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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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保山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保山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份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对生源省份实行志愿录取。对生源省份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无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一律放到最后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报考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分、专业分双上线的条件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复查相关证明材料,凡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录取的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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