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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及录取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通知》(教民厅〔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三)坚持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及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四)坚持严格过程监管,复试要做到全程录音录像。
  二、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一)普通计划: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考生分数线)"为学校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二)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48分,学校划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48分,学校划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三)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招生调剂原则
  (一)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且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三)考试方式须为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中,外国语语种须为全国统考英语、日语。调剂工学、管理学等门类的考生原则上初试业务课"科目一"应为数学,生源紧缺且调剂困难的专业可以调剂未参加统考数学的考生,但需加试与统考难易程度相当的数学。
  (四)根据学校2019年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及教育部下达的专项计划数,学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专业学位优先。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调剂。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在不低于国家B区分数线基础上,自主确定普通计划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白日霞
  成员:顾克东、王志军、韩瑛、杜永红、冶生贵、段小强、
  杨永昌、马志学、贺卫光、赛音、才让、李永宏、田富鹏、刘丽江、杨朝继、李嘉慧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的组织和实施。
  1.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须根据学科或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由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另须配备秘书1名。复试小组成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各培养单位须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制定本单位复试细则。复试细则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复试细则需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3.在复试前学校组织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培训会议内容,根据各自学科和专业特点,组织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会议,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4.复试工作中涉及的命题、制卷和评卷等相关工作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招生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加试、综合面试和体检。专业课笔试、加试、综合面试继续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体检由校医院组织。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2小时(音乐、舞蹈、美术学院组织的技能展示考试除外),试题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依据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
  (二)加试
  1.凡初试外语选择梵文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英语(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试题满分100分,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调剂初试未考数学的工学、管理学等门类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考试时间2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外国语听说测试等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应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在《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专业素质评分表》上给出分数。
  2.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应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进
  行考核。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在《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评分表》上标出适当选项。
  3.外语听说测试:各单位须根据考生初试阶段选择的外语(英语或日语)语种进行听力和口语测试;选考梵文的考生须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测试须单独打分,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成绩。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在《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听说测试成绩表》上给出分数。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工作人员如实填写《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并仔细核对、登记并录入考生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招生复试要求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考生复试前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如下资料,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往届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原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籍)书面认证报告原件。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国家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已就业的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等加分项目的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此项须在我校复试名单公布前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除以上各项外,所有考生均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政审表原件,同时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套,以存备查。考生须准备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底色不限(体检时交校医院)。
  (二)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对符合教育部规定报考资格的考生,由各培养单位在准考证上加盖"同意复试"章,对有关证件、证明不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培养单位参加面试,培养单位要对考生信息认真审核,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经考生网报后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六)复试收费:复试考生须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要求缴纳复试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30元,外语听说测试20元。
  西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明细表
考生身份 复试笔试费 (元/生) 面试费 (元/生) 加试一(元/生) 加试二(元/生) 外语听说测试 (元/生) 小计 (元/生)
非同等学力 30 30     20 80
同等学力 30 30 30 30 20 140
在此基础上,初试选考梵文考生须加试英语,另收30元/生;工学及管理学等初试未考数学的调剂考生须加试数学,另收30元/生;所有考生须缴纳体检费40元/生(体检时交校医院)。
  七、招生录取工作
  (一)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
  2.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政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2×初试成绩权重(4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60%)
  3.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选考梵文的考生: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二)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名额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调剂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普通计划数和专项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未达到招生计划名额,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结束后,根据换算总成绩分省排名,结合各专业各报考类别考生复试情况及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优先录取学校优势学科考生。
  3.考生专业课笔试、面试(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加试科目(初试选择梵文的考生加试外语科目除外)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享受教育部规定加分项考生以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与报考相对应的材料或协议书者,不予录取。
  7.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弄虚作假或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严肃处理。
  八、招生纪律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西北民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民大教字[2017]387号)等文件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其所在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主动申请回避复试及录取工作。
  (三)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并按照《甘肃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甘招委发[2018]28号)及学校相关要求对研究生招生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按照涉密程度和范围,培训方式可自行确定。
  (四)全体招生人员要树立安全保密意识,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组长要与研究生处签订《2019年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签署《2019年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确保试卷等涉密材料及信息的安全。
  (五)各单位要认真受理考生咨询,做好对学生的解释工作。学校将委派巡视员现场巡视和监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事宜,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培养单位进行复议。
  九、招生信息公开
  (一)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等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中公布(网址:http://cmsx.xbmu.edu.cn/frontIndex.action?siteId=87)。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
  公布。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细则及复试安排经研究生
  处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四)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以上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执行。
  (六)招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31-29382990931-293804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0931- 2938160
002 经济学院 柳老师 0931-2938567/4512128
003 法学院 张老师 0931-2938190
004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杨老师 0931-2938192 /4512194
005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杨老师 0931-4512107
006 体育学院 任老师 0931-4512936
007 文学院 韩老师 0931-2938923
008 维吾尔语言文学学院 妥老师 0931-2938265/4512573
009 藏语言文化学院 英老师 0931-2938122
010 蒙古语言文化学院 塔娜老师 0931-2938286/4512056
011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0931-4512136
012 新闻传播学院 周老师 0931-4512047/4512887
013 音乐学院 贠老师 0931-2938157
014 舞蹈学院 易老师 0931-2938378
015 美术学院 马老师 0931-2938539
016 历史文化学院 陈老师 0931-2938995/4512802
017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王老师 0931-4512202
018 电气工程学院 菜老师 0931-4512900
020 化工学院 马老师 0931-4512930/4512932
021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931-4512978
022 医学院 宋老师 0931-2938100
023 管理学院 刘老师 0931-4512123
101 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 江老师 0931-2938095
102 社会科学研究院 卓玛老师 0931-2938041
  (七)监督举报电话:0931-2938568
  注: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