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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河南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河南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或联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书法学(使用省书法统一考试成绩)、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绘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综合类: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声乐类:音乐表演、表演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20分)。
(3)器乐类:音乐表演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95分(满分120分)。
3.舞蹈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舞蹈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艺术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在单项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并列,再按照基本功测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60分,河南省外考生要求专业总成绩达到专业满分的60%。
(2)国际标准舞类:舞蹈编导专业,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4.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专业成绩要求达到专业满分的75%以上(含75%)。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成绩分项目、分性别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第二十条 专项(定向)、港澳台学生招生录取原则
1.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河南省地方公费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港澳台学生按照联招办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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