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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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
二、招生方式和规模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择优录取。
2021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规定,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骨干计划”招收2人,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5日
2.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妥善保存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定向考生在报考前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确认(函报确认)
考生报考资格须经信息确认审核,确认方式为函报确认。
1. 函报确认所需材料:
(1)《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信息表本人照片应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日期应为2021年3月1日后)。
(3)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4)《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
(5)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单位的在校生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须由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6)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所列各项材料复印件。
2.确认方式和时间:
所有考生网报后需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审核,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资格审核确认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2日之前将函报确认材料通过EMS邮寄至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报送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mdyzb@163.com)。
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1号楼(南配楼)20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四、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初试包括外语(不含听力)及一门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四)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程。
(五)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五、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学校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考试成绩、科研和创新能力,择优确认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七、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10000元/年。
(二)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档案未转入我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年15000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在校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择优评定,用于奖励支持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研究生院)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10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3.研究生兼任“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补贴。
九、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参考资料书籍或往年试题。
(二)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相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2.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doc
附件4.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docx
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和规模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2020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
三、报名程序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考生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16日
2.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妥善保存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定向考生在报考前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考生报考资格须经现场确认审核,审核方式可选择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
1.现场确认审核
现场确认考生须本人于2020年3月24日到学校研究生处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标准200元/人),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2.函报确认审核
函报确认考生须于2020年3月21日之前将报考确认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境外学位认证报告提供复印件)通过EMS邮寄至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报送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函报确认的考生须于考试报到时携带报考材料原件至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复核,并缴纳报名费。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1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政审表》
(4)《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5)本科或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单位的在校生证明、学生证原件、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7)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所列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
所有学生网报后需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入学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考试时间:2020年4月21日—4月22日
(一)初试
初试科目:外语(不含听力)及一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名称请查询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初试时间及地点以我校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二)复试
复试科目:笔试和面试
复试在各博士培养单位进行,复试时间及地点以我校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五、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考试成绩、科研和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七、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1万元/年。
(二)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档案未转入我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年1.2万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在校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择优评定,用于奖励支持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研究生处)更好地完成学业。
3.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补贴。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参考资料书籍或往年试题。
(二)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学校网址:http://yjsc.nun.edu.cn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附件1.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政审表.doc
附件4.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docx
北方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方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方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委高校。学校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56个民族的硕士生、本科生、预科生2万余人。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数学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金融等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认真学习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并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和规模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3)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大核心(CSSCI)期刊目录》中的期刊上,发表过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2.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妥善保存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委培、定向考生须提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到学校研究生处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标准200元/人),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北方民族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1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4.本科或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论文评阅书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6.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单位的在校生证明、学生证原件、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相关培养单位盖章)。
7.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所列各项材料。
五、入学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外语(不含听力)及一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名称请查询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初试时间及地点以我校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二)复试
复试科目: 笔试和面试
复试在各博士培养单位进行,复试时间及地点以我校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三)复试期间由我校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考试成绩、科研和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七、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1万元/年。
(二)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对于没有固定收入且档案未转入我校的非少干博士研究生除外)。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在校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择优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人事档案在研究生处)更好地完成学业。
3.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补贴。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若有一门考试科目缺考或违纪,该考生所有科目试卷均不进行评阅。
(三)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章程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学校网址:http://yjsc.nun.edu.cn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附件:1.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书
2.北方民族大学2019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知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5月27日-29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生安全平稳顺利的考试,依据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前准备
1.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
2. 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③考前14天有发烧(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
3. 考前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考试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区防疫政策和考试要求。
4. 确保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性,并提前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准备博士报考材料。
5. 备考期间,外出佩戴口罩,要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6. 赴考前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疫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二、入场检查
1. 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区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动态绿色行程码进入考场。
2. 考生进入考场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3.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佩戴口罩。
4. 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
5. 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三、考试要求
1.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考试前请认真阅读《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
2. 考生考前身体状况或出行记录异常的,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部门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
3. 严禁考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词典、耳机、手环等有拍照、存储、编程、查询功能以及具有发送和接收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一旦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4. 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间距,不得在考场区域滞留。
5. 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健康声明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北方民族大学博士毕业条件
一、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2)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
二、招生方式和规模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择优录取。
2021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规定,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骨干计划”招收2人,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真实,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5日
2.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妥善保存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定向考生在报考前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确认(函报确认)
考生报考资格须经信息确认审核,确认方式为函报确认。
1. 函报确认所需材料:
(1)《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信息表本人照片应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日期应为2021年3月1日后)。
(3)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4)《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
(5)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单位的在校生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须由培养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6)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所列各项材料复印件。
2.确认方式和时间:
所有考生网报后需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审核,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资格审核确认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2日之前将函报确认材料通过EMS邮寄至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报送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mdyzb@163.com)。
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1号楼(南配楼)20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四、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初试包括外语(不含听力)及一门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四)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程。
(五)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五、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学校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考试成绩、科研和创新能力,择优确认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七、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10000元/年。
(二)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档案未转入我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年15000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在校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择优评定,用于奖励支持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研究生院)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10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3.研究生兼任“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补贴。
九、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参考资料书籍或往年试题。
(二)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相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2.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doc
附件4.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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