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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拉萨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三条 体育专科控制线,列提前艺体类专科录取批次,非艺体专业列普通高职专科批和对口高职批。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有单科要求的,在单科达到专业条件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按投档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参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者优先;文史类依次参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 我校划定单科成绩的专业有:小学教育(藏文方向),藏语文成绩需达到≥90分。
第十九条 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录取过程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则看高考文化成绩高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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