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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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就处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第八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九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艺术类考生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第十条 未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 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里。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则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同科类考生按“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的顺序录取。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录取总分高者;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总成绩高者;依次类推。

   第十五条 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后成绩排序;降分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第十七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并实行文、理兼招。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请注意,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只设有汉族公共食堂。

   第二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就业,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食品行业禁忌症(如传染性疾病等)。

   第二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合格,德、智、体、美达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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