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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方案正文
黑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专业化的需要而设立的。公共管理水平决定了国家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的程度,因此,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部门和相应企事业单位等培养既有公共管理理论基础,又具有管理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求学员应具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意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开放和创新意识。
2.熟练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及复合型、应用型的业务技能;能够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工具运用技能;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学科知识的新发展、新趋势,占领学术研究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前沿;具备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的实际技能。
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实际能力,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具体问题的实际技能。它主要包括调研、分析、判断、决策、组织、人事、沟通、协调、指挥、控制、监督、激励等各方面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科涉及到的现代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方面的知识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能够独立从事公共部门尤其是党政机关的领导、组织、人事、政策研究以及其他公共服务工作的实际能力。
4.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外文原版文献,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团队精神和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能适应公共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一般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非政府公共机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部分大型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方式及年限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在职攻读”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2-4年,课程学习既可以采用业余时间(周末、晚上),也可以集中授课学习。在校学习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
2.“全日制”类。学习期限为2-4年,采用学分制。学员在校脱产1年半,修完MPA课程后回工作单位实习和做毕业论文。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学位课程设置包括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8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学员应根据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习实践活动,在公共管理相关专业部门实习累计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
核心课 | 必设课程 |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 32 | 2学分 |
外国语 | 48 | 3学分 | ||
公共管理 | 48 | 3学分 | ||
公共政策分析 | 32 | 2学分 | ||
选设课程 | 政治学 | 32 | 2学分 | |
社会研究方法 | 32 | 2学分 | ||
宪法与行政法 | 32 | 2学分 | ||
公文写作 | 32 | 2学分 | ||
专业方向必修课 |
专业方向一: 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 |
管理哲学 | 32 | 2学分 |
公共管理前沿问题 | 32 | 2学分 | ||
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论 | 32 | 2学分 | ||
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 32 | 2学分 | ||
行政改革专题 | 32 | 2学分 | ||
公民社会理论研究 | 32 | 2学分 | ||
专业方向二: 公共组织管理 |
非营利组织管理 | 32 | 2学分 | |
公共行政组织理论 | 32 | 2学分 | ||
政府危机管理 | 32 | 2学分 | ||
公共预算管理 | 32 | 2学分 | ||
专业方向三: 人事管理 与制度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 32 | 2学分 | |
比较公务员制度 | 32 | 2学分 | ||
公共伦理问题研究 | 32 | 2学分 | ||
事业单位改革专题 | 32 | 2学分 | ||
专业方向四: 社会保障 与社会管理 |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 32 | 2学分 | |
社会保障制度与方法 | 32 | 2学分 | ||
国外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 | 32 | 2学分 | ||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 | 32 | 2学分 | ||
社会福利管理专题研究 | 32 | 2学分 | ||
专业方向五: 政策科学与领导艺术 |
政策设计与评估 | 32 | 2学分 | |
比较公共政策 | 32 | 2学分 | ||
管理创新与领导艺术 | 32 | 2学分 | ||
领导方略与魅力 | 32 | 2学分 | ||
专业方向五: 区域与部门治理 |
区域经济管理 | 32 | 2学分 | |
城市及区域规划与管理 | 32 | 2学分 | ||
交通规划与管理 | 32 | 2学分 | ||
社区管理 | 32 | 2学分 | ||
选修课 | 专题讲座 | 16 | 1学分 | |
农村公共事业管理 | 32 | 2学分 | ||
社会调查方法 | 32 | 2学分 | ||
管理心理学 | 32 | 2学分 |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32 | 2学分 | ||
公共卫生管理 | 32 | 2学分 | ||
财政与税收管理 | 32 | 2学分 | ||
现代领导科学 | 32 | 2学分 | ||
社会工作 | 32 | 2学分 | ||
反腐败制度研究 | 32 | 2学分 | ||
土地资源管理 | 32 | 2学分 | ||
公共服务理论 | 32 | 2学分 | ||
社会管理理论与实践 | 32 | 2学分 | ||
土地利用与政策 | 32 | 2学分 |
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已建立起“双师型”师资队伍。
专职教师:
何颖,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行政哲学。
教军章,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公共组织理论、管理思想史。
陈辉,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人事管理哲学、制度哲学。
张晓锋,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公共政策、领导科学。
王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行政伦理、公文写作与处理。
叶富春,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与政府管理、中国政府与政治。
安成日,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战后东亚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刘丽伟,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社会保障、医疗管理。
曲文勇,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社会管理、应用社会学。
刁利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论、俄罗斯行政改革。
袁红英,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行政哲学。
王连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外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
文长春,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哲学、比较政治学。
宋琳霖,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公共政策、社会保障管理。
段绪柱,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非营利组织管理、农村公共事业管理。
周桂林,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网络社会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徐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法律社会学、有组织犯罪研究。
刘志勇,双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反腐败制度研究、中国政治法律制度。
曹丽新,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哲学、比较政治学。
张继亮,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管理哲学、教育管理。
张博,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服务型政府、人事管理。
高红,博士、讲师。研究方向: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
陈珏,博士、讲师。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与政策。
孙志丽,博士、讲师。研究方向:社会管理、经济社会学。
付传,博士、讲师。研究方向:公共伦理、公文写作与处理。
李沫,博士、讲师。研究方向:公共伦理、社会保障管理。
吴永忱,博士、讲师。研究方向:公共组织理论、责任政府。
兼职教师:
张奎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张锡勤,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哲学、伦理学。
王晓东,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西方哲学、管理哲学。
王国有,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管理哲学。
关健英,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伦理学、行政伦理。
郭力,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比较经济学。
刘春萍,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行政法。
刘东辉,黑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管理哲学、地方政府治理。
郭晓华,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公务员制度。
马国君,黑龙江省委巡视员。研究方向:人事管理、地方政府治理。
许兆君,鸡西市委书记、博士。研究方向:技术经济与管理、管理哲学。
石双柱,教授。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文化哲学。
宣传国,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处长。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
孙玉军,中共富锦市委组织部长。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人事管理。
张志娟,鹤岗市工信委副主任。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公共组织理论。
六、教学形式
以课程教学和案例教学为主要形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公共管理实际问题融入课程教学之中,对典型的国内外公共管理实例进行深度分析和研究,建立公共管理学科前沿性知识与中国公共管理实践紧密联系的平台,着力培养和训练学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调对学员总揽全局、宏观决策、处理复杂问题、应对危机事件、依法行政、专业化和科学化管理等能力的系统训练。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全面推行案例教学方式。采用启发式、研讨式、辩论式、情景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员实际能力培养,使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习题作业、社会调查、实习、测验、考试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强化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在教学手段上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媒介技术,使学员能够熟悉并掌握现代教学媒介的操作方法。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学习和研究大量管理案例;每门课程必须完成3次以上的习题作业或撰写2篇以上的小论文或调查报告;其成绩汇入相应课程总成绩之中。
2.聘请资深政府官员和有影响的专家学者讲授具有现实性、前沿性和启发性的公共管理问题专题;专门组织高质量、高层次的研讨课程,组建互教互学的学习性研讨小组,发动学员就某些公共政策或公共领域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展开深度讨论与交流,使理论知识学习具有明确的针对性。
3.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从事高级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有关培养环节的具体工作,以突出专业培养的实用性。
4.强化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规定完成实践活动的工作量。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活动,其方式将分为集体参观调查和学员独立调研二种,核心精神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由导师组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5.加强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训练。严格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执政方针,重视和加强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以古今中外生动的实例阐释公共职业操守准则,使学员真正明确执政为民和管理为民的本质意义。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后即可撰写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MPA学位论文选题应符合MPA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学位论文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紧密结合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针对政府部门与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公共管理实践需求,在导师指导下,通过调查研究,结合学员本职工作、特长及兴趣,选择公共管理某一领域具有实际意义的课题。
2.开题报告会:选题完成后,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撰写开题报告并打印,于规定时间举行公开的开题报告会。
3.论文形式: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报告、重大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或技术,发现、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
4.论文质量要求:MPA学位论文应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总工作量应不少于6个月,论文的文字数量应不少于3万字;文章层次清楚,逻辑结构科学合理。指导教师必须对论文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并对MPA学员是否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工作进行监督。
5.优秀MPA研究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提前时间不超过半年);正常情况下不能按时毕业者作结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黑龙江大学MPA管理中心审核、学校研究生学院批准后可以延期毕业,但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
6.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黑龙江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
八、办学环境
为保障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的办学质量,为政府及社会输送高水平的管理人才,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为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优良的办学环境及学习条件。
1.硬件设施
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拥有独立办公用房11间,其中大型多媒体教室1间、小型多媒体教室1间、案例制作室2间、案例讨论室2间、个案制作室1间、电脑辅助电话访问室1间、小组工作室1间及办公室和独立资料室各1间。另外,拥有合用大型多媒体教室4间,共享大型会议室1间。因此,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已经具备了优良的办学环境。
2.教学投入
黑龙江大学高度重视MPA教育中心教学投入,在资金、人员、设施等多方面对其提供政策支持。目前,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拥有包括中央监控平台、130余台电脑等在内的教学设备;中心资料室及文科资料基地拥有MPA专用书籍4万余册,另有外文文献3000余种;案例制作及其设备投入累积多达60余万元;为实现“课堂教学+网络学习”的全方位综合教学模式,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已经设置专门网站,在展示教学与科研成果的同时,为研究生提供了学习与交流的平台,网址http://www.hljumpa.com/Item/list.asp?id=1201;为保障实习实训的顺利进行,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为研究生提供人均3000元的实习费用。上述教学投入能够保证MPA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政府和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3.组织与制度建设
黑龙江大学的MPA教学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在组织建设方面,目前已经成立了以黑龙江大学校长为主任、两位副校长为副主任的MPA教学指导委员会(其功能相当于“MPA发展指导委员会”),以及负责具体执行的MPA教育中心和中心办公室。因此,黑龙江大学的MPA教育在组织建设方面已经逐渐走向成熟。
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始终把质量意识放在首位,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与“高标准严要求”的考风,并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规章制度保障其落到实处。在MPA教师资格、聘任、培训、管理、激励等方面;在教学标准、考试制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建立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以保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的顺利实施。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hljdx/yjsy_257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