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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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北京工商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学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预留计划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执行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分专业。

第十九条 目前学校学生按学年交纳艺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应用统计学(风险和精算)(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在国内就读期间,学费为50000元。在国外就读期间,学费为4600元,同时还需按照国外高校的标准向国外高校缴费;其它专业学费为4200元或4600元。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方案,将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的规定,每学年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阜成路校区标准分别为550元、700元或900元,良乡主校区标准为900元、1100元或1200元)的住宿费用。如有变化,将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提出,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发布实施,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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