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湖北医药学院口腔医学专业2020年研究生开题和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医药学院口腔医学专业2020年研究生开题和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考研派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哦)[2020年湖北医药学院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开展2020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及政策宣讲] [湖北医药学院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口腔医学专业2019年度教学研究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湖北医药学院口腔医学专业2020年研究生开题和答辩相关工作的通]

湖北医药学院学姐微信
为你答疑,送资源

95%的同学还阅读了: [2021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招生]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分数线[2013-2020]] [湖北医药学院王牌专业排名] [湖北医药学院考研难吗] [湖北医药学院考研群]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学费]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辅导] [湖北医药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国家线[2006-2020]] [2021年考研时间:报名日期和考试时间]

湖北医药学院口腔医学专业2020年研究生开题和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一、时间节点
1、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各项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2020届研究生毕业工作日程表”(见附件1)。
2、2019级研究生开题工作与毕业生答辩工作同期进行。
二、工作流程安排
2020届研究生毕业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三、组织实施
研究生开题和毕业各项工作由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导师及导师所在科室全力配合。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需召开本单位研究生毕业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校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以求周知,同时进行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
四、具体要求
(一)毕业资格摸底审核(年1月15日前)
由学院牵头,对应届生是否有政治处分、发表论文(具体要求见《湖北医药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课程有无挂科、所修学分、开题报告、学位论文撰写等情况进行摸底审核。临床专硕还应审核执业医师与规培考试情况,审核结果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毕业资格摸底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
(二)论文初稿格式审查(3月6日前)
由学院和研究生院配合完成,具体要求按照《湖北医药学院开题报告设计书格式要求》《湖北医药学院中国研究生论文格式》(见附件3)进行,学院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的论文打回,要求学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导师签字后,由学生提交一份纸质档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审核。未通过格式审查的论文不允许参与论文查重与盲审。
(三)学位论文查重和盲审
研究生将查重、盲审两个版本电子档学位论文交至各学院,学院在2020年3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1)查重版本:按照“学号_作者_论文题目_专业_导师”的方式命名,提交.doc格式文件。
(2)盲审版本:按照“学号_论文题目_专业(二级学科)”命名,提交.pdf格式文件,必须去除学校、实践基地、导师、个人、致谢等信息。
1、学位论文查重(3月15日)
所有硕士学位论文都必须经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查重率低于15%的论文,可以参加答辩;查重率为15%-30%的论文,重新修改后再次查重,符合要求后可参加盲审;查重率超过30%,取消参加该学年毕业答辩资格,以延期毕业处理。查重率认定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为准。
2020年3月20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完成学位论文首次查重,并向研究生、各学院反馈查重结果。首次查重复制比在15-30%的论文,修改后,3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进行二次查重。
2、学位论文双盲评审(3月20日)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专家均为外校专家。每篇论文至少2位专家评阅,论文评阅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要求如下:
(1)优秀+优秀→可“直接答辩”
(2)优秀+合格→“修改后答辩”
(3)优秀+不合格→导师指导修改后请第3名专家评阅
(4)合格+合格→导师指导修改后二次送审
(5)合格+不合格→导师必须认真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填写《湖北医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修改结果报告书》(见附件4),研究生院收到报告书后,方可二次送审。二次盲审仍然没有“优秀”意见的论文,学生以延期毕业处理。
(6)不合格+不合格→重写论文,延期毕业。
2020年3月20日,研究生院学位办将查重合格学位论文外送盲审(盲审一次周期为20-30日)。学位论文首次双盲评审结果将在4月22日前后反馈。
通过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学生可进行预答辩,并根据附件5:答辩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向学院提交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材料,预答辩、答辩资格审核可同时进行。
(四)学位采像要求(4月初)
应届毕业研究生应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集中采像,所采图像将作为重要证件照在毕业证、学位证及中国学位、学籍网上使用。未能参与采像的同学,后期需本人到新华社武汉分社指定位置补采照片。
(五)培养终审、毕业答辩资格审核(4月30日前)
各学院根据《培养终审考核评价表》(见附件6),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培养终审,并如实填写表格。同时,要求已通过培养终审的学生及时提交答辩资格审核材料,通过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答辩申请已报批的同学可以进行答辩。《答辩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7)由学院汇总并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六)答辩申请、开展预答辩(5月10日前)
在正式答辩之前,应届毕业生和开题研究生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毕业答辩申请表》或《开题考核申请表》(见附件8)。研究生院在研究生开展毕业答辩前,对毕业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在正式答辩之前,学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在科室进行预开题或预答辩,认真填写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预开题记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见附件9)。预答辩的目的:一是查找科研选题或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打磨文字;二是对答辩进行彩排与演练,以求在正式答辩中取得更好效果。
(七)开题、毕业答辩要求(5月27日前)
研究生毕业开题和答辩是学校高度重视的培养环节,也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应该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的大事。研究生院在研究生论文开题、答辩期间,将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对开题、答辩组织情况进行检查。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做好组织、支持工作;研究生导师应发挥主导作用,做好安排与落实工作;研究生应积极主动,协助准备,严肃对待答辩。各培养单位在每场开题答辩时需做好论文答辩质量控制工作,填写《湖北医药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考核记载表》并交研究生处存档。
具体注意以下事项如下:
1、要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邀请专家、会议议程设计、会议通知、会场布置、设备调试等;
2、备齐会议材料:包括硕士学位申请表、答辩通知与议程、开题答辩评分表等(答辩相关表格见附件10)
3、严肃对待开题与毕业答辩,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4、注意工作细节。包括会场条幅制作、着装、记录、采相等要求都应该按照学校开题、答辩规定严格执行。
开题与答辩一般同时进行,具体工作细节可参考《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要求.ppt》(见附件11)
(八)档案材料整理要求(5月31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对培养档案进行整理与完善。按照“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档案整理要求”(附件12)准备纸质和电子档案。准备好的档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
1、纸质档案
按照《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学业档案目录》顺序进行整理,需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封面贴上档案目录。出于特殊原因需要保密的论文,需要完成《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见附件13),加在论文原创声明页之后。
2、电子档案
按“电子档案材料示例”进行整理,注意文件命名。
(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学位资格(5月31日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5月31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培养终审、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毕业答辩情况对学生是否能够毕业,能否授予硕士学位进行研讨与表决。将表决结果汇总,撰写《2020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见附件14),提交研究生院。
(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资格并做出决议(6月初)
2020年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决定及学位授予文件将在湖北医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给出,并通过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在文件公示期满之后,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发放研究生学位证书。
四、其他
联合培养研究生毕业有关工作参照联合培养单位所发布通知进行,具体要求以联合培养单位官方文件为准,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hbyyxy/yjsy_258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