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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黔南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条 学校提档比例为100%。实行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在理工两大类录取,进校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体育类专业按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分上线,按生源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总分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双语预科须参加民族语言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 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第一类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须参加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只开设大学英语。
第二类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且男生身高达1.67米,女生身高达1.57米。
第三类 报考师范类、旅游管理类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且肢体和面部无缺陷。
第四类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
第十七条 其他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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