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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我院2021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普通类和体艺类:
(1)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福建省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均按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其中,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体育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体育成绩×7.5×70%),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
体艺类考生按综合分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身体条件进行择优录取。
福建省普通类考生按转换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2)外省(市、区)普通类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其文考成绩和艺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大专投档线后,按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后续录取工作。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钢琴、古筝、打击乐等方向,现代流行音乐专业包含声乐(流行)、吉他、电贝司、架子鼓、键盘等方向。
(四)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市、区)招委会招生录取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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