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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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实行校招生条件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志愿数量、高考报名模式等具体情况,按总分排序、综合考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所有专业录取均参考外语单科成绩。其中北京市“外培计划”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其他专业外语单科成绩需达到90分及以上。我校对所有省份考生均不做高考外语口试及听力单独要求。

 北京市双培计划金融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

第十八条  在高考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高考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依次参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第十九条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投档后以实际考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根据各省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和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最终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二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未按期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的学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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