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21湖南工商大学法学综合课二专业(学硕)研究生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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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工商大学法学综合课二专业(学硕)研究生考试大纲正文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 法学综合课二

一、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刑法总论75分 ,民法总论75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简  答  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论  述  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民法总论》部分
●考试目标:
1.系统地掌握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体系和结构,掌握民法的基本研究方法。
2.掌握本学科的专业术语,考察对民法调整对象、渊源、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及民事权利变动基本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
3.能运用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和民法总则的法律规定,综合归纳、分析解决问题,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考试内容:
(一)民法总论概述
1.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3.民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
4.民法的历史沿革。
5.民法的本质。
6.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结构、功能,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内容。
7.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要素、民事法律事实的内容。
8.民事权利的分类与行使。
9.民事义务的分类。
10.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二)自然人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起止时间,胎儿利益的保护。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种类。
3.监护的类型,监护的设立和终止,监护人的职责。
4.自然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程序、后果、撤销。
5.自然人的住所。
(三)法人
1.法人的概念与学理分类。
2.中国民法总则中的法人体系。
3.法人的民事能力。
4.法人机关的概念、构成、法定代表人。
5.法人的住所。
6.法人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四)非法人组织
1.非法人组织概念、特点。
2.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3.合伙。
(五)民事权利客体
1.民事权利客体的含义与类型。
2.物的概念、特点,物的分类及意义。
3有价证券与货币。
(六)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3.意思表示。
4.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款。
5.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类型。
6.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类型、效力、撤销权行使。
7.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类型、效力。
(七)代理制度
1.代理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
2.代理的分类。
3.代理权的概念、授予、行使、消灭。
4.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概念、特点、类型、后果。
(八)民法上的时间
1.时效制度概述。
2.诉讼时效的概念、适用范围、计算、中止、中断、延长。
3.除斥期间的概念、特征,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4.期限。
《刑法总论》部分

●考试目标:
本考试目标旨在考察学生应能准确理解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对相关理论争议有所了解并形成自我认知,能运用刑法总论知识及相关理论来初步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1.从绪论上把握刑法性质、刑法立法与刑法解释,掌握刑法基本原则内容及其价值实现,刑法效力范围。
2.从犯罪论和刑罚论上系统掌握刑法总论规定的犯罪和刑罚等基本范畴的学理观点与理论研究动态。
3.从规范上掌握刑法制度内容(含相关司法解释),能运用理论就常见刑法问题进行学理解读和漏洞填补。
4.就具体案件中灵活运用刑法知识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就刑法立法问题提出理论解决方案。
5.准确、恰当地使用刑法学总论的专业术语、有关范畴和原理,分析问题做到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考试内容:
本考试内容涉及刑法绪论、犯罪论和刑罚论三大模块。
第一模块 刑法绪论
(一)刑法概说
1.了解刑法的概念和我国刑法的发展变化过程,了解我国刑法的根据和任务,理解和掌握刑法的性质、体系和刑法的解释。 
2.重点考察: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创制和完善;刑法的根据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1.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理解和掌握我国刑法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
2.重点考察: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三)刑法的效力范围
1.了解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理解解决刑法的效力范围问题的主要原则,掌握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2.重点考察: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二模块 犯罪论
(四) 犯罪和犯罪构成概念
1.了解犯罪和犯罪构成的概念,理解犯罪的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掌握犯罪和犯罪构成的联系和区别。
2.重点考察:犯罪概念;犯罪构成。
(五)犯罪构成客观要素(不法)
1.了解行为主体、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及因果关系、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理解主体的特殊身份和单位犯罪;掌握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条件。
2.重点考察:危害行为(含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正当防卫的判断。
(六)犯罪构成主观要素(责任)
1.了解罪过形式、意外事件、犯罪目的和动机、认识错误的概念和内容;理解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类、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及其类型、犯罪过失的概念及其类型;掌握各种罪过形式及类型的区别和联系及其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2.重点考察: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故意;犯罪过失;认识错误。
(七)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1.了解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概念;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理解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掌握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类型;犯罪预备、犯 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2.重点考察: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犯罪既遂形态;犯罪预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中止形态。
(八)共同犯罪形态
1.了解共同犯罪的概念、条件和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理解共同犯罪的认定;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共同犯罪的概念、条件和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2.重点考察: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九)罪数形态
1.了解罪数判断的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理解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结合犯、连续犯、牵连犯的概念、特征和处断原则;掌握罪数判断的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
2.重点考察: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
第三模块 刑罚论
(十)刑事责任与刑罚概念
1.了解刑事责任、刑罚的概念;理解刑事责任的根据、刑罚功能的基本含义;掌握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刑罚的功能与目的
2.重点考察:刑事责任的根据;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
(十一)刑罚的体系
1.了解刑罚体系的概念和特点、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概念及适用;理解刑罚体系的结构、死刑的适用与限制;掌握各种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内容、适用对象和范围。
2.重点考察:刑罚体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
(十二)刑罚的裁量
1.了解刑罚裁量的概、一般原则和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和缓刑制度的概念;理解各种刑罚裁量情节的含义和内容,构成累犯的条件、自首的种类和条件、立功犯的处罚、数罪并罚的方法和运用、缓刑的适用对象和法律后果;掌握刑罚裁量原则和情节的基本内容和适用。
2.重点考察:刑罚裁量的原则;刑罚裁量的情节。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十三)刑罚的执行
1.了解刑罚执行的概念、特点;减刑、假释的概念、条件、程序、后果。理解减刑、假释的概念、条件。掌握减刑、假释的概念、条件、程序、后果。
2.重点考察:刑罚执行概述;减刑;假释。
(十四)刑罚的消灭
1.了解刑罚消灭的概念及原因;时效的概念和意义;我国刑法规定的时效期限和计算方法。赦免的概念和种类。理解追诉时效的概念和内容。掌握追诉期限及其计算方法;时效的中断与延长。
2.重点考察:刑罚消灭概述;时效;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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