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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华东师范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正文
华东师范大学是34所自划线高校,此篇仅作参考。一、(一)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普通考生复试成绩最低要求要达到教育部制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即采用A类考生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45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为:总分满分为500分的普通考生总分不低于254分。总分满分为300分的联考考生总分不低于160分。
各招生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培养要求提出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人数确定原则。凡是合格生源(符合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一般不超过1:1.5,即最多复试人数=招生人数×1.5。
考虑到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并接受多所其他高校的复试,所以调剂复试比例可以适当扩大,但最高不得超过1:3。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根据复试比例,按报考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按照跟我校招生简章一同公布的《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按照预先公布的方案: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优先顺序1:1确定复试名单: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优先,理工科优先,专业学位优先、学科均衡优先(即复试名单尽可能平均分配在不同的学科门类或者一级学科中,并且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成绩优先。
2016年我校在各省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人数为:内蒙古5,黑龙江2,广西5,贵州4,云南3,西藏5,甘肃2,青海2,宁夏4,新疆6,新疆兵团3,其他省市3,共计44人。
二、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
(一)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各招生单位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区别,避免重复考核。
(二)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实验技能等),形式可以是笔试、口试、实践环节任选,也可以并用,具体由招生单位根据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自行组织。
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考核形式可以多样,由招生复试小组决定。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招生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1.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成绩×1.5+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0.6(即复试满分为120+150+60=330)。
三、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98分(330×0.6)为复试合格,低于198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一志愿考生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调剂复试考生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学校,初试科目也不完全一致,初试成绩可比性差,调剂复试考生与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分别排序,具体由招生单位决定复试权重涉及的科目和比重以及录取排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上海市教硕-规培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复试日期
我校统一复试时间为在3月23日-3月30日,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具体的复试日程,个别院系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延后或提前。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需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六、调剂复试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我校部分专业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复试,调剂要求和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决定。
我校接收调剂复试的一般条件为:考生调入我校专业的合格生源不足;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调剂复试(无论是校内调剂还是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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