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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艺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 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投档比例一般为1:1。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为“分数优先”。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若不能追加计划则优先录取系统中名次(位次)靠前的考生,其次优先录取有才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八条 提前招生专业录取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九条 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统一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我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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