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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实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各省(区、市)有关规定进行征集;如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地区。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最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分数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规定的排序规则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排序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当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分数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规定的排序规则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排序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作为参考。
第十二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2021年学校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统一改学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参加普通本科、高职相关批次录取。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在各生源省(区、市)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授予学位为艺术学学士学位。我校按普通类专业录取的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学生转专业依据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转专业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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