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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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财经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毕业生人数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详见《2021年招生与考试》)

第十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我志愿;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考生必须达到本省普通本科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  

第十八条 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国际商务专业学生入校后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录取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录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录取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录取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第二十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考生必须填写新疆财经大学报考志愿,为保证生源质量,不降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内地省区招生录取时,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可线上调剂录取,否则一律不调剂录取。内地省区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第二十三条 若变更计划,必须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都合格者,我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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