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西北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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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三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下称“直博生”)。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下称“推免生”)接收阶段,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不含专业博士学位),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20%。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西师发〔2019〕152号)。
(二)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
(三)“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4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人数)。《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专业以研招网可报名专业和学院发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部分导师或专业可能不参与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与各专业、方向导师联系,确定2022年是否招生或招生人数后再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招生计划4人,仅在以下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没有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单列(拟招生6人)。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直博生”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硕博连读生应为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入学前,下同)。
(六)“申请-考核”制应为: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申请“少干计划”的应届考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申请教育博士的考生,根据教指委规定,年龄不限。
(七)“思政骨干计划”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骨干(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6.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心理学(0402),其他专业不接收。
(八)“少干计划”报考条件
1.须为少数民族,不招收汉族考生。
2.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3.招生专业: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仅在以上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其他专业不接收“骨干计划”,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无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九)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045171)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045172)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045173)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045174)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5.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
6.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7.报名期间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提供证明材料:
①工作年限证明(3年或5年以上)
②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证明)
③工作岗位证明(符合报考领域要求,如:学校某办公室科长、副处长、处长等;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等;学校副书记、支部书记、辅导员等)。
(十)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十一)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
(十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流程
“直博生”报名在“推免生”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进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分为以下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2022年1月15日—3月4日)
考生在确定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及导师招生情况后,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完成报名并缴费(120元)。未按期网报、缴费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2022年4月1日—4月6日)
1.《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
2.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门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7.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8.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
①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三)报考资格初审(2022年4月8日—4月11日)
各招生学院根据各类选拔方式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审核结果名单。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六、评价考核
4月15-4月18各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博士考核选拔工作。根据学院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排序方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并公示3个工作日,4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复审。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招生学院提交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如有其它变动,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四)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奖助学金和住宿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3000元/年。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3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优秀学业奖学金,分别资助18000元、14000元、1000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直接评定博士学业三等综合奖学金。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2021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6000万元。
我校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被褥自行解决),住宿费标准如下:
博士2人间:1200元/年/人;
硕士4人间:1100元/年/人。

九、基本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30000元(“直博生”50000元)。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40000元。
如国家下达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按照发改委、物价局备案金额执行。

十、违规处理
(一)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上报录取库同时,将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四)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它
(一)博士生招生考试当中使用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二)在培养过程中经招生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经招生单位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招生单位应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三)考前登陆我校网站(https://yjsy.nwn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任何环节,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如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提前前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我校招生计划中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不含骨干计划、思政专项和教育博士)。
(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八)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九)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6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行政2号楼218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海山  洪小斌  陶冰清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网址:https://yjsy.nwnu.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二)直博生。指符合条件的我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不含专业博士学位),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20%。
(三)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
(四)申请-考核。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0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人数)。《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专业以研招网可报名数据为准,部分导师或专业不参与统考招考或不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与各专业、方向导师联系,确定2021年是否招生或招生人数后再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招生计划4人,仅在以下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没有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单列(拟招生6人)。

四、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一)普通学术型博士报考条件(以下前三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已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考招生硕士生,且在2021年9月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1年入学)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有A类论文(著作)1篇(部)或B类论文2篇(按西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分类办法认定,下同)。
4.本科和硕士均为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不得报考。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直博生条件(推免阶段完成)
1.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
(三)“硕博连读”条件
1.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入学前)。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学业成绩良好;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符合各招生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申请-考核”条件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学业成绩良好;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原则上应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4.符合各招生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规定的其他条件。
5.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可适当降低相关要求。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7.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骨干(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8.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心理学(0402),其他专业不接收。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1.须为少数民族,不招收汉族考生。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提供副高职称及论著原件和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招生专业: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仅在以上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其他专业不接收“骨干计划”,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无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汉语国际教育045174) 研究生报考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有 3年以上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3.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优先。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国家下达招生指标类型为准),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学校课程与教学045171、学生发展与教育045172和教育领导管理045173) 研究生报考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至2021年9月)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学校课程与教学(045171)招生对象为: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
学生发展与教育(045172)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教育领导与管理(045173)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年龄不限,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类型为准),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五、普通招生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并缴费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西北师范大学”。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注意报名网站提示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显示不通过的,应及时向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1.缴费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
2.报名费:120元。
3.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4. 未按期网报、缴费或提交要求的材料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参加统考招生的考生于2021年4月22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生发展中心一楼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如下(点击相应表格名称下载):
1.《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doc》。
2.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4.《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5.《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门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6.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8.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9.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
①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
①副高及以上职称材料;且有A类论文(著作)1篇(部),或B类论文2篇(按西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分类办法认定)
②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材料齐全、审查合格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4月17日-22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资格审查期间加盖研究生院招生部公章。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1.外国语(1xxx)、业务课一(2xxx)、业务课二(3xxx),均为笔试。
2.初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25日。
3.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六、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考试
(一)试点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教育技术学院。
(二)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事宜,学院另行通知。

七、录取
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各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单位和学科实际,在复试前制定录取办法,并向考生公布。
考生初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各单位根据复试录取要求,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平台提交初步录取意见(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考生录取类别按照学校文件执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考生复试时在西北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奖助学金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奖励3万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每年2.3万元,还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李政道奖学金、李秉德教育基金等,在读研究生可根据相应奖学金评定细则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校予以奖励。

九、学习方式、基本学制和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30000元(直博生50000元)。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40000元;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为4年,学费15000元/年,共计60000元。学费按学年度缴纳。

十、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nwn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任何环节,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如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提前前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我校招生计划中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不含骨干计划、思政专项和教育博士)。
(六)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八)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6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行政2号楼218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海山  洪小斌  陶冰清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网址:https://yjsy.nwnu.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二)直博生。指符合条件的我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不含专业博士学位),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20%。
(三)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术型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16〕52号)。
(四)申请审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14〕105号)。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60人左右(含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人数)。《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专业以研招网可报名数据为准,部分导师或专业不参与统一招考或不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与各专业、方向导师联系,确定2020年是否招生或招生人数后再确定是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为单列专项计划。

四、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一)普通学术型博士报考条件(以下前三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已获博士、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0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有A类论文(著作)1篇(部)或B类论文2篇(按西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分类办法认定,下同)。
4.本科和硕士均为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不得报考。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直博生条件如下(已在推免阶段完成):
1.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
(三)“硕博连读”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课程学分修满且成绩合格。
2.硕士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申请人所学学科(专业)应与拟申请学科(专业)一致。
4.科研条件
人文社科类硕博连读生在学期间发表C类论文不少于1篇;
自然科学类硕博连读生在学期间发表B类论文不少于1篇。
5.外语成绩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水平。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四)“申请审核”条件
1.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往届硕士毕业生(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科研条件
人文社科类。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SSCI或C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拟申请学科(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自然科学类。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SCIE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拟申请学科(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3.外语条件
英语成绩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外语条件。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骨干(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8.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心理学(0402),其他专业不接收。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1.须为少数民族,不招收汉族考生。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提供副高职称及论著原件和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汉语国际教育045174) 研究生报考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有 3年以上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3.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优先。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学校课程与教学045171和教育领导管理045173) 研究生报考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至2020年9月)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学校课程与教学(045171)招生对象为: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045173)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年龄不限,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类型为准),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并缴费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统考:2020年3月10日—3月31日。
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西北师范大学”。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注意报名网站提示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显示不通过的,应及时向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及普通招考考生均需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网报、缴费或提交要求的材料者,报名无效)。
1.缴费时间:2020年3月10日—3月31日。
2.报名费:120元。
3.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四)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20年4月16日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本部教师发展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如下:
1.《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
2.《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骨干计划”考生提供)1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1份。
3.《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门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7.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8.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
①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9.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
①副高及以上职称材料;且有A类论文(著作)1篇(部),或B类论文2篇(按西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分类办法认定)
②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材料齐全、审查合格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4月12日-16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资格审查期间加盖研究生院招生部公章。

六、考试(考核)内容及考试(考核)时间
(一)普通招考考试内容及方式
1.外国语(1xxx)、业务课一(2xxx)、业务课二(3xxx),均为笔试。
2.初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19日。
3.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二)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招生时间2019年11月1日—2020年1月10日,招生学院具体安排,1月11日上报结果。

七、录取
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各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单位和学科实际,在复试前制定录取办法,并向考生公布。
考生初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各单位根据复试录取要求,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平台提交初步录取意见(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考生复试时在西北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博士奖助学金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奖励3万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每年2.3万元,还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李政道奖学金、李秉德教育基金等,在读研究生可根据相应奖学金评定细则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校予以奖励。

九、学习方式、基本学制和学费
全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30000元。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40000元;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为4年,学费15000元/年,共计60000元。学费按学年度缴纳。

十、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nwn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如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于4月25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六)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七)我校招生计划中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不含骨干计划、思政专项和教育博士)。
(八)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6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行政2号楼218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海山  洪小斌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网址:https://yjsy.nwnu.edu.cn/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1年5月11日之前)按照要求登陆研究生管理平台(http://210.26.109.51:83/)完成数据提交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签订协议

签订相关协议(2021年5月11日前完成)。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学校将属于单位及考生的协议书同考生录取通知一并寄送。非定向考生只采集信息,不邮寄协议书。

1.普通考生

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签订非定向或定向。签订非定向的考生毕业后自主择业。签订定向协议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由学校、考生和定向单位三方签订(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教育博士考生(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和汉语国际教育四个领域)

须由学校、本人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我校研究生院领取)(一式五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非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我校研究生院领取)(一式四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

须由学校、本人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国际交流专项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专项计划按照考生实际情况选择就业形势并完成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

二、调取档案

1.非定向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调取档案,其余考生不调档案。

2.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部网页下载《调档函》彩色打印调档函直接调取档案。若需要调档函原件请及时与我校联系。注意:请用机要邮寄或亲自转交档案,不得用快递邮寄档案,以免丢失。

3.往届毕业生调档工作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应届生须在毕业前完成档案调取工作,如因其它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时间调取档案者须由单位出具推迟发放档案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三、其它

1.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材料及档案必须邮寄回所在学院。招生学院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学院(730070) 各相关学院、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 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
1.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标准和和复试办法;
2.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3.负责组织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命题、评卷以及综合情况面试等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工作;
6.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拟定指导教师;
7.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其他问题的处理。
(三)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小组的职责:按照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博士复试考生的综合情况面试,做好面试记录。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分数线
考生类型 外语>= 专业课>= 总分>=
文科考生(不含专项计划) 45 60 190
理科考生(不含专项计划) 40 50 175
艺术考生(不含专项) 45 60 200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40 50 175
高校思政专项计划 50 55 175
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文科) 55 60 214
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理科) 55 60 200
 
 
2.复试名单的确定
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要求
(1)博士研究生招生是为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博士生复试是对博士研究生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积极探索和完善复试形式和办法,按照“分类指导,单独录取”的原则,突出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分别制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标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公开和有效性,不断提高选拔质量。
(2)各学院提前将复试标准和办法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告知考生。
   (3)各学院按招生专业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其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专人收集并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内容及形式
(1)博士生复试主要采用综合情况面试的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科研成果考核等,满分100分。科研成果的考核应该考虑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面试情况要有记录,结束后应该填写《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生复试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给出评语和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加试两门硕士期间基础课程,内容参考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学院。.
3.导师少于3人的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复试工作归属到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进行。
4.面试情况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录音录像由各学院办公室主任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为3年。
三、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时间:6月30-7月2日。
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考生在复试前需要准备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专利等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尤其是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复试前交复试小组。
2.体检安排:
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前往当地三甲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表于入学时交拟录取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体检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
3.7月3日前,学院提交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4.7月5日左右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普通学术型计划、教育博士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政专项计划分列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前予以公示。
(二)录取排序成绩为:(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学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学科、专业、方向或者招生导师进行排序。
(三)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数以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数为准,不准超计划录取。
   (四)根据学校《关于在职人员报考西北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规定》:“高校、科研院所等教学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既从事专业又从事管理工作人员按非专业技术人员对待),报考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后可以不转人事档案。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确系不能将人事关系转至我校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者,录取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术型招生计划(不含辅导员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10%以内。”学院录取考生中除高校和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外,不能将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不超过学术型指标的10%。
(五)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五、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本人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依照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质量,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纪委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三)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四)由于全国各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不一致,个别考生可能存在同时报考多个招生单位的情况,各专业应充分了解考生的动态,对已被外单位录取或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应及时排查、确认,以及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在职考生的调档问题,避免浪费招生指标。对浪费招生指标的学院将核减该学院次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西北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三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下称“直博生”)。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下称“推免生”)接收阶段,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不含专业博士学位),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20%。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西师发〔2019〕152号)。
(二)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
(三)“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4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人数)。《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专业以研招网可报名专业和学院发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部分导师或专业可能不参与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与各专业、方向导师联系,确定2022年是否招生或招生人数后再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招生计划4人,仅在以下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没有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单列(拟招生6人)。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直博生”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硕博连读生应为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入学前,下同)。
(六)“申请-考核”制应为: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申请“少干计划”的应届考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申请教育博士的考生,根据教指委规定,年龄不限。
(七)“思政骨干计划”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骨干(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6.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心理学(0402),其他专业不接收。
(八)“少干计划”报考条件
1.须为少数民族,不招收汉族考生。
2.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3.招生专业: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仅在以上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其他专业不接收“骨干计划”,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无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九)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045171)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045172)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045173)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045174)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5.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
6.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7.报名期间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提供证明材料:
①工作年限证明(3年或5年以上)
②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证明)
③工作岗位证明(符合报考领域要求,如:学校某办公室科长、副处长、处长等;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等;学校副书记、支部书记、辅导员等)。
(十)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十一)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
(十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流程
“直博生”报名在“推免生”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进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分为以下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2022年1月15日—3月4日)
考生在确定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及导师招生情况后,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完成报名并缴费(120元)。未按期网报、缴费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2022年4月1日—4月6日)
1.《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
2.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门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7.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8.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
①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三)报考资格初审(2022年4月8日—4月11日)
各招生学院根据各类选拔方式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审核结果名单。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六、评价考核
4月15-4月18各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博士考核选拔工作。根据学院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排序方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并公示3个工作日,4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复审。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招生学院提交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如有其它变动,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四)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奖助学金和住宿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3000元/年。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3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优秀学业奖学金,分别资助18000元、14000元、1000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直接评定博士学业三等综合奖学金。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2021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6000万元。
我校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被褥自行解决),住宿费标准如下:
博士2人间:1200元/年/人;
硕士4人间:1100元/年/人。

九、基本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直博生”学制5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30000元(“直博生”50000元)。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学费10000元/年,共计40000元。
如国家下达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按照发改委、物价局备案金额执行。

十、违规处理
(一)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上报录取库同时,将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四)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它
(一)博士生招生考试当中使用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二)在培养过程中经招生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经招生单位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招生单位应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三)考前登陆我校网站(https://yjsy.nwn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任何环节,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如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提前前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我校招生计划中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不含骨干计划、思政专项和教育博士)。
(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八)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九)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6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行政2号楼218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海山  洪小斌  陶冰清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网址:https://yjsy.nw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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