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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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北京警察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北京警察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属提前录取院校,实行书均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同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选考科目:本科专业侦查学、治安学、涉外警务、公安管理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及方向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一科。专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进行录取,不涉及选考科目。
第二十三条 本、专科的录取最低控制考试“政治”和“信息技术”两门成绩须达到“合格”。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只开设英语语种的外语公共课。
第二十四条 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从高考分数、考察、面试、体检复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分专业录取时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工作规定中的照顾加分项目。
若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前一致。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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