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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河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河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平行志愿)填报我校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五条 我校对高考改革有选科要求的省份,不限再选科目要求,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六条 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市、区)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专业分数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物理科目组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历史科目组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以上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以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考试录取:
统考录取原则:我校美术类、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相关艺术类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当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各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均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校考录取原则:对于舞蹈表演类(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三个方向)专业,我校只在河北省内招生,考生需要我校校考成绩合格,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均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在校务会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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