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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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太原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太原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太原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  文史类、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单科成绩排序的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若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将调配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书法学)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招收艺术类专业时,考生达到文化课和专业课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使用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后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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