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免费答疑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招生
1.普通类专业招生:按考生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2.三位一体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录取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3.美术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4.音乐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5.体育类专业招生:认可浙江省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体育特招生: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6.面向中职单独考试招生: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二)省外招生(非浙江省)
1.普通文理科(普通类)专业招生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及调剂录取的专业(类)均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美术类专业招生
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3.体育类专业招生
认可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三)特殊类专业――师范)专业招生
1.专业校考省份(浙江省)
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书法学专业相关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2.专业省统考与校际联考省份(非浙江省)
认可各省专业省统考与校际联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分数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其中民族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开设大学英语、大学日语,供学生选读。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对单科成绩无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为满足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实行按类招生的,在专业分流时根据学生意愿自主选择专业。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gaozhaobang/luqu/679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