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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藏农牧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藏农牧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在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参照平行志愿录取中的考生报考志愿顺序进行招生。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发生改变。
第十六条 在普通本科批次实行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以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特征总分(含各类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类不同的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
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也就是特征总分相同,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也相同,则看文科综合成绩;若文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数学成绩;
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也就是特征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成绩也相同,则看理科综合成绩;若理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语文成绩。
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办法,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录取过程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按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八条 学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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