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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本年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复试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在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的投诉或举报,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处理。
  研招办咨询电话:021-28991712
  监督、申诉电话:021-28991033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具体工作。
  三、复试名单的产生方法
  (一)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90名,税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40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50名。视生源情况按120%~150%左右的差额比例组织复试。
  (二)达到2019年度国家一区(A类)复试基本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将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三)调剂复试名单的产生方法
  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招生公告相关规定开展。考生必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正式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在研究生处官网公布。
  四、复试时间
  预计于3月30日—3月31日进行,具体日期和安排以另行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期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具体要求请查询后续公布的复试报到安排。
  六、复试体检、思想政治考察
  (一)学校不统一组织复试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由考生在复试前前往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体检表(参见附件1)。
  (二)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应将盖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印章的思想政治考察意见表(附件2/3)在复试报到时提交。
  以上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其中任何一项有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所涉及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各专业复试方案
  【税务】
  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一)笔试:税收综合知识。


  考生应掌握当前我国税制改革最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国际税收的新趋势、新规则。试题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均指截止2018年10月1日之前由相关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颁布而且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等。
  (二)综合面试:经济学、税务专业知识、英语口语能力等。
  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组织现场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听说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8.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成绩的确定与使用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说测试为2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即满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3.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按录取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产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相关程序录取。
  【公共管理】
  一、确定复试名单
  (一)达到2019年度国家一区(A类)复试基本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按照120%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二)学校2019年MPA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为50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基本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管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以笔试、面试和申请材料审核评估的方式进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基础与思想政治理论”,主要考查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想政治理论素养。题型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材料分析和论述,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管理基础80分、思想政治理论20分。

  (二)面试
  面试着重考查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科研潜能;创新精神和能力;管理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心理健康素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组织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管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6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评估(背景评估)20分。
  1.管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别由面试组每位专家独立打分,全部专家打分的平均数为考生的得分。
  2.综合素质评估以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为依据,对考生的教育背景、工作背景(工作资历、岗位经历)、工作实绩(立功表扬受奖、论文、科研项目及成果)等情况进行评估。请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供审核,并应对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负责。审核材料主要包括:
  (1)《考生资格审查表》(包括学历、学位及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
  (2)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证)。
  (3)《思想政治考察表》(包括工作资历、岗位任职经历、近三年年终考核等级、思想政治及现实工作表现等信息)。
  (4)其它反映工作实绩、获奖情况、能证明本人职业技能专长和专业能力的材料(不超过5项)。
  三、考生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笔试分数(满分100分)+面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即满分的60%)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构成,其中初试全国联考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2)×40%。
  四、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相关程序录取。
  五、其他
  (一)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校进行审查,提交材料清单另行公布。
  (二)根据规定,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未尽事宜,以《上海海关学院2019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和相关复试工作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