四、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相关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十五、其他说明
1.学部以中国研招网、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网站、企业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未尽事宜由集成电路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集成电路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2. 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测评操作流程
3.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集成电路学部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学部主要负责人、学科方向带头人。
职责:全面负责学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部复试方案、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学部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2.纪检督查小组
组成:学部纪委书记、学部纪委委员。
职责:对学部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部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
监督电话:029-88201768
监督邮箱:sme@mail.xidian.edu.cn
3.复试小组
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29-88202505-606
在线咨询平台:“西电集成电路学部”企业微信
招生工作地点:北校区行政楼112研究生教育教学办公室
三、招生计划
集成电路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计501个,其中非全日制计划指标30个。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四、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附件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五、复试确认与资格审查
1.一志愿考生复试确认
考生通过“金数据”平台进行各学科专业复试线上考生确认、“085403集成电路工程”定向联合培养专项缺额调整志愿报名、“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4方向(非全日制)复试线上考生确认和调剂报名。
复试报名时间:3月25日-3月27日21:00前
复试报名链接: https://jinshuju.net/f/Tf36An
2.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开学后复核原件,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线上提交时间:3月25日-3月27日21:00前(二志愿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提交材料链接:https://jinshuju.net/f/PBRycq
提交材料格式:所有材料必须扫描转成PDF格式(具体详见提交说明)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 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应加盖公章),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5) 大学期间专业成绩排名证明1份(应加盖公章,往届生和本院应届生可不提供)。
(6)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提交425分及以上的成绩单)。
(7) 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8) 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9)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11) 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2) 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13) 本人个人简历。
六、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笔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考察内容)和心理健康评测。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知识考核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参考书目请查看招生简章,笔试科目具体如下表: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向学部声明,并加试两门规定的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主要包含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流程如下:
(1)规定答题: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需含英文简介部分,可包含但不限于获奖情况、科研和社会实践经历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范围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时事政治等;其他综合能力考核规定答题。
(2)自主提问:通过面试问答形式进行考核,由复试专家提问。
3.心理健康评测
心理健康评测是研究生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进行评测,测评结果作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一志愿考生应于3月28日21:00前完成测评。调剂考生应在所通知复试时间的前一天完成。平台系统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七、复试安排
1.复试信息发布
(1)通过“商务短信快车”平台向学部一志愿考生发送相关复试通知。
(2)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相关复试录取通知。
(3)通过“西电集成电路学部”企业微信,分类管理复试考生群体,进行在线咨询答疑。
(4)通过微电子学院网站(http://sme.xidian.edu.cn)、集成电路学院网站(https://jcdlyjy.xidian.edu.cn)和“西电集成电路学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信息。
2.复试时间
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9:00-11:00。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及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时间为3月30日,每位考生单独进行面试。面试前须向复试小组秘书展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进行考生身份核验,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笔试考场、面试分组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西电集成电路学部”企业微信发布的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具体地址为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二号。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统考最高分×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发布。
九、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领域按报考研究方向分类排序,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单科成绩排名,科目顺序依次为业务课一、外国语、业务课二、政治理论。
(2)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未参加复试者;
②专业知识考核笔试不合格者(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40分);
③综合能力考核面试不合格者(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60分);
④心理测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单门成绩<60分)。
(3)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录取导师,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初试、复试科目相同相近,统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项计划指标如未完成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无需保留入学资格,直接入学。定向协议由研究生院统一签订。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7)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确定定向单位等信息,在录取结束前由学部与考生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凡未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8)全日制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奖助学金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确定,如有协议则按协议内容执行。
(9)定向联合培养专项需要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凡未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10)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注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1年或2年)。因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拟录取后须向学部提交申请审核。
(1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在中国研招网申请调剂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锁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1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部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部收到非定向考生档案后,向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发放,应届本科生因涉及到离校问题,可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考生不调档案,但需提交政审表。
(13)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4)集成电路学部在录取的同时确定考生录取类别,公示录取名单,新生奖助金等级依据复试总成绩和报考志愿等因素确定。
注意:在发布拟录取结果之前,请考生不要以任何方式询问录取结果。
十、全日制硕士缺额方向调整
学部全日制各学科专业考生生源充足,不接收校内、校外调剂,仅针对学部各专业方向复试线上的考生进行调整。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缺额专业方向申请:
考生在3月25日-3月27日期间进行的“一志愿考生复试确认”环节中,预先进行缺额方向平行志愿意向报名。
申请规则:“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1、02、03方向一志愿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考生,可选择“085403集成电路工程-定向联合培养专项”平行志愿;根据考生报名志愿,联合培养单位考核选拔,分类择优录取。定向联合培养专项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十一、非全日制硕士志愿调剂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4方向分批次进行调剂,录满为止,具体另行通知。
1.第一批次调剂
面向一志愿报考集成电路学部(微电子学院)学科代码为08、14开头的各学科专业全日制复试线上考生。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考生可报名调剂,一志愿复试成绩对本批次调剂有效,无需再次复试。考生在3月25日-3月27日期间进行的“一志愿考生复试确认”环节中,预先进行是否报名调剂意向确认。
2.第二批次调剂
面向一志愿报考集成电路学部(微电子学院)学科代码为08、14开头的各学科专业,初试成绩满足“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4方向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开放(一志愿考生未被录取的均可申请),本批次考生按调剂专业方向复试科目准备复试。根据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录取后的缺额情况,择优录取,录满即止。
第二批次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统考最高分×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第三、四批次调剂
面向校内工科类相关专业(学科代码08、14开头)招收第三批次调剂考生;面向校外工科类相关专业(学科代码08、14开头)招收第四批次调剂考生。本批次考生按调剂考生复试科目准备复试。根据第一、二批次调剂考生录取后的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发布调剂通知。详见《集成电路学部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初试成绩总分、单科成绩符合申请调剂专业复试线上;
②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第三、四批次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前三门成绩(政治、英语、数学)÷调剂生初试前三门成绩之和最高分×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注意:二志愿调剂考生的初试专业课成绩仅供综合面试小组参考。
十二、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三、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四、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考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相关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十五、其他说明
1.学部以中国研招网、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网站、企业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未尽事宜由集成电路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集成电路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2. 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测评操作流程
3.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集成电路学部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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