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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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三校生录取原则: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普通文理科各专业的考生,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五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自治区及各省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受专业及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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