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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我校拟定于2019年3月22日开始研究生复试报到(具体以学院复试安排为准),考试地点安排在温州大学茶山校区,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达到我校复试资格线的一志愿考生以及陆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20日开通,不少于12小时)上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生。
  二、报到及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3月22日开始(具体以学院复试安排为准)在各招生学院报到。
  复试报到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除携带1张1寸照片(体检用)、《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外,还需提供:
  1.《温州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表》(附件8)。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是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有)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或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9月1日前毕业)并准备加试。
  5.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有复试资格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携带初试时我校反馈的学历、学籍核验扫描件、成绩单方可复试;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调剂复试前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入伍时间在入学之后)和《退出现役证》。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同时还需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9:定向就业意向书)。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明确有工作单位,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原则上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后一周内办理完成,并EMS寄送温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以上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请于报到时交招生学院留存。
  8、考生若有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CET6复印件报到时交招生学院留存)、获奖证明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综合面试时提交复试小组。
  9、关于同等学力作如下说明: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考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要加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要加试;
  3)如是同等学力而在报名时未报同等学力的考生,请于本公告发布后三天内联系招生学院,申请并准备加试,逾期未主动提出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食宿及体检安排
  (一)住宿
  住宿由报考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详见附件4: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食宿指南)。
  (二)用餐:
  1)校内食堂:除教工食堂外,考生可凭支付宝在学校食堂扫码用餐。
  2)校外用餐:高教园区商务中心、创荣广场、茶山镇上等均有餐馆,可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支付。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3月22日(周五)报到时,在学院领取体检表和生化检验单,填好相关信息,贴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费(49元),缴费完毕后,体检表需在照片上加盖院章(骑缝章)后方为有效。体检无需空腹,禁食牛奶、鸡蛋、豆制品等高蛋白及油腻食物(详见附件6: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安排说明)。
  四、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由招生学院负责组织,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及橡皮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五、专业复试(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加试等)
  由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安排表会在学院网站上提早公布,详细的《**学院复试安排表》报到时由招生学院发给考生。
  专业课笔试科目见附件5: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科目一览表,有几选一科目的考生,最迟于考前三天与招生学院确定具体笔试科目,以备考题。
  复试:2小时/门,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3小时/门,综合面试:20分钟/人
  六、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由招生学院“思政考核小组”负责。考生需下载附件8、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填写并提交该表格,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七、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采用机考形式,具体安排和说明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七、其他
  1、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2、调剂生均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3、复试结束,请考生到招生学院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盖研招办公章);
  4、复试结束,请全日制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到研招办(南校区行政楼719B)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5、复试通过的调剂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限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回复是否接受待录取,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请尽快督促原单位将《人事档案》EMS寄至我校;
  6、因时间关系复试通知以此为准,不再另行寄发;
  7、请考生密切关注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wzu.edu.cn/zsw/。
  温州大学研招办
  2019.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