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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暨南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暨南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第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录取细则
(一)投档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分档。
(二)学业水平工作文件为准。
(三)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理。
(四)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设4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各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执行。联合学院在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符合专业选科要求的考生,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录取要求如下: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数学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75%;
3.外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
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专业调剂者,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外,各专业在所有招生省份均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
各专业具体规则如下。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辽宁为普通类本科线,山东为普通类一段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山西、云南、河南、四川、陕西为普通类一本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广东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在广东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二者之间取较高者),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以上各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如出现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校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如出现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更多详情见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分别认定为A、B、C三类,其中A、B类考生,在达到相应录取条件前提下按照公示名单等额录取;C类考生在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分项目择优录取。在项目指标数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一本线的考生依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运动等级、高考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值择优录取。更多详情见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规章制度。
(八)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依照我校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及政策执行。具体办法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查阅相关规章制度。
(九)体育教育专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以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十)面向贫困地区招生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录取,原则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不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一)护理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二)护理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经复查专业体检受限或不符合入学标准者,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转入不受限的低录取分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公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以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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