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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年经验,东华大学研究生复试主要包括2个方面:笔试和面试。东华大学研究生复试笔试的科目都会提前公布在招生目录或者单独发在东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中,可以多多关注笔试的题目难度还是比较适中的,也就是说不会特别难,但与初始时相比,会更加开放,更考验学生的思维灵活能力。。东华大学研究生复试中的面试的话一般在笔试结束之后,按报考专业不同,有些专业需要提前准备英语自我介绍,有些不用,所以可以准备下。介绍完后,面试老师会向你提很多问题,有专业性问题也有开放性问题。实在不会回答也没有关系,直接说不知道就好,绝对不要不懂装懂,但一定要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知识面弱没事,但要展现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根据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各学院分别确定两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一)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
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各学院由专人负责管理复试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
全校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差额比例,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精准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
(三)科学设计复试内容
1.考核内容:各学院在复试时,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学院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专业素质和潜力
通过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同时加强对专业外语能力的考核。
对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对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的考查。
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情商、性格、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成绩、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四)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网报时学历或学籍验证未通过者,须提供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加强复试监管
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
(五)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复试结果。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精神和《东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复试分数线
东华大学 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2 分,综合≥78分,英语≥39 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125601)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76 分,综合≥86分,英语≥43分。



三、复试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考生请于3月28日24:00之前提交电子档复试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  初试准考证
(3)  本科毕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扫描件
(4) 学历证明材料:学信网在线验证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国(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生本人签名、签署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点击下载)《诚信复试承诺书》须下载打印,认真阅读后 亲笔签名确认并扫描/拍照上传。
具体要求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四、复试考察内容
1.个人自述(6分钟)
包含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学习背景、工作经历、兴趣爱好、职业发展规划,以及目前的工作职能、业务和业绩等。前3分钟用英文汇报,后3分钟用中文汇报,中英文内容不得重复,后3分钟的中文不是对前3分钟英文的翻译。
2.问答环节(14分钟)
包含中文、英文问题。
a.考察考生专业知识。
b.考察考生领导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素养等综合能力。
c.考察考生对当前经济、政治等热点话题的洞察力。
3.政治笔试。
具体复试通知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五、复试成绩、总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 220 分,其中包含英语能力成绩满分30 分、专业能力成绩满分90 分、综合能力成绩满分 100 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政治笔试需合格。


六、录取原则
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低于 132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不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由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dhu.edu.cn/)进行统一公示。


七、体检
全日制MBA新生在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学籍处理。
非全日制项目考生请于6月20日之前在二级甲等以上(区县级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请(点击下载)《体检表》,可以直接使用此表进行体检,也可以使用参照此表由医院提供体检表。考生需提交体检单原件(即加盖体检单位公章)给东华大学,体检表原件左上角请依次写明(1)考生准考证号码(2)考生姓名(3)报考专业,考生近六个月之内做过的体检可被认可。
体检表提交时间:2024年6月25日之前。
提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管理学院新楼205办公室(邮编200051),谢老师收,电话:021-62373788  13818389273
提交方式:考生可以自行交至学校,也可以使用顺丰快递寄送(学校只接受顺丰快递,非顺丰同城)。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据文件标准自行评估身体状况,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如实申报,凡因未诚信申报、新生入学复查体检不合格影响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东华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复试相关的内容,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最终录取权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决定。本方案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由MBA中心负责解释。


九、申诉通道
本着对考生、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和公开,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果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下述邮箱或电话进行投诉、申述。
申诉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1-62373958/62373788
邮箱:mbazs@dhu.edu.cn  


联系方式:
东华大学 MBA 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882 号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新楼二楼
电话:021-62373958/62373788
网址:http://mba.dhu.edu.cn
邮箱:mbazs@dhu.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环节。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精神,按照上海市教委要求,结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领导
(一)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保障小组。由研究生院牵头,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信息化办公室、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共同落实有关复试的各项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成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处和研招办工作人员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切实落实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招生工作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
(二)严格加强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各学院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凡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责任书。
复试专家小组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协调组建。一般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级专技职务以上人员担任,组长原则上由学术带头人担任,复试专家小组的秘书应由专职教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可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导师参与。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或学科面较宽的学科(领域),可组织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工作,须现场集中,独立评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并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优化防控措施
坚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方针政策,按照“多病共防”原则,优化组考防控措施。采取现场复试的,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
第二条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根据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各学院分别确定两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复试方式
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可采取现场复试和远程网络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的同一专业应采取相同复试方式。
(二)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
全校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差额比例,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精准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
(三)科学设计复试内容
1. 考核内容:各学院在复试时,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学院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专业素质和潜力
通过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同时加强对专业外语能力的考核。
对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对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的考查。
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情商、性格、人格特征、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礼仪等综合素质。
2. 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成绩、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四)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 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网报时学历或学籍验证未通过者,须提供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加强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考生身份、考试资格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 加强复试监管
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
(五)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第三条 调剂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相同。
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学院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认真制定并公布调剂办法。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通过该调剂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第四条 录取
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计划。分别确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领域或方向)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如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我校前一年暑期学校、夏令营或优才计划并符合条件的本科应届生,享受学院相应的优惠政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可在复试时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报考、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当签署协议书。
全日制考生的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学籍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据文件标准自行评估身体状况,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如实申报,凡因未诚信申报、新生入学复查体检不合格影响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条 监督与复议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本学院的复试过程,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工作巡视组对学院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抽查,加强监管,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第六条 信息公开
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并结合教育部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及时公布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与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安排、复试招生人数等信息。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如教育部或上海市有新文件精神,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3355
监督和举报电话:021-67792259
Email:jwjc@dhu.edu.cn
复试成绩、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根据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各学院分别确定两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各学院由专人负责管理复试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
全校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差额比例,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精准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
(三)科学设计复试内容
1. 考核内容:各学院在复试时,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学院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专业素质和潜力
通过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同时加强对专业外语能力的考核。
对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对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的考查。
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情商、性格、人格特征、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礼仪等综合素质。
2. 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成绩、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四)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 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网报时学历或学籍验证未通过者,须提供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 加强复试监管
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
(五)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精神,按照上海市教委要求,结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领导
(一)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学校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
学校成立后勤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研究生院、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化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共同落实有关复试的各项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精准识别复试过程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成立舆情处理工作小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学生处等部门组成,发现并及时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舆情。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成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门、研究生院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招生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一般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根据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
复试专家小组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协调组建。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级专技职务以上人员担任,组长原则上由学术带头人担任,复试专家小组的秘书应由专职教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可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导师参与。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或学科面较宽的学科(领域),可组织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工作,须在视频监控下独立评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并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复试工作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
第二条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根据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各学院分别确定两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各学院由专人负责管理复试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
全校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差额比例,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精准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
(三)科学设计复试内容
1. 考核内容:各学院在复试时,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学院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专业素质和潜力
通过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同时加强对专业外语能力的考核。
对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对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的考查。
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情商、性格、人格特征、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礼仪等综合素质。
2. 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成绩、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四)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 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网报时学历或学籍验证未通过者,须提供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 加强复试监管
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
(五)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第三条 调剂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调剂志愿。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相同。
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学院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认真制定并公布调剂办法。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通过该调剂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第四条 录取
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计划。分别确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领域或方向)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如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在分数线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我校前一年暑期学校、夏令营或优才计划并符合条件的本科应届生,享受学校相应的优惠政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可在复试时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报考、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
体检要求: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学籍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据文件标准自行评估身体状况,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如实申报,凡因未诚信申报、新生入学复查体检不合格影响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条 监督与复议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本学院的复试过程,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工作巡视组对学院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抽查,加强监管,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第六条 信息公开
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并结合教育部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及时公布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与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安排、复试招生人数等信息。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如教育部或上海市有新文件精神,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3355
监督和举报电话:021-67792259
Email:jwjc@dhu.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决策部署,按照上海市教委要求,结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知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领导
(一)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保障小组,由研究生院统筹,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基建后勤处、信息化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共同落实有关复试的各项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成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门、研究生院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招生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一般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根据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
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协调组建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级专技职务以上人员担任,组长由学术带头人担任,复试专家小组的秘书应由专职教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可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导师参与。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或学科面较宽的学科(领域),可组织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工作,须现场集中,独立评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复试工作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
第二条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根据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各学院分别确定两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一)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
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各学院由专人负责管理复试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
全校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差额比例,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精准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
(三)科学设计复试内容
1.考核内容:各学院在复试时,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学院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专业素质和潜力
通过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同时加强对专业外语能力的考核。
对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对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的考查。
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情商、性格、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成绩、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四)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网报时学历或学籍验证未通过者,须提供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加强复试监管
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
(五)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复试结果。
第三条 调剂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相同。
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学院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认真制定并公布调剂办法。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通过该调剂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第四条 录取
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计划。分别确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领域)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在分数线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我校前一年暑期学校或夏令营并符合条件的本科应届生,享受学校的优惠政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可在复试时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报考、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学籍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据文件标准自行评估身体状况,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如实申报,凡因未诚信申报、新生入学复查体检不合格影响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条 监督与复议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本学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工作巡视组对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和抽查,加强监管,以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第六条 信息公开
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并结合教育部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及时公布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安排、复试招生人数等信息。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如教育部有新文件精神,按教育部新文件精神执行。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3355
监督和举报电话:021-67792259
Email:jwjc@dh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东华大学

2021 年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MPAcc/MF/物流工程与管理/MIB
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统考拟招录人数

全日制专业学位

125300

会计硕士

93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100

金融硕士

35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22

 
全日制专业学位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28

 
 二、复试安排
 
(一)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考生于 2021 3 24 17:00 前提交复试材料,材料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后缀必须是 zip,大小不超过5M),上传地址:https://dhudisk.dhu.edu.cn:443/link/ACBBFD920415FFBE6C32C33475069F44
复试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往届生须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学    历校验未通过的,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扫描件/照片;
(2) 应届生须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文件。报名时学籍校验未   通过的,还需提交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
3、考生本人签名、签署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yjszs.dhu.edu.cn/34/2e/c7128a275502/page.htm,   附件一)扫描件/照片。《诚信复试承诺书》须下载打印,认真阅读后亲笔签名确认。
4、学院要求的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可以包括大学本科成绩单、个人陈    述、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作品集、专家推荐信等。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提供    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复试平台

远程在线复试,复试平台为中目,备用应急平台为腾讯会议,中目平台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可见东华大学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dhu.edu.cn/)《东华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二.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由英语能力、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构成。  英语能力(30 分):考察学生英语口语、专业英语水平等方面。
专业素质和潜力(90 分):考察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及应用、专业前沿等方面。
综合素质能力(100 分):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方
面。

2、复试形式:

(1) ppt 自述(6 分钟):包含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学习经历、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前 3 分钟用中文汇报, 后 3 分钟用英文汇报,中英文内容不得重复,后 3 分钟的英文不是对前 3 分钟中文的翻译。
(2) 综合面试(14 分钟):包含中文、英文问题。考生随机抽取一组测试题,答题结束后进行互动问答。说明:政治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面试时间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2021 年 3 月 26 日

025100

金融硕士

2021 年 3 月 26 日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2021 年 3 月 27 日

125300

会计硕士

2021 年 3 月 28 日

面试当天复试秘书通过直播方式组织考生在线随机确定面试次序,政治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设备测试时间:考生设备具体测试时间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远程复试详细安排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考生邮箱。请仔细阅读并按指定要求回复邮件,做好相应准备。
 
 

(五)复试准备资料、设备及环境要求1.资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已开通下载)
(3) 黑色签字笔和白纸2.设备及环境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远程复试平台为中目软件,请考生提前在面试设备及监控面试设备上安装且熟练操作。
考生需准备以下设备且复试环境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持“双机位”运行的设备。主机位为面试机位,需要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 (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保障视频和音频的传输。辅机位为监控机位,需要带摄像 头的智能手机或电脑(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保障视频传输。 如果电脑、手机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应提前配好 摄像头、麦克风。不允许佩戴耳机。 复试前按要求调试好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面试机位)从正面拍摄,对准考生本人,确保考 生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拍摄画面中。辅机位
(监控机位)从考生侧后方 45°拍摄,距离 1-2 米,确保 辅机位能从侧后方清晰显示考生上半身及复试环境, 复试专家组能够从辅机位清晰看到主机位屏幕。屏幕显示效果图如下: 

 
(2)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 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3) 独立、明亮、安静的复试空间。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无其他人员进入。复试前   需 360 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复试专家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
(4) 复试过程中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须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   复试的应用程序
 (六)网络远程复试考试要求
1、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
2、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
3、考生复试时须按学院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完成考生身份核对    及验证。
4、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试工作人员通知时间上线参加复试的,迟到 20 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复试时不得遮盖面部及耳朵,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允许佩戴耳机,以便于核对考生身份及复    试全程实时监控。
6、考生复试时,不得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若有违反,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复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座位。仅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独立空    间,禁止他人进出。
8、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考试工作人员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    考场。
9、复试中,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1)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2)    用 WiFi 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学院复试考试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七)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东华大学和报    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    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 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的内容,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四、复试组织

成立各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   当年无直系亲属涉及考试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五、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 220 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政治测试需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低于 132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告知拟不录取考生,请勿来电垂询。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dhu.edu.cn/)进行统一   公示。
本方案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由 MBA 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申诉方式:

东华大学 MBA 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1882 号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新楼二楼申诉联系人:董老师
申诉电话:021-62378951/62379912
网址:http://mba.dhu.edu.cn 邮箱:mbazs@dhu.edu.cn
微信公众号:东华大学 MBA 教育中心
 
 
 
东华大学 MBA 教育中心 2021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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