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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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按照各省相关规定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

3、对按顺序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否则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除考试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5、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所在省市把各科成绩以小数的形式列入在总分之后,则按照该省这个排序顺序进行比较,否则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9、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我院中外合作类专业,在吉林省录取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在其他省录取时,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11、申诉处理。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与学院纪委联系,由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回馈意见,联系电话0432―661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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